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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军贤


孙军贤

简介:
644、 孙军贤(Sun,Junxian), 男 , 29岁 , 甘肃省庄浪县赵墩乡大法弟子。于二零零三年二月十九日外出打工途经北京时,被北京铁道公安处非法拘留。二十五日凌晨,在甘肃省庄浪县警察遣返其回家的途中死亡。

孙军贤,一九九六年开始修炼大法,一九九八年毕业于西安石油学院经济管理系,就职于山东,被迫害致死前曾三次进京证实大法:一九九九年七月去国务院信访办上访,被非法拘押回山东;二零零零年十月一日在天安门广场被抓,又被非法关押在山东,二零零一年元旦,他与家乡二十几名大法弟子在天安门广场打出了“法轮大法”好的横幅,被庄浪县看守所非法关押半年。在看守所里,遭到看守所所长张德祥用电警棍电击近五个小时;被戴脚镣手铐达十几天。

二零零三年二月十七日,孙军贤离家赴外地打工,二月十九日途经北京,因身上带有真相资料和横幅,被北京铁路公安非法拘留,二十四日被移交给庄浪县公安局副局长罗明、县国安股股长李伟、县610办公室副主任傅建华、赵墩乡副书记孙来顺四人。

当晚他们一行五人乘北京至西宁的151次列车。北京至郑州段由傅建华和孙来顺值班看管孙军贤,郑州至西安是罗明、李伟值班。孙军贤住上铺,下铺是李伟,对面上铺是孙来顺,下铺是罗明。到郑州后傅去另外车厢休息。二十五日凌晨3时,罗明向庄浪县公安局打电话汇报说:孙军贤跳火车了。

当日晚上八点,县政府副县长柳喜仓、六一零办公室主任程仰科、县公安局政委金某、村支书孙明伟、孙军贤的父亲孙辉玺等一行八人奔赴现场。二十六日下午赶到出事地点河南省灵宝,罗明介绍了跳车的经过:“二十四日晚我们坐高速火车,十二点以后孙喝了几口水,情绪还好,不知道是啥时候,可能是上了厕所从窗子上跳出去了。”立即他又改口说:“不知道他速度那么快,我看着他把窗子一把掰开,一下就跳出去了。”二十七日早上,孙来顺给程仰科和孙辉玺说:“军贤从床位上拿上自己的包裹在洗手间从窗子里一下子就跳出去了。”

三月二十六日,孙来顺在孙军贤家对孙辉玺说:“军贤一直带着手铐。”他还给其他人说:“反正我值班时人活得好好的,郑州以后我就不知道了。”三月二十八日上午十一点在国安股办公室,孙辉玺向李伟询问详情,李说:“我当时和罗局长没离岗位,就在洗手间床头边站着,他从洗手间一下子就跳下去了。”

以上他们三人叙述的孙军贤跳车经过前后矛盾。

孙辉玺、孙明伟等人在洛阳出事现场看到的遗体情况是这样的:头部:枕骨下陷,顶骨正前方有两个洞,大小2cmx2cm,相距4cm,有血迹,其他部位完整。下唇偏左有一斜裂伤,脸上其他部位完整;背部骶骨处有一直径为7cm的石头垫进身体内,骶骨断裂,腰肌内陷且撕裂,右腿全腿肿胀,且有青紫色伤痕,无骨折,左腿大小腿在膝关节处脱离,无血迹,无肿胀现象。

铁路公安处证明说:“尸体在铁道的右边,腿朝列车前进方向,尸体前方(列车前进方)22m处是孙的包裹。”

从家属看到的遗体情况分析:死者骶骨垫进一块直径为7cm的石头,枕骨下陷,说明死者是仰着落地的。右腿全部浮肿且有青紫伤痕,却无骨折,左腿大小腿在膝关节处脱离,却无血迹,无浮肿,说明右腿是人活着时被人毒打所致。左腿是人死后血凝固后从火车上掉下去摔骨折的。如果身体是仰着掉下去的,顶骨上的两个洞肯定是打伤的,不是摔伤的;包裹是死者从车上摔下去后,有人扔下去的。

