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会然
简介:
陈会然(Chen,Huiran),
女 ,
59岁 ,
河北保定大法弟子,保定市外贸公司职工。2000年4月12日,大法弟子陈会然被关押在石家庄劳教所。因为证实大法是正确的,她不参加强制性改造。就被罚站墙根,从早上6点多一直站到第二天1点到2点。若腿站不直,监控(用劳教人员监视控制法轮功学员的人称监控人员,24小时监控)就拳打脚踢,就是去厕所也非打即骂。 2000年4月30日,因炼功几个劳教人员用拳打陈会然的左胸,痛了一个月才好,晚上睡觉痛的不能翻身。她们打她时,几个人连拖带拉,想把她拖到墙后没人的地方打,她拼命不从。5月1日石家庄1.3.5大队一楼,每人一个监控,两个月的时间,有一个月天天挨打挨骂。某两名劳教人员就象两个恶魔,每天在大法弟子身上练拳脚,每次打完后,其中的一位劳教人员的胳膊就抬不起啦。她们甚至不会说人话,骂完街就是话说完了。 二零零三年二月二十六日,满城县国保大队赵玉霞、张振岳伙同保定市国保大队警察闯入陈会然家。逼问她:“满城县你认识谁?”她没正面回答。正好王秀兰来她家串门,被赵玉霞截住说:“你是干什么的?跟我们走,跟我们去认识一个人。”她们两个被强行推拽到警车上,拉到一个地方,然后又拉到满城县白龙乡派出所。所长徐会来对陈会然非法审讯:“满城县你认识谁?”她不配合。徐会来一拍桌子说:“你软硬不吃!”她说:“我跟你在一块,你没杀人,我硬说你杀人行吗?”徐会来不语。赵玉霞强行把王秀兰全身上下都搜摸一遍,抢掠了她兜里的一千九百元钱,装在自己兜里。当天晚上赵玉霞就让王秀兰回家了。陈会然在白龙乡派出所被非法关押一夜,也没见到让她认识的人。赵玉霞她们没找到任何所谓的迫害陈会然的证据,见没缝可钻。第二天上午才放陈会然回家。 河北省保定市新市区公安国保大队,2014年5月14日和8月13日两次绑架年近六旬的法轮功学员陈会然女士,非法关押在保定市看守所至今。目前诬陷她的材料已交到保定新市区检察院,中共人员图谋加重迫害。 2014年5月14日上午,今年五十九岁的陈会然正在家里洗衣服,听到有人轻轻敲门,说是三楼的邻居。陈会然随即打开房门,突然进来七八个身穿便装的警察,他们没有出示工作证件,只说是新市区和南市区国保大队的,有证,就开始非法抄家。抢走电脑、大法书籍等私人物品,并将陈会然绑架到保定市看守所。 不法警察后将诬陷她的材料交到保定市新市区检察院,因证据不足,6月12日陈会然被暂时释放。 2014年8月13日日,陈会然和家人团聚才仅仅两个月,保定市新市区国保大队给陈会然打电话,说有点事让她去一趟,将陈会然骗到新市区国保大队,再次把她绑架,非法批捕,现仍非法关押在看守所。 据知情人称,检察院以“证据不足”而放人并不是其真正目的,因为在法律规定不能超期关押,所以暂时放人,但继续编造构陷资料。 陈女士再次被绑架后,家人立即请了律师维护陈女士合法权益。律师到新市区检察院递交书面意见和建议,指出:陈会然不住在新市区公安分局的管辖范围;警察在没有任何证据的情况下,到南市区陈女士家中抓人、抄家是非常严重的违法行为;新市区检察院也没有接到授予的管辖权,所以应立即无条件释放陈会然女士。 检察院人员被指责的无言以对,慌乱中有人说陈会然的事还没有正式立案。这不是笑话吗?没立案,怎么会逮捕呢?还接受律师查询?律师又从技术层面提出新市区公安分局没有立案依据。建议他们退案,更不应予以起诉。 虽然律师的质问令检察院人员无话可说,但是新市区检察院仍然不顾法律,在2014年10月16日左右突然向新市区法院非法起诉陈会然。陈会然的律师气愤指责:“检察院太过分了!” 河北保定市新市区610一直在迫害法轮功学员,仅2014年就有多名法轮功学员被绑架,其中陈会然、孔红云仍在非法关押中。在没有任何证据的情况下,新市区公检法串通一气伪造证据、构陷无辜、拒不放人。 二零一四年十二月十一日上午九点半,河北保定市新市区法院在远离市区的荒郊野外的看守所会议室,对五十九岁的法轮功学员陈会然女士非法开庭,并且仅限两名亲属旁听。 开庭后,陈会然对强加给自己的罪名都不认可,始终坚持自己无罪。新市区检察院“公诉人”贾蕊宣读了所谓“起诉书”。起诉书中把国保大队警察从陈女士家中抢劫的大法书籍、电脑等私人物品作为所谓的“罪证”,欲将“陈会然曾被非法关押在劳教所”作为定罪依据,并借用刑法第300条“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编注:法轮功教人向善,中共是真正的邪教)来构陷陈会然女士。 陈会然的辩护律师依据中国现行法律有理有据的逐条进行了驳斥,最后,公诉人无言以对,主动提出退卷继续补充材料;律师则强烈要求:撤案,无罪释放当事人。 公诉人主动提出退卷继续补充材料,不是他们真正秉公执法的体现,而是继续非法关押迫害陈会然的借口。陈会然从第一次被绑架至今已七月有余,而且在被非法关押近一个月时,曾因证据不足被释放回家,而今再次以证据不足退卷,这已充分说明陈会然女士根本无罪,应当立即无条件释放。 非法庭审从九点半开始到十一点十五结束。 河北保定市法轮功学员陈会然被诬判一年零三个月,将于2015年10月13日回家。
迫害类型:
罚站;
毒打/殴打;
非法劳教;
监视/跟踪;
非法关押;
绑架/劫持;
诽谤/造谣、污蔑/栽赃、罗列罪名;
抄家;
抄走大法书、师父法像、真相光盘;
敲诈/掠夺/破坏财物;
非法起诉;
伪造证据将大法弟子劳教、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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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及个人:
