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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丽芳

简介:
张丽芳
(Zhang,Lifang), 女 , 49岁 , 北京市大法弟子。家住北京市崇文区板厂新里96号。原是一名癌症患者,是法轮大法给了她第二次生命。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二日,中国政府把法轮功定为非法组织以后,派出所把她被带到派出所传唤一天一宿,只因她家有大法弟子。十七日晚,被送到崇文看守所拘留一个月。在看守所里,她被迫和犯了罪的犯人住在一起。

一九九九年十月份,张丽芳认为她在大法中受益者,仍要一修到底。警察当晚把她就留在派出所,还在没有履行任何法律手续的情况下抄了她的家。她在派出所拘留两天,之后警察经常来骚扰。

二零零零年一月三日,张丽芳去天安门炼功,又被抓进了崇文看守所拘留一个月。在这期间,警察只要见到炼功的人,就会说她被判了两年劳教,给张丽芳的家人在精神上造成了很大的伤害。第三次被拘留就因到天安门警察,被带上警车送往昌平,而后送往看守所,看守所刑拘三十八天。

迫害类型:
非法拘留骚扰非法劳教非法判刑抄家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一位原癌症患者致联合国人权组织的信

责任单位及恶人:
崇文区看守所

更新日期: 2010年6月25日 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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