从盖有“郑州铁路公安局洛阳铁路公安处刑事技术鉴定专用章“的尸检报告来看(有复印件),只有左腿骨折与实际有相似之处,其余的所谓验尸报告都是编造的,是为了达到符合死者跳车自杀这一谎言而编造的。

为了掩盖罪行,平凉市公安处某副处长、庄浪县公安局、乡政府等有关部门,对孙军贤的家人采取了一系列的监控措施,限制自由,不让家人与村里人接触,同时把离孙军贤家较近的七名大法弟子拘留,严密封锁消息。

之后,孙父多次去县公安局、六一零办公室追问死因,索要验尸报告等有关材料,公安局长王国良百般抵赖,死活不给,在县政府的督促下,才将这个编造的验尸报告的复印件给了孙父。同时家属提出索赔,王国良、柳喜仓等说:“你儿子犯了法,又跳了车,怎么给你赔偿。”孙父跟六一零办公室的程仰科说:“我儿子是罗明、李伟打死的,不是跳车死的。”程仰科沉默不语,未作辩护。

一直到七月二十三日,孙辉玺经过反覆交涉,费尽口舌,才从县公安局要来了尸检时拍到的第一手资料的照片,从现场的拍照上清楚看到,拍照与家属所看到的尸体,叙述的伤情是相符的,并充分证明尸检报告中提到的很多伤情是捏造的,不真实的。

据知情公安说:此次事故发生之后,庄浪县8名大法弟子被非法拘留约二十天,其他大法弟子受到严密监控。乡上派三人在死者家附近昼夜监视,不许死者父母与其他人接触,严密封锁孙军贤死亡真相,庄浪县公安局内部非常恐慌。据说恶徒还在庄浪县电视造谣说孙军贤与北京大学、清华大学爆炸案有牵连。众所周知,该爆炸案早已破案,与大法弟子没有任何关系,大法弟子绝对不会干任何危害社会和他人人身、财产安全之事,完全是用理性和平的方式讲清真相事实。庄浪县的不法恶徒捏造这样的弥天大谎,混淆视听,目的是想掩盖其杀人的事实真相,为其迫害大法弟子找借口。

迫害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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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及个人:
李伟,男,43岁,县国安股股长,电话:0933-6622265(宅),0933-3968026 罗明:男,38岁,县公安局副局长,电话:0933-3969383 孙来顺:男,40岁,赵墩乡副书记 甘肃省庄浪县公安局 电话(0933)662-1571 傅建华,男,40岁庄浪县政法委副书记及“610”办公室主任

责任单位及恶人:
庄浪县公安局局长:马全忠,局长办公室电话:0933-6621570<br>政委:周明明,0933-6621571 <br>副局长:董谦、罗明、杨文辉、董诚、杨海生、孙有勤、石磊 手机:13919531819。<br>纪检书记:李晋才<br>工会主席:柳东<br>总机:0933-6622836 6621506 6621571<br>政务大厅:0933-6622314<br>刑警队:0933-6622314<br>城关刑警队:0933-6623331<br>庄浪县国保大队:0933-662446<br>庄浪县城关派出所:0933-6621780 6635843<br>所长:沈杰 13830349796<br>指导员:罗明明 13993339016<br>副所长:马某:13993370388 : 罗明李伟
庄浪县六一零办公室主任 王祥 1391953179,办电:0933-6621131 : 傅建华
甘肃庄浪县赵土冬乡 : 孙来顺
北京铁道公安处 : 罗勋刘万宝
庄浪县政府【庄浪县政府】<br>县长:宋树红 6820888 13909335758<br>副县长:路韬(常委)6820383 13993335966、王运军 6820858、王宏宇 6820819 13993323992、田庆银 6820868、杜宏生 13993389078、关鹏。<br>办公室主任 孔玉平 6820808 13993359758<br>办公室 6820898 传真 6820800<br>【庄浪县政协】<br>主席:徐永宏 0933-6621328<br>副主席:谢新来 13830360388、郭振亚 13993389989、石文江 13993370688、苏存金、李维仓 13993309658、潘建国。<br>办公室主任 邵永生 13993370086<br>办公室电话:0933-6621327 : 李仕忠
庄浪县看守所 : 张德祥

更新日期: 2021年8月20日 1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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