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名陈小芳
简介:
化名陈小芳(Huaming,Chenxiaofang),
女 ,
年龄未知 ,
北京大法弟子1999年7月20日,法轮功被政府定为非法组织。陈小芳所(化名)在地的法轮功学员自发地去向政府反应情况,结果派出所以“围攻政府”为借口,把陈小芳等人带到拘留所拘留13天。 2000年2月份,当地的派出所以王友良为首的三个警察突然闯入她家,逼问还炼不炼法轮功了,陈小芳回答“炼”,而后被以办班为名,被强行带到派出所,并收取所谓的办班费300元,在此期间无任何搜查手续,就非法搜查陈小芳的家,抄走录音机和有关的大法书籍。没有留下财务清单,然后送拘留所拘留15天。 在当地派出所的强迫下,陈小芳于2000年4月份去北京上访,目的是反映情况,因而被拘留15天。 2000年7月份的一天早晨,陈小芳正在地里干活,王友良又带领派出所的人让陈小芳去转化班,陈小芳说家里农活太忙,不能去,他们说:不能去也得去,不去铐你也得去。就这样强行把陈小芳弄上车,带到派出所。当时请来县局干部,对17名大法弟子进行高压转化。大法弟子越想越不对劲,我们又没犯法,那么多的农活都没干呢?还是去上访,去反应一下情况。在上访途中被截回。当地派出所的人又把小芳送到拘留所15天。这完全是被派出所的人逼走的。 2001年2月20日,王友良带领永宁刑警队对陈小芳家、其父家、其兄长家进行突击搜查抄家,将陈小芳年近70的老父亲送到拘留所关押,并把陈小芳的丈夫及兄长带到派出所威胁施压。 最后在没有任何证据的情况下,以陈小芳被拘留5次为由判劳教1年半。
迫害类型:
非法拘留;
非法关押;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大法弟子陈小芳五次被拘留至被判劳教的经过
责任单位及恶人:
千家店镇派出所
:
王友良
更新日期: 2010年6月30日 03:5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