苑雯
苑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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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苑雯(Yuan,Wen),
女 ,
59岁 ,
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工作,会计师,家住北京朝阳区安贞地区。一九九六年开始修炼法轮功,并看了《转法轮》这本宝书。从此她按照“真、善、忍”的标准要求自己,道德水平不断提高,不再被物质利益所动,别人要的东西,她让;别人不愿做的事情,她做。在矛盾面前宽容忍让,做事为别人着想。她的同事们都说:与苑雯在一起工作踏实、可靠。一位处长说:“咱处的人都炼法轮功多好啊!”二零零一年六月十四日,北京朝阳区安贞街道办事处“六一零”、安贞派出所及安华西里一区居委会十几个人,强行把正在上班的苑雯,从单位绑架到安贞街道办事处管辖的一个小区屋内,在那里苑雯被限制人身自由,被十几个人看管。到次日早上四点多钟,“六一零”人员、警察、保安及居委会人员,把苑雯和其他三位法轮功学员劫持到位于北京大兴区的“北京法制培训中心”洗脑班。她们在那里被隔离关押,二十四小时被包夹监控着一举一动,白天被劫持到新安女子劳教所遭受强行洗脑。十五天中苑雯身心受到严重的伤害。 二零零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晚五点多钟,警察跟踪苑雯到她租住的房子,非法抄家,抄走所有的法轮功书籍、法轮功资料、近万元的现金、手机和呼机等。一个月后,苑雯夫妻与没炼功的女儿被非法劳教一年半。于二零零二年二月五日同时被押送到北京调遣处。当警察知道她们是母女时恶狠狠的对苑雯说:“让你们近在咫尺,照顾不了你的女儿!”在那里她们失去做人的尊严,把衣服脱光进行搜身。每天遭受警察与其他劳教人员的辱骂,强迫写放弃法轮功修炼的保证。做奴工包筷子,每天定额一万双,经常是早七点到晚十一点,甚至更晚。不让洗漱。还有捡羊毛,这活对人的皮肤刺激很大,弄的手、胳膊又红、又肿,眼睛流泪。三月二十六日苑雯与女儿被押送到了北京市女子劳教所。 到劳教所后,有警察、包夹强迫洗脑转化,让苑雯放弃法轮功修炼。她不配合,他们就折磨她。连续数日不让睡觉面对墙站着,一闭眼就遭到打骂,不让上厕所,不给饱吃,不给水喝,有衣服不让穿冻着,致使腿脚肿胀,精神恍惚几次摔倒在地上。 北京安贞地区大法弟子苑雯、袁世杰下落不明。二人流离失所半年之久,据派出所有关人士透露,他们已被抓,正在承受非人的折磨。相关责任人:北京西城区安贞派出所所长张亮、片警王庆利、韩波。 二零零七年三月十九日晚七点多钟,安华西里一区居委会主任刘毅以查水表的名义骗苑雯开门,安贞派出所白姓副所长带着一个年轻的警察等十几人突然闯入她家,并说是苑雯给了别人法轮功的护身符。随后非法抄家,被绑架到安贞派出所,再次被非法劳教两年零六个月。 在两次劳教中苑雯的身心遭受到极大的伤害。警察强迫法轮功学员看污蔑法轮功创始人和污蔑诽谤法轮大法的谎言宣传片,说违心的话。在那里苑雯感到度日如年生不如死的痛苦已到了极点。做奴工,织毛衣(出口的毛衣,围巾,手套等),晚上灯光暗淡,而且是深色的毛线,很快她的视力由1.2下降到0.6以致更差并且严重散光,看东西模糊一片。从事劳教所的各种苦力劳动,如拉粪、种地、种花、拔草、装茶叶、装绿豆、糊月饼盒、装月饼、糊纸袋、剥离电线等。 二零一四年正月初五,苑雯和家人到亲戚家拜年,还没有进亲戚的家门,就被东直门派出所的三个警察,监控手机电话也跟踪到了亲戚家,他们编造事实,说苑雯把法轮功的真相贴在了东直门派出所门口,企图绑架她,他们三人当着家人的面把苑雯按倒在地强行给戴手铐,其中一个警察骑在苑雯身上,致使她的右手中指,无名指骨节及皮肤严重损伤,苑雯奋力抵抗,三个警察没有绑架成。在家人的帮助下走脱,至此之前,流落在外,有家不能回。 自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以来,她的全家被中共政府迫害的严重。母亲、丈夫、女儿、妹妹都遭过绑架,丈夫及女儿、妹妹都被非法劳教过。苑雯被经济迫害严重,没有任何经济收入,被单位开除成为五无人员。 二零一五年八月十五日向最高检察院控告江泽民发动迫害法轮功,导致她一家三口遭受严重迫害,被非法劳教、开除公职,尤其是十九岁未修炼大法的女儿,也与父母一同被非法劳教,开除学籍。 二零一六年一月十三日中午,北京市局、昌平分局及顺义分局十几个警察,动用三辆桑塔纳警车、一辆里面有栏杆的依维柯警车,将顺义高丽营附近一个公司围住,绑架了五个人,包括三名法轮功学员:胡为学、苑雯、陈军杰,还有公司的二位职工。 