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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芳琴

简介:
王芳琴
(Wang,Fangqin), 性别待查 , 年龄未知 , 唐山冀东油田大法弟子。

王芳琴女劳教2年,关在唐山第一女子劳教所。

河北唐山曹妃甸区居民王芳琴,王芳琴修炼法轮功以后,按照“真、善、忍”的标准要求自己,提高自己的道德水准,不断要求自己做好人,更好的人。

但自从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江泽民发起对法轮功的疯狂迫害以来,王芳琴遭受了非法劳教、判刑、拘禁在拘留所、看守所、洗脑班等多种迫害,并被所在单位扣押工资、取消工程师资格等,身体健康被损害,精神上受到压力,经济上遭到损失。

二零零一年初,中共江泽民团伙为了煽动全国人仇恨法轮功,上演了“天安门自焚”骗局,第二天,单位办公室主任把王芳琴叫到公司书记办公室,在王芳琴反对的情况下对王芳琴录音、录像,但在公司电视节目中播放时,只用了王芳琴的图像,其它都是播音员在假王芳琴之名造谣、诬蔑法轮功,在单位造成了恶劣影响。主要实施迫害者井下公司时任书记姬森林、办公室主任张国恩。

王芳琴二零零三年恢复工程师岗位,但工程师岗位调级,一直比正常低一级,二零零三年至二零零五年多次找当时人事科工资管理员刘庆生,他说是公司让降的,王芳琴让他拿出文件来,他说没有文件。

二零一五年六月六日,王芳琴向中共最高检察院、最高法院寄出了控告迫害法轮功的元凶江泽民的诉状,并已被两高院签收。

王芳琴在诉状中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江泽民犯下了非法剥夺公民信仰罪;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罪;非法剥夺公民财产罪;故意伤害罪、诽谤诬陷罪。因此,申请最高人民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江泽民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公诉,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抄家、罚款:二零零零年七月,王芳琴被唐海县公安局原副局长艾永忠,政保科长刘金钟及单位保卫科长劫持至单位公安处,公安处政保科长带人到王芳琴家抄家,后被强迫交保证金2000元(打白条),至今未还

二零一七年八月十八日中午中午十一点左右,冀东油田井下公司刘刚给法轮功学员王芳琴的丈夫(未修炼法轮功)打电话骚扰。

迫害类型:
非法劳教骚扰诽谤/造谣、污蔑/栽赃、罗列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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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单位及恶人:
唐山第一女子劳教所
唐海县公安局公安局地址:河北省唐海县垦丰大街61号唐海县公安局<br>邮编063200<br>公安局 0315-8711246 8712942转37821、8712940(传真)<br>政法委书记 李可春 宅电:0315──8718918<br>公安局长 石贵生 8711758 6612408 13832988578<br>副局长张顺(主抓迫害法轮功)8722156 13832983972<br>其妻:13223197771<br>国保大队队长李富国 联系电话:13832986232 <br>书记王民   联系电话:13832982342 03158715758 : 艾永忠
唐海县公安局政保科 : 刘进忠
唐山冀东油田 : 季森林
冀东油田井下公司 : 刘刚

更新日期: 2024年2月21日 0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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