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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戴)东武

简介:
代(戴)东武
(Dai(dai),Dongwu), 男 , 年龄未知 , 山东省博兴县滨州大法弟子 。

二零一二年五月二十四日,戴东武、宋宝庆、安德华被绑架,被劫持到奎文区委邪党校洗脑班迫害。

二零一四年六月,山东省滨州市博兴县法轮功学员代东武、张玉贞和桓台县法轮功学员巩俊玲,被桓台县公安局国保绑架关押、构陷迫害。桓台县检察院曾经以证据不足为由退回卷宗,桓台县公安局仍不放人,继续编造所谓“案子”搞迫害。

二零一四年六月十九日早上七点许,桓台公安国保大队伙同博兴县公安国保大队,在宿舍楼下将代东武与妻子(去菜市场买菜刚回来)绑架,他们暴力用胶带封住代东武的嘴、眼,并戴上头套带到桓台县看守所外西侧的审讯室(是刑警五队的审讯室)。上午九点三十分,由田一丰把代东武送进桓台看守所二零一号室。

当天下午(六月十九日)一点三十分许,田一丰把代东武从看守所提出铐在了刑警五队的二号审讯室的铁椅子上,头上套上铁桶(铁桶的底部钻了许多小洞通气用的),轮流敲打铁桶,连续十天十夜不让睡觉、不许从铁椅子上下来大小便。代东武被迫不吃饭,每天只喝一点水,但最后还是拉在裤里。

其间,多次打代东武耳光,一次田一丰抱着代东武头堵着鼻子灌水,二次逼写死亡遗书,田一丰、庞云峰(音)打代东武耳光。有一次,庞云峰命令田一丰把代东武头上的桶取下来,说:“我看看这个炼法轮功的长什么样”,并辱骂说:“这屌样的还炼法轮功”,并连续打了四、五个耳光又连续打了六、七巴掌,又令田一丰找来一只鞋,又打了七、八下。田一丰又用苍蝇拍(黄色的)抽打代东武的脸。

代东武曾数次向看守所及市里来检查工作的人员反映此事,还要求保留二零一四年六月十九日上午九点三十分至六月二十九日代东武在所外二号审讯室的全部录相资料,并进行录音并保留。

二零一五年四月二十九日9点30分,山东省淄博市桓台县法院对法轮功学员代东武、巩君玲、魏启荣、孙立菊、张玉珍非法开庭。

二零一五年四月二十九日上午9点30分以后,法庭才开始对律师、家属及旁听放行,每一个当事人只可以两名家属进入,并且要求不能带手机和随身物品进去现场,男女都要接受非常细致的安检和搜身。现场只有两小排旁听座位,每一排约八个座位,且第一排不让坐家属,坐了三、四个类似610的头目,入门的地方坐了好几个所谓的执法者在维护秩序。

开庭后,检方的控词只说了从五名被告人家中搜出多少书籍、光盘、资料、画像及制作工具和电脑配套设施等等,数目为多少,希望判被告人破坏法律实施罪,审判长就问每一个被告人以前某几段时间是不是被劳教、被批捕等等?是不是搜出这些书籍、光盘等?认不认罪?女审判长问到代东武“承不承认犯罪事实?”代东武说“不承认,不对!”问哪不对,代东武说“数量不对,另外没有制作书籍”等等,但女审判长只说“行了,只是数量不对?有没有从你家搜出这些东西?”“有”审判长根本没有耐心听他说完。

随后轮到被告律师提问,问了没有制作书籍制作的什么?“是小册子”,问书籍和小册子的区别,女审判长斜眼瞪律师不让再发问,审判长问承不承认这些犯罪事实,代东武说:“我不承认!因为他们刑讯逼供和诱供!”

律师申请启动非法证据排除程序,审判长立刻让人带走另外四名当事人,现场只留被告人代东武一人。

代东武被非法关押期间,被桓台国保大队酷刑逼供、殴打和诱骗,并被威胁不让告诉家人。

庭审中,因牵扯另一被绑架的张玉珍,代东武说桓台国保逼供诱骗。张玉珍的指定律师张律师让代东武对逼供诱供做陈述。

二零一五年六月五日上午,淄博市桓台县法院非法对戴东武、张玉珍、宫君玲、魏启荣、孙丽菊五名法轮功学员开庭。从9点半正式开始,到约11点结束。

山东省淄博市桓台县法院经过两次非法庭审后,于二零一五年九月十一日对法轮功学员代东武、巩君玲、张玉贞、魏启荣、孙立菊等五人做出非法判决:戴东武三年半,巩君玲、魏启荣、孙立菊三年,张玉贞三年缓期执行。

桓台县法院先后于二零一五年四月二十九日、六月四日两次对五位法轮功学员进行非法庭审。目前,戴东武仍被非法关押在桓台县看守所。

代东武、巩君玲的家人请了律师上诉。桓台县法院向淄博市中级法院移交的卷宗由于证据材料不足而被退回。现在桓台县法院仍在对卷宗进行材料补充。以至于各当事人聘请的律师至今仍无法正常查阅卷宗。