三位法轮功学员目前被非法关押在北京昌平分局看守所;二位职工被关押一天一夜后回家。据说不法警察绑架的借口是“有监控显示散发资料”。 二零一六年四月份该案已转到昌平区检察院,现在昌平区检察院已将此案退回公安分局。 二零一六年八月八日上午8点30分,北京市昌平区法院在该法院五楼第22法庭对法轮功学员苑雯进行非法庭审,苑雯的亲属到场旁听。 律师为苑雯做了无罪辩护。苑雯的律师刘连贺辩护说:“一、表达个人的想法有多种方式,比如:和别人去讲是一种方式,挂条幅也是表达语言的一种方式,并没有影响和造成社会上的任何人的不良行为,不能作为犯罪的事实证据。二 、苑雯没有接受什么组织的旨意,也没有服从于什么组织,只是法轮功个人修炼者,想通过一种方式表达自己的想法,不存在‘利用×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的事实。” 在法院门口的公示每日开庭日期的公示屏上,没有胡卫学、陈军杰、苑雯、车永开庭的公示显示;而在法院的大学实习生,被告知法院二十二庭开庭的是“故意伤害案件”,在内部都不敢公开四位法轮功学员的开庭信息。 北京昌平区法院于二零一六年八月八日对苑雯非法判刑三年零六个月。 二零一七年一月十九日,陈军杰、苑雯已从昌平看守所转送到大兴女子监狱迫害。
迫害类型:
绑架/劫持;
非法关押;
洗脑/送洗脑班;
抄家;
敲诈/掠夺/破坏财物;
非法劳教;
绑架未遂;
无故开除、辞退或使下岗;
逼迫放弃信仰;
迫害亲属;
打骂;
剥夺睡眠 ;
高强度超负荷劳动 ;
非法起诉;
非法审讯;
非法判刑;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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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及个人:
北京市顺义区政法委
地址:北京市顺义区新顺南大街27号 邮编101300
电话:010-69444878
书记周颖博、副书记李国营(兼公安局长)、张峰
北京市顺义区公安分局
地址:北京市顺义区顺平西路8号 邮编 101300
电话:010-69440212
李国营:局长,主持全面工作,直管审计室,分管纪委等工作。
刘 泽:政委,分管政治处、警务保障处等工作。
何 跃:副局长,分管法制处、预审大队等工作。
宋春青:副局长,分管交通支队、巡警支队等工作。
付建军:副局长,分管国保支队、人口管理大队等工作。
王宝仓:副局长,分管办公室、勤务指挥处等工作。
马建辉:副局长,分管治安支队、消防支队等工作。
高万秋:副局长,负责政治处工作,分管李桥派出所等工作。
贾文锋:副局长,分管刑侦支队、经侦大队等工作。
刘爱军:纪委书记,负责纪委、警务督察大队工作。
办公室电话:区号010
政治处01069423068 办公室01069421750 法制处010 69400916
纪委 01069422179 治安支队 01081491010 内保处 01069421935
人口管理处 01069421843 警务保障处 01069423674 消防支队 01080485119
信通处01069425596 刑侦支队 01069462332 国保支队 01069424957
法医医院 01069441498 交通支队 01069426010
北京市顺义区公安分局国保和610(请补充和更正):
地址:北京市顺义区顺平西路8号 邮编 101300
分管副局长付建军,分管国保支队
北京市公安局顺义分局国保处处长:赵之武: 手机: 13801163926
国保大队电话:010-69424957,
大队长席雷:13601317696
副队长张岩,13801091687,宅电,010-69423678,
成员,姚蕾,郑敏,殷月清,
610主任:姓李 15321225813
地址:北京大兴女子监狱
邮编:10026
三分监区监区长:张海娜
狱警:李苑、魏贺春、刘力会、张红鸽、付莲、刘冉冉、安娜、张海燕
六分监区长:刘静
狱警:刘莉莉、张祥宇、曹艳梅、曹小颖、纪冬、张腾跃
责任单位及恶人:
昌平区看守所
安贞派出所
:
王庆利
昌平县公安局
北京法制培训中心
东城区东直门派出所
北京市女子劳教所
安贞街道办事处
昌平区法院
:
王世宽
大兴女子监狱
昌平区人民检察院
更新日期: 2018年1月20日 0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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