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站地图 || 明慧网 | 英文明慧 | 图片网 | 多语种明慧 || 订阅
   
实事报道


首页 > 实事报道 > 更多迫害案例 > 名单及案情

谷林娜

简介:
谷林娜
(Gu,Linna), 女 , 39岁 , 石家庄大法弟子。

大法弟子谷林娜于近日被判有期徒刑4年,谷为此依法上诉。当然依旧是维持“原判”。

致石家庄第二看守所的一封公开信
看守所各位领导、干事:
我们是法轮大法弟子,今天听到关于一位博士生对法轮功的态度转变后,我们决定自今日起拒绝被强制劳动,以展现我们的态度:坚修大法!对个别别有用心的人利用宣传机器不断造事生非再一次表示强烈抗议!
我们通过我们的真修实践,证悟了宇宙的真理及人生的真正意义,我们在真修实践中不断做好人做更好的人,已使社会道德急速回升。上亿的修炼者做为社会的一员,遍布社会各阶层各角落,他们身体健康,道德高尚有口皆碑举目共睹。对这个巨大事实的诋毁,对法轮功的镇压,对这至善至忍的群体的迫害,将导致巨大的社会危害,践踏人类道德,摧毁人类的生存环境。
我们用我们坚修大法坚如磐石的心告诉世人:法轮大法是伟大的宇宙大法!
我们用我们坚修大法坚如磐石的行为告诉世人:宇宙大法是永恒不败的!
我们竭尽我们的一切告诉世人:珍惜吧,宇宙的法理就在我们面前!洪大的佛法将在人间再现!
最后我们真诚地向你们推荐《转法轮》这本教人向善、教人做好人、做更好的人的书,希望你们不要带有任何观念地去看,同时向你们推荐几篇我们师父写给众生的经文:《论语》、《我的一点感想》、《何为迷信》、《再论迷信》、《为谁而存在》、《富而有德》、《再造人类》。任何一位法轮大法弟子都会热情地为你们提供。
谷林娜 王云曼 李娜
二零零零年一月二十八日

迫害类型:
非法判刑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大法弟子丁延、谷林娜被判监禁4年
2000年2月8日大陆综合消息

相关单位及个人:
相关单位及恶人待查

责任单位及恶人:
石家庄第二看守所石家庄市第二看守所<br>地址:石家庄郊区赵陵铺赵三街,邮编050000<br>办公室:0311-87755202<br>106监室狱警13582100951(原李冬梅所在监室)<br>政委 杨素金兼所长 0311-87755202;<br>一科:指导员:杨建军、副科长:孟翼新<br>二科:科长刘文辉、指导员姜明聚、副科长:高新<br>三科:科长张海燕、指导员马建设 接收警察:高新民<br>接收警察:李鑫<br>石家庄市检察院住二看检察官<br>主任王宝军87755379<br>申检察官87755379<br>白检察官87755379

更新日期: 2010年7月3日 22:37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2004-2022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