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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春霞

简介:
柳春霞
(Liu,Chunxia), 女 , 年龄未知 , 湖南省长沙市法轮功学员。

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五日,黄勇辉与李季兰、李长庚、柳春霞一同进京上访被抓,当晚到长沙市驻北京办事处,无任何手续关押四天,每天交生活费一百八十元,而后以扰乱公共秩序为由拘留十五天。因保护大法书绝食,三日后放回。出狱后电话被窃听,身份证也被收走,由于坚修大法被开除公职。

柳春霞因为坚持修炼法轮功和讲述法轮功真相,二零零七年曾被中共非法劳教一年半。二零一零年三月 “两会”期间,柳春霞遭当地社区、派出所跟踪、盯梢骚扰。三月一日到十六日半个月间,每天都有人守在柳春霞的工作地,外出办事也寸步不离;裕南街派出所某警察还打电话要到家查看柳春霞是否在家。

二零一零年五月二十五日晚间,长沙市法轮功学员柳春霞在传播法轮功真相资料时遭绑架,被裕南街派出所非法拘禁数小时后,二零一零年五月二十六日上午,柳春霞被关进拘留所至今(五月二十九日)

二零一四年三月二十六日,长沙市民张灵格、柳春霞二人突然与亲友失去联系。三月二十九日周六,张、柳二人失联的第四天,长沙近百名公安人员采取统一抓捕行动,一天之内共有九人分别从家里或租屋内、被从亲人身边带走。

统一抓捕后,经目击者证实,失联的张灵格、柳春霞二人,于三月二十五日在裕南街东瓜山小区一房屋内被蹲坑的警察带走,并被长沙县公安局刑拘。四月三十日,被长沙县公安统一刑拘的十一人,除章富荣和经营汽车节油配件的男青年被释放外,其它九人均被长沙县检察院批捕。

目前,被抓捕的其它八人中,李玄刚、管登洋、姚大华被关押在长沙县看守所,言虹、周德元、张新其、张灵革、柳春霞被关押在长沙市第四看守所。长沙县检察院已于二零一四年十一月十七日,对八人提起公诉。至此,部督项目F1307历经一年多的时间结案,八位普通民众成被告。

据悉,长沙县法院将于二零一五年一月二十八日在位于回龙的长沙县拘留所(也即长沙县看守所所在地)对言虹、李玄刚、管登洋、周德元、张灵格、柳春霞、张新其、姚大华八位法轮功学员非法开庭。八人都是在二零一四年三月下旬被长沙警方从各自家中、工作场所绑架的。

因为证据不足,该案先后于二零一四年八月十四日、十月二十四日两次被检察院退回长沙县公安局,但来自湖南省、长沙市两级国保对法轮功学员的蓄意构陷,导致八位法轮功学员在经历十个月的超期羁押后,仍面临非法判刑的险恶处境。

湖南省长沙县法院二零一五年一月二十八日、二十九日非法审理言虹等八位法轮功学员。因五位辩护律师提出回避申请和管辖权异议,法庭多次休庭,将延续到二月九日至十三日继续开庭。
另外,有两位旁听者二十九日在法庭门口一度被警察带走,当天晚上才被释放。

八位法轮功学员是言虹、李玄刚、管登洋、周德元、张灵格、柳春霞、张新其、姚大华。二十八日上午九时庭审开始,八位法轮功学员被带上法庭后,法轮功学员和辩护律师相继提出回避申请,直至中午休庭。

他们要求:共产党员回避,审判长、检察官等人回避。由于审判长、审判员、陪审员、检察官都是共产党员,也就是无神论者,而被告的八位法轮功学员均是有神论者,信仰方面是冲突的。依据刑事诉讼法第28条和31条的有关规定,无神论者是不能对有神论者进行庭审的,否则会对被告造成利益伤害。而且,由于涉及信仰问题,依法,此案件不属于法院管辖,审判长、审判员、陪审员及公诉人均应回避。

二十八日下午一时继续开庭,长沙县法庭强行驳回所有回避申请。辩护律师又提出管辖权异议,指出八位法轮功学员分别属于长沙市芙蓉区、雨花区、天心区、宁乡县和长沙县等地,辩护律师质疑长沙县法庭的管辖权。于是法庭再次休庭约两个多小时。

