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琳
简介:
朱琳(Zhu,Lin),
女 ,
年龄未知 ,
宁夏银川市大法弟子。朱琳两次进京上访被非法拘留。2000年10月因张贴大法真相资料,被非法判劳教3年。2003年6月,李金花和李世林、朱琳一起被绑架同时被判刑,李世林四年、李金花三年、朱琳三年半。 2003年6月某夜,李存一伙恶警将李金花、朱琳和李世林三人戴上手铐绑架到一个隐秘的地方,分开关押。第二天上午,张顶生带人开了两辆车押着李金花分别到租住房抢劫了大法书、打印机、真相资料、一些私人物品、两千元现金。几天后,朱琳和李世林被关到“六一零”洗脑班,之后被关到银川看守所。三个多月后,银川市兴庆区法院的伪法官、兴庆区检察院的伪检察官给李金花、朱琳和李世林三人分别判刑三年、四年、三年半。三人被非法开庭时,没给家人通知、不让辩护,开庭时间不长就草草结束了。他们上诉到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中级法院送来《刑事裁定书》称: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中级法院参与迫害的是:审判长:周宁林;代理审判员:马少骏、李锋;书记员:刘春艳。十几天后三人就被关押到监狱。 朱琳和李金花同时被关到了宁夏女子监狱。刚去,她们的头发就被强行剪成短发,有不愿意剪的,几个恶警上去按着就强行给剪了。在这个黑窝,法轮功学员仍然是被重点监控的对像,每个人都有两名“互监”全天二十四小时负责监视,言行都没有自由,上厕所“互监”也跟着。每顿饭吃饭的时间很紧,吃饭慢了,狱警、“互监”就骂骂咧咧。
迫害类型:
非法劳教;
手铐/脚镣 ;
绑架/劫持;
非法关押;
敲诈/掠夺/破坏财物;
抄走大法书、师父法像、真相光盘;
洗脑/送洗脑班;
非法判刑;
违反庭审程序;
非法剥夺大法弟子的辩护权利;
非法关押大法弟子,不在法定的时间内,通知家属;
监视/跟踪;
打骂;
人身侮辱 ;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宁夏法轮功学员遭非法劳教情况统计
宁夏妇女李金花自述遭迫害经历
宁夏部份法轮大法弟子遭受迫害的情况
责任单位及恶人:
银川市看守所
银川市公安局
:
李存
宁夏女子监狱
兴庆区公安分局(原“城区公安分局”)
:
张顶生
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
:
马少骏,
刘春艳,
李锋,
周宁林
兴庆区检察院
银川市法制培训中心(洗脑班)
更新日期: 2018年2月18日 0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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