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8月李景云在牡丹江被抓,非法关押67天收所谓保金1500元,被单位开除公职。主要责任人:永红分局石秀文、郭维山;佳市宾馆杨玉亭。
迫害类型: 交保证金; 绑架/劫持; 无故开除、辞退或使下岗; 非法关押; 非法罚款;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大法弟子被迫害的部份事实(续)
责任单位及恶人: 永红公安分局 : 郭维山, 石秀文 佳市宾馆 : 杨玉亭 更新日期: 2010年6月28日 12:13
更新日期: 2010年6月28日 1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