主要责任人的电话是:13722222658 保定市新市区公安分局(区号0312) 地址:保定市七一西路449号 局长 凌英魁 3110119 13932281666 保定新市区国保大队长 卢五锁 13333122522 其他人员: 陈贺、裴红(40岁左右)、张长林、郭建、邓刚、林立刚等 保定南市区国保大队 永华中路派出所 保定市新市区检察院批捕科科长:冯志民 保定市新市区610: 地址:保定市五四西路112号,邮编071051 新市区610主任:刘建平 新市区610人员:刘 增3037610 参加此次非法庭审合议庭成员: 保定市新市区法院 李强(新市区法院民事庭0312—3097631), 赵宁(13933232933、0312—3097611)、朱超 书记员: 保定市新市区法院 贾灿 公诉人:保定市新市区检察院 贾蕊(0312—3107620) 保定市防范办(610) 地址:保定市市委1号楼13楼 主任 王荷丽0312-3089691 3089691 副主任 范秀辉 3089738 0312-3089738 副主任 刘峰0312-3089661 副主任 赵军0312-3089935 副调研员 甄占良0312-3089013 办公室主任 赵妍妍0312-3089077 秘书处0312-3089754值班 保定市公安局 地址:保定市东风中路1166号 局长 潘静苏 3026139 3025666 13731288886 13333120858 常务副局长 王星亮 3038250 13333122002 党委副书记、副局长 安增奇 3077166 13333120012 副局长 李振平 3039866 13703121526 指挥中心(办公室)主任 赵 强 3029702 15188688880 保定市国保支队 地址:保定市天威西路201号 国保支队长 董 元 3226569 15103120007 13731288886 国保大队长 刘文君 13333121616 大队教导员 王洪恩 13333120869 主管该案的警察:蒋春增 15103121273 冯永13333120899 13930881836 刘振昌 13333120906 孙力13333122086 吴文生 13333120880 保定市检察院 地址: 保定市五四西路106号 区号 0312 邮编 071000 办公室3036824、3018112(传真)3036760 党组书记、检察长 周庆平 3059500 15831289999 0312-3027999 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 赵大明 3038878 13903369268 3325510宅 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 王 启 3036851 13582399688 2015999宅 贾荣军 起诉科 18931698227 控申处 高处长 孙处长 3075445 赵大明 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3038878(办)、3325510(宅)、1390336 王启 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3036851、2015999、13582399688 孙元芳3036879、5069688、18931265666 王蓬蓬 副检察长、渎检局长3028803、3337398、13832236999 彭少勇 副检察长3036861、3112688、13603223088 张华 反贪局长3027575、3320088、13803122112 刘章栓 纪检组长3036266、5095613、13315210868 周涛 政治部主任3020396、3333509、13603123999 安军旗 党组成员3022613、2317528、13582258988 张克 反贪局副局长3021682、5099550、13803126586 郝国正 反贪局副局长3020889、5325818、13933259999 张德新 办公室主任3036824、3326169、13513286079 政综处 3023036 公诉处3019133 监所处3058861 控申处 3075445 举报中心12309 案管中心3036907 保定市政法委 地址:保定市市委1号楼8楼 区号 0312 邮编 071051 马文河 常务副书记13633322288 0312-3089759 荆国平 副书记13903128008 0312-3089837 张敬东 副书记、综治办主任13603125538 0312-3089937 曹彦杰 副书记18631285832 0312- 3089791 田文江 副书记0312-3089973、13730158588 高国联 综治办专职副主任0312-3089062、13931381668 王禹槟 办公室主任0312-3089815 13703328555 维稳办0312-3089833 保定市韩村派出所 地址:保定市天鹅中路239号 电话:0312-3135823
责任单位及恶人:
石家庄劳教所
满城县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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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玉霞,
张振岳
南市区公安分局
保定市新市区610
新市区法院
新市区检察院
:
贾蕊
新市区(竟秀区)公安分局
新市区公安分局
更新日期: 2016年5月15日 1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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