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艳兰、郝丽梅、刘桂英于2001年6月6日去某村散发大法真象材料时被非法抓捕,6月15日被送往长春黑嘴子女子劳教所,由于两次体检不合格,被送回松原市,市公安局一分局政保科强迫其家人每人交罚款4000元,家人被迫交了罚款。
迫害类型: 非法罚款; 绑架/劫持;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有关吉林省松原市迫害大法和大法弟子的综合报导
责任单位及恶人: 松原市公安局
更新日期: 2010年7月26日 03: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