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九九年九月七日上北京上访,九月十七号被汉川市公安局带回(一同回来要七人,每人交一百一十元路费),关押到汉川市第一看守所。
二零零零年二月二日,才得释放,交公安局保证金三千五百元,看守所生活费一千八百元,被服费二百元。新买的手机元被没收,不给任何凭证。
迫害类型: 非法关押; 交保证金; 敲诈/掠夺/破坏财物; 非法罚款;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不争的事实,公开的秘密── 数千万大陆法轮功学员仍在遭受种种迫害,生活及人身安全皆无保障
责任单位及恶人: 汉川市公安局 汉川第一看守所
更新日期: 2010年6月27日 0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