自二零一五年一月三十日休庭十天后,湖南省长沙县法院于二月九日至十一日继续非法开庭审理言虹等八位法轮功学员。包括法院指定为柳春霞提供法律援助的一位长沙本地女律师在内的八位律师,从各个角度为法轮功和八位当事人作了详细充分的无罪辩护,都明确要求法庭将法轮功学员无罪释放。

八位法轮功学员多次当庭善劝审判长、检察官公正执法。审判长罗伶俐最后宣布:将组成合

二月九日上午九时开庭,八位法轮功学员被分为四组(分别是:李玄刚、言虹、管登洋三人一组,周德元一人一组,张灵格、柳春霞二人一组,张新其、姚大华二人一组),进行证据质证。公诉人使用刑法第300条第一款“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国家法律实施”的罪名,指控八位当事人,其所谓证据主要是公安搜查到的法轮功书籍、小册子、传单等资料,以及电脑、打印机设备等。

八位法轮功学员自二零一四年三月被长沙县公安统一刑拘,至今失去人身自由已近一年。在五天开庭的时间里,才得与家人见上一面。

二零一五年十二月八日上午,长沙市中级法院开庭审理言虹、李玄刚、管登洋、周德元、张灵格、柳春霞、张新棋、姚大华等八名法轮功修炼者的上诉案。实际上法庭对八人的申诉置若罔闻,并无理驳回上诉,维持长沙县法院的非法原判。

据知情者证实,二零一三年年初,湖南省公安厅国保总队从监控的“情报”中,认为长沙县居民李玄刚、言虹等用MP5“插播”法轮功真相,对此立省头号案件,并上报。国家公安部国保总局遂将此案列为部督案件(代号F1307),并要求省公安厅国保总队负责。随后,公安系统地暗中向星城布下罗网。

本案二审审判长鲁平(音)面对法庭四座,却公然谎称:“原判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将当事人的冤情与“610”的罪行,如此一言以“蔽”之。

湖南女子监狱迫害法轮功修炼者的邪恶中队,即所谓的教转队负责人姓窦,李君、唐影是参与迫害的恶警,犯人李红、邓涛、银静等为减刑加分配合参与迫害。

湖南女子监狱被非法关押的大法修炼者有长沙的言红、张灵革、柳春霞、周德元,株洲的吴敏道、张和君、余珍玉,湘潭的黄朵红、姚建平,浏阳的罗丹,益阳的郭照青,常德的张文兰,郴州的文玲,怀化的唐清英、唐开菊、肖桂英、曾春梅、李保星、邓月娥、金福晚等。

二零一八年十一月下旬,柳春霞在五里牌附近讲真相,被五里牌派出所绑架,参与迫害的有一王姓警察。目前,柳春霞仍在被迫害,具体情况待补充。

长沙市法轮功学员柳春霞目前被非法关押在长沙市第四看守所。(二零一九年五月十九日)

柳春霞被非法判刑一年,大约于三个月前(二零一九年七月)已被转到湖南省女子监狱。

迫害类型:
非法扣压身份证或者不给办理身份证无故开除、辞退或使下岗非法罚款非法关押电话监控绑架/劫持非法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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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争的事实,公开的秘密── 数千万大陆法轮功学员仍在遭受种种迫害,生活及人身安全皆无保障

相关单位及个人:
长沙市裕南街派出所 地址:长沙市裕南街133号, 邮编:410001 电话:85122938 所长: 杨升明 13574821495 副所长: 刘少怀 13807317875 副所长:黄丽红 13574877135 副所长:陈最光 13975141299

