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零二年十一月,向四川省委、德阳市委写了一封信,反映法轮功在德阳的真实情况,二零零三年五月七日,被恶徒绑架,而后公安局旌阳分局洪奇将其送德阳看守所非法关押。被处以二十八天刑事拘留,他在狱中受尽非人的折磨。释放一个月后,又无端被捕,并处以劳教一年。被关押在绵阳新华劳改农场。
迫害类型: 非法拘留; 非法关押; 非法劳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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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单位及恶人: 四川省委员会 旌阳区公安局 : 洪奇 德阳市委
更新日期: 2011年1月15日 03: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