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零一年四月在讲真相时,被哈市共乐社区的一个委主任诬告,强送到共乐派出所。共乐派出所强送郑丽华在血压高达二百四十的状态下到看守所迫害二十五天。共乐派出所向郑的家人勒索现金四千元。
迫害类型: 勒索钱财; 毒打/殴打; 电击; 恶人举报; 绑架/劫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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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单位及恶人: 共乐社区 共乐派出所
更新日期: 2012年8月8日 04: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