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9月22日刘宏被抓,在未经任何司法审判程序下,当天被非法判劳教三年,关押在辽宁省馬三家劳动教养院。
为了“杀一儆百”,恶警们出动五辆警车,抓捕刘宏,并对其大打出手。还搜走了她卖菜攒下的1600余元留给儿子上大学的学费钱。公安局硬说是卖法轮功宣传品非法所得。
迫害类型: 非法判刑; 毒打/殴打; 绑架/劫持; 非法劳教; 非法关押;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2001年11月3日大陆综合消息--辽宁沈阳恶警非法劳教一女农民大法弟子并侵吞其供养儿子上大学的血汗钱
责任单位及恶人: 马三家劳动教养院(马三家教养院) 东陵公安分局
更新日期: 2010年6月27日 08: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