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国强
简介:
谷国强(Gu,Guoqiang),
男 ,
37岁 ,
河北省无极县居民。因修炼法轮功,曾多次遭绑架,被非法劳教。谷国强于二零一五年七月六日将控告首恶江泽民的《刑事控告状》寄给最高检察院,要求追究江泽民的罪责,将之绳之以法。 以下是谷国强叙述自己遭迫害经历: “我一九九六年九月开始修炼法轮功,后很快戒掉了烟、酒、赌等不良嗜好,严于律己,宽以待人,身心有了很大的提升。 一九九九年“四•;二五”事件发生后,我们和平上访,县公安局政保科谷姓科长等几人多次当面及电话询问法轮功、上访及个人多方面情况,限制我行动,要求及时汇报。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当晚,县公安局政保科李姓指导员等几人把我从家中带到县公安局,强制要求转化,写保证书、交大法书,直到七月二十八日才被放出。 一九九九年十月十二日,我县有十几名法轮功学员在一学员家聚会。后有几名参加会的学员进京上访,被县公安局派人接回,采用恐吓、殴打等手段进行审讯,后被送入县看守所关押。 仅仅因为我参加了十月十二日的集会,大约在十月十五日被抓进了县公安局政保科,说是进行了“非法组织活动”,当晚被送进了县看守所,四十五天后又转成监视居住,直到二零零零年一月七、八号才被放出。 我在被非法关押期间被强制“转化”,被逼写保证书,遭受恐吓、精神高压、营养不良、食物不足、罚款四千元等迫害。之后,又被县劳动人事局开除公职。 二零零零年三月初的一天晚上,有两名法轮功学员到我家串门,我给她们说了一个情况:“两会”期间有好多大法弟子进京上访,也是反映法轮功情况的好时机。之后,她们有几人进京上访。仅仅因为我跟她们交换了一下情况,就认定我是背后的组织者,被冠以“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的罪名,判刑一年,从二零零零年三月十七日被关入县看守所,到二零零一年三月十六日放出。 二零零一年八月二十七日下午五时许,县政保科宋姓科长等几人,突然来到我家门口,强行把我抓到公安局,连夜审讯,未果,被送入县看守所。其后王姓警察审问我时才得知,是有人给我县五个部门邮寄了真相信。县公安局主管迫害的李姓副局长说:“不管信是不是你写的,你不转化,不是你写的也不放你;你“转化”,信就是你写的也放你”。 大约九月底,我被检察院以“诽谤罪”的罪名逮捕,大约十二月中旬非法开庭。开庭中,重申信不是我写的,并要求法庭从新鉴定。法庭做了鉴定,说不能认定是我写的,法院判决不下来,就把案子退回了公安局。 公安局不放我,之后派多人多次对我进行“转化”,都未得逞,直到二零零二年四月底,政保科宋姓科长等几人强行把我绑架到石家庄劳教所第二大队强制转化,还逼迫我家属缴纳五千元“转化金”。在劳教所期间,遭受连续几天不让睡觉、洗脑迫害,直到五月中旬才被放出。 回家后,一遇到“敏感日”或什么情况,警察不是打电话询问,就是派人走访,甚至派人追寻。记得二零零三年十月,我在北京出差,县政保科刘姓科长伙同县教育局刘姓科员等几人就找到北京,不管我业务是否办完,就强行押解到无极。 据我所知,我所遭受的种种迫害,背后都是市、县六一零办公室指使、命令、主导、落实的。” 2000年2月24日,有三名大法学员不约而同去谷国强家串门,谷国强仅是把即将召开“人民代表大会和政协会”的情况和张林玉的电话告诉了三位学员,并表示自己不去,去不去是自己的事。(张和谷以前从未见过面,仅通过一次电话)其中的两位学员和另一位学员分别于3月26日、27日进京上访被抓,于是谷国强被认为是组织者。 2000年7月24日上午,无极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审理了大法学员张林玉、谷国强。 据悉,无极县“610”小组已经定了二人的刑期,谷国强3年,张林玉可能更长。 2001年8月28日下午,无极县公安局政保股科长宋混喜,指导员李占国,恶警王从民在谷国强出车时,把他带走。当晚6时县公安局在无任何手续的情况下抄家,晚8时又进行第二次抄家。抄走孩子学习的计算机、打印机,开走出租车(上述物品陆续被要回)。谷国强被关入城北拘留所。 二零二一年七月一日前后,石家庄市无极县大法学员被公安人员骚扰,无极县城关派出所警察协同村书记到学员家骚扰、威胁、照相,拿着名单逐个找。被骚扰的学员有:秀敏、郎同雪、杨凤端、邢月军、书香、彩娟、侯敏杰、谷国强、文联等等。 2024年3月25日,河北省无极县政保大队副队长王建才携两民警到法轮功学员谷国强公司骚扰,强行拿走了一张真相年画和台历,要求录像,遭到制止。当天,他们还到了小西门村张敏轻家骚扰,因不在家,未果。
迫害类型:
绑架/劫持;
非法关押;
抄家;
非法劳教;
逼迫放弃信仰;
威胁/恐吓;
非法罚款;
无故开除、辞退或使下岗;
非法审讯;
剥夺睡眠;
骚扰;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二零二四年三月二十八日大陆综合消息-474633.html#24327223522
二零二一年七月二十日大陆综合消息-428402.html#2171921930
河北省无极县大法弟子谷国强被非法关押已48天
为坚持修炼遭判刑的部份法轮功学员案例简介
2000年7月28日大陆综合消息--荒唐的审判
责任单位及恶人:
石家庄劳教所
无极县法院
无极县公安局
:
李占国,
王从民
无极县看守所
无极县610
:
王建才
无极县城关派出所
更新日期: 2024年4月6日 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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