代东武及家人提出上诉,并控告桓台县公安国保大队指导员庞云峰、副大队长田一丰刑讯逼供一案,现已将控告书送至淄博市检察院及淄博市法院。

二零一七年十二月十八日,山东滨州法轮功学员戴东武从监狱被释放回家。这时他家中的妻子李祝军被迫害成脑出血生活不能自理。戴东武请求原工作单位博兴县体育局恢复其工资待遇,遭推诿,至今没给解决。

戴东武被非法判刑后没有收到当地政府机关部门关于被开除公职的有关决定通知。三年六个月的冤狱期满被释放回家后,戴东武于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二十四日起请求原工作单位博兴县体育局恢复其工资待遇,并通报了自己被关押迫害期间,即二零一五年,妻子李祝军被迫害成脑出血生活至今不能自理,女儿被迫失去工作回家照顾妈妈,家中生活极其艰难。但戴东武的合理请求遭到推诿搪塞。

迫害类型:
绑架/劫持洗脑/送洗脑班非法审讯剥夺睡眠不准上厕所非法关押非法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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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及个人:
博兴县体育局全体人员电话号码: 李光辉局长(主要责任人)13905636765 李光辉同时兼任教委主任,教委办公室电话:(0543)2301148 孟庆生副校长(610人员)13792266200 刘国梁(副局长)13506370116 张艇 13954306398 李琳 13954386918 冯玉光13605436556 办公室(0543)2300425 山东省桓台县公安局0533-8180265、2139311 地址:索镇公安街2号,邮编256400 主要责任人:13989502666 桓台县公安局局长:秦志博 桓台县公安局政委:肖永刚 桓台县公安局国保大队大队长:马洪光 小灵通:0533-8224909 办公电话:2131847 桓台县公安局国保大队副大队长:毕某(女) 国保大队长巩义兵 13325207979、13325208989 国保副大队长庞云风 13506438097 桓台国保警察穆某 18853322677 专案组负责人:13589502666 区号0533:8180265、8180266、8180280、8181444、8182944、8183024、8185960、8185961、8185962、8185963 公安局总机05338180265、2139311 桓台县检察院 地址:索镇建设街西首3112号 电话:05338180304、3012801、8262000 主要负责人: 岳洋(女)办公电话:0533-3012839 3012834 桓台专案组责任人:    13589502666 博兴县国保大队长: 吴亮  15854316988 博兴县610头目: 赵福玉 13954316299 桓台县看守所: 地址:桓台县寿济路4516号,邮编256400 桓台县法院: 地址:索镇建设街3018号,邮编256400 电话:05338262001 桓台县“610”:05338267610 桓台县维稳办:05338188166 山东省桓台县邪党法院: 审判长: 毕颖超; 审判员:吕军红、张文文; 书记员:张宏丽 院长办公室:0533-8180270 刑一科电话:0533-8180305 政工科电话:0533-8180307  控告申诉科:0533-8180295 田庄法庭:0533-8580048 反贪局电话:0533-8180489 桓台县司法局 办公室电话:0533-8180301 桓台县公安局 总机:0533-8180265 法律服务中心:0533-8181770 局长办公室:0533-8181640 法律顾问处:0533-8180302 城区派出所:0533-8180293 公证处电话:0533-8180303 索镇派出所:0533-8180312 起凤司法所:0533-8681035 田庄派出所:0533-8580131 桓台县 县委值班室:8180001 传真:8180178 县政府值班室:8180102 传真:8186970 陈勇 市委常委、书记 8189001(办)13505331009 王可杰 副书记、县长 8163666(办)13806438726 伊茂彦 常委、县委办主任8180502(办)13805338016 李向阳 政府办主任 8180039(办)13905335082 ▼二零一五年对山东桓台县代东武等五人非法判刑的责任人信息补充: 山东省桓台县法院: 审判长张爱玲 审判员袁淑萍 书记员于璐璐 桓台县“610办公室”主任王山和0533-8267610 参与人员信息 山东省桓台县索镇公安街2号 邮编 256400 山东省桓台县公安局国保大队指导员庞云峰 13506438097 山东省桓台县公安国保大队巩义兵 13325207979 13325208989 山东省桓台县公安国保大队穆某 18853322666 山东省博兴县政法委: 办公室主任、“610”头目赵福玉 13954316299 山东省博兴县公安局国保大队长吴亮 15854316988 山东省博兴县公安局国保副大队祁留生 13505436765 邮编:256500

责任单位及恶人:
桓台县公安局桓台县公安局国保大队<br>大队长:巩义兵 133-25207979、133-25208989<br>国保警察:庞云风135-0643-0097<br>国保警察:穆某188-533-22677<br> : 庞云风
桓台县法院地址:建设街3918号,邮编256400<br>电话:0533-8262014<br>
奎文区委党校洗脑班“中共潍坊市奎文区委党校”洗脑班位于奎文区福寿街与文化路十字路口东、路南。<br>此洗脑班头目是高兴昌,山东潍坊市奎文区610办公室副主任,男,约四十岁,潍坊市昌乐区人,<br>洗脑班打手赵永军。赵永军,男,50岁左右,中等个,黑红长脸,心狠手辣,内部人称他“赵主任”,所有迫害法轮功学员的邪恶计划,恶毒手段,都是他所为。
桓台县看守所

更新日期: 2018年5月17日 1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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