责任单位及恶人:
长沙市驻京办事处
湖南省女子监狱(长沙女子监狱)湖南省女子监狱:<br>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香樟路528号,邮编410004<br>电话:<br>监狱长罗有田<br>副监狱长郭艳妮<br>高度戒备监区:<br>监区长张某某,40多岁<br>副监区长:胡蓉、杨某某<br>主管队长:唐影、杨霞<br>主管攻坚迫害狱警:范蕊、文小芳、张玉宇<br>其它狱警:李军、凃娟、周婵、李鲜艳、袁平芳、童艾<p>陈泽龙(监狱长)<br>丁喜华(副监狱长)<br>大队长 张玉宇 周婵 薛芳 刘永清 李军 范蕊 李雪<br>凃文利 文小芳 袁平芳 刘芊<br>参与迫害的服刑犯人<br>邓涛(主凶) 银静(主凶)<br>龙琼 胡小梅 彭光敏 宋凤祥<br>瞿莉 周烨 全艳 龙朝英 顾景平 皮湖艳<br>唱艳琴 冷静 陈卫平 陈卫红 陈建平 李亦平<br>钟霞<p>通信地址:湖南省长沙市2号信箱   邮编:410004<br>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香樟路528号<br>传真:2323023<br>电话:2323000──2323999(部份是办公电话,部份是监狱警察、职工私人电话)<br>教转大队电话:2323040<br>教转二队电话:2323153(队长:罗坚)<br>监狱长:赵星云 <br>政委:聂薇<br>副监狱长赵兰  电话:2323007(办)2323878(宅)13308498728(手机)家庭住址:女子监狱宿舍10栋3单元506号<br>教育科:0731-2323039<br>科长:敖春玲13975163288(手机);副科长:张卓13975868160(手机)<br>薛芳手机:13787788566<br>教转大队警察<br>周婵 小灵通电话:6892583<br>队长罗坚 手机:13974856700<br>狱政科刘科长手机:13908481832<br>狱政科:2323030<br>狱侦科:2323043<br>入监队:2323710<br>出监队:2323042<br>办公室:2323020<p>入监队:通信地址:湖南省长沙市2号信箱, 邮编:410004<br>科长:田华;副科长:文小莉;其他狱警:吴小妹;<br>狱侦科:0731-2323043;狱警:周××、卓××等<br>入监队:0731-2323710;狱警:唐清云、龙燕红等<br>出监队:0731-2323042;<br>狱警:韩丽华(主管狱警)、兰××、 孙××等<br>办公室:0731-2323020<br>生卫科:狱警有邹湘柳、周巧等<br>知晓姓名的女子监狱其他狱警有:韩玲翠、郑佩先、欧向阳、罗敏、周淑英等
五里牌派出所
长沙市中级法院地址:长沙市曙光中路289号  邮编:410007<br>传真:5798444<br>龙法官(谢务堂的上诉主审法官):0731-5798329<br>刑事审判庭:5798322、5798321、5798326等<br>信访接待室:5480118<br>办公室:5798333、5480139<br>值班室:5798210<br>立案庭:5798232、5798236、5798237<br>书记、院长:何文炯<br>副院长:潘定衢、罗世发、陈剑文、易前<br>纪检组长:张弟林<br>政治部主任:瞿正强<br>党组成员:郭先锦<br>办公室主任:王建平<br> : 鲁平
裕南街派出所
长沙县检察院长沙县检察院:<br>办公室0731-84015611<br>检察长办0731-84015663、0731-84765608<br>副检察长办0731-84015610<br>石 华 检察长 13908499068<br>吴力争 副检察长 13907493555<br>黎 军 副检察长 13973170158<br>余学军 副检察长 15974137988<br>朱忠义 副检察长 15973155688<br>宋宽馀 副检察长 13874899527<br>周湘波 纪检组长 13975136612<br>何志刚 反渎局长 13973149998<br>汪海渊 反贪局长 13973150229<br>谢 彦 公诉科副科长 13787294307<br>公诉科0731-84015676、0731-84015691
长沙市第四看守所长沙市第四看守所电话电话 0731-88861909   0731-84074830,84074831 (谭姓狱警)<br>姓名      职务      办公电话    住宅电话        手机<br>方福山 所长      84074820 85470360 13873112158<br>李良元 教导员 84074820 82925933 13707319772<br>唐柳雄 副所长 84074820 84169279 13873175699<br>曾伟雄 副所长 84074820 84760352 13508473600

更新日期: 2020年4月11日 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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