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芬(于芬)
简介:
余芬(于芬)(Yu,Fen(yufen)),
女 ,
66岁 ,
湖北十堰市大法弟子。二零零零年十月十八日上午,大法弟子罗建中(原十堰市人大副主任,享受副厅级待遇,已退休)、孙永梅(十堰市妇联科级干部)、王传琴、余芬、何清(十堰市旅游局干部,已被非法劳教,现关押在湖北省沙洋劳教所)于二零零零年十月中旬依法进京上访,被十堰市朝阳路派出所干警带回后,副所长丁金明、郑波等恶警对大法弟子罗建中、孙永梅、王传琴、何清滥施酷刑、刑讯逼供。 余芬被带到十堰市人民路派出所,在被关押期间提审时,被恶警用“背宝剑”(用手铐在背后一只手在上,一只手在下铐住,形似背着宝剑,一种 酷刑)方式吊在窗户上,只能脚尖着地长达七个小时之久,胳膊被严重拉伤,很长时间生活不能自理。 二零零一年八月,罗建中、孙永梅、王传琴分别被非法关押在十堰市第一看守所已长达十个月之久。罗建中、孙永梅、刘光清已分别被开除公职。近日获悉,十堰市茅箭区人民法院要非法开庭审理法轮功学员。 于芬,女,六十五岁,二零二零年九月中旬,外出贴大法真相不干胶,被不明真相者举报。第二天,由茅箭区国保大队副大队长常武带领十堰东城派出所警察上门非法抄家,抄走五十多本大法书和几十本《明慧周刊》等个人物品。常武将于芬绑架到东城派出所,非法审问了一天,由于恶警暴戾,于芬受到惊吓,而血压升高超过200汞柱,儿子知道后,将她送到医院住院治疗。 即使这样,常武和其他警察并未放过于芬,而是将其构陷到茅箭区检察院,企图非法起诉。 常武和其他警察,非法抄家、抢劫私人物品为所谓“证据”,二零二零年十二月十八日将于芬老人构陷到茅箭区检察院。 茅箭区法院于二零二一年五月十三日下午非法开庭审理。庭后审判人员逼其写与法轮功决裂书,并扬言如果不写就判三年实刑,于芬正念坚定一直未写。
迫害类型:
绑架/劫持;
非法关押;
非法审讯;
毒打/殴打;
苏秦背剑;
诽谤/造谣、污蔑/栽赃、罗列罪名;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二零二一年五月二十七日大陆综合消息-426259.html#21526231555
二零二一年五月十六日大陆综合消息-425753.html#21515234728
湖北十堰市老年学员罗启华、曹吉云、于芬被绑架
湖北省十堰市原人大副主任罗建中等大法弟子在狱中受尽折磨并面临非法审判
相关单位及个人:
湖北十堰市政法委书记:方鸿志 0719-8665370
湖北十堰市茅箭区政法委书记:温和灿 0719-8787711
湖北十堰市茅箭区公安分局法制科:0719-8888090
湖北十堰市朝阳路派出所: 0719-8661109
湖北十堰市朝阳路派出所副所长: 丁金明 0719-8668290(宅)
湖北十堰市朝阳路派出所: 郑波 0719-8666300转2744 呼机 12989-03526
责任单位及恶人:
十堰市朝阳路派出所
十堰市人民路派出所
十堰市茅箭区法院
茅箭区检察院
茅箭区国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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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武
更新日期: 2021年6月18日 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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