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洪霞(红霞)
二零一四年十月被胁持到双鸭山市看守所非法关押迫害的法轮功学员:张丽艳、王玉芝、郭红霞、单金丽和她的儿子王东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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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郭洪霞(红霞)(Guo,Hongxia),
女 ,
40岁 ,
黑龙江g/3双鸭山市法轮功学员。一九九九年十月二十七日郭洪霞进京上访被非法劳教二年,在佳木斯劳教所被迫害。 二零一四年十月十四日下午二点半左右,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公安局国保大队伙同尖山公安分局、向阳派出所、立新派出所、富安派出所等十多个警察非法闯入尖山区法轮功学员郭红霞家,绑架了郭红霞和张丽艳、王玉芝、杨玉范、吴月霞、单金丽和她的儿子等法轮功学员,以及她没有修炼的丈夫和保姆。保姆被抄家后放回,郭红霞的丈夫第二天凌晨一点回家。郭红霞被劫持到尖山公安分局,其他人被绑架到向阳派出所。十五日上午十点多钟,警察给杨玉范儿子打电话后去家里非法抄家。单金丽也被非法抄家,单的老伴也被带走后放回。 门永峰,为了讨好“上级”求得一官半职,二零一四年十月十四日这次绑架事件中,上蹿下跳。导致15人被绑架,17人被抄家。现有五名法轮功学员郭红霞、张丽艳、王玉芝、单金丽和王东生被非法批捕。门永峰勒索了家属数万钱财。 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市政府各部门之间相互推诿,卷宗曾三次被打回尖山区检察院。罗织构陷大法弟子的卷宗已于二零一五年五月十一日送达双鸭山市尖山区法院,图谋继续迫害。因其中有一人需要做司法鉴定,所以目前卷宗打回双鸭山市尖山分局。 双鸭山市五名法轮功学员张丽艳、王玉芝、郭洪霞、单金丽和她的儿子王东生被非法关押在看守所已经两年,近日尖山法院要强行非法开庭。二零一六年九月末,法院刑庭庭长高志新通知律师十一后阅卷,商议开庭时间。二零一六年九月二十七日五人接到起诉书。 这五名法轮功学员二零一四年十月十四日被抓后,双鸭山市尖山区检察院于二零一五年五月将卷宗移送到尖山法院,在法院停留十七个月,打回公安三次。 二零一六年十月十八日,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尖山区法院非法庭审六位法轮功学员。其中张丽艳、王玉芝、郭红霞及单金丽、王东生母子等五名法轮功学员已在看守所被超期羁押两年零四天,法轮功学员祖万海因身体状况保外就医,当天也被迫参加庭审。 十月十八日上午八点,尖山区法院门前停了很多警车。武警、特警、尖山公安分局国保大队和各派出所的若干车辆里坐着很多警察在法院门口窥测,四处便衣,两个着装武警在法院门口来回走。 九点十分左右,五位外地律师进入尖山法院,法院要对律师进行“安检”,刑庭庭长高志新不让律师带包和电脑,律师不同意,说法律规定律师参加开庭是免检的,也没有规定不允许带包和电脑。一名律师拿出最高法院关于安检的相关法律依据文书递给工作人员,并说:我们律师和你们工作人员是平等的,和公诉人都是平等的,你们不需要安检,我们也不需要。法院人员仍狡辩说检察院公诉人要安检,律师也得安检。然后让已经进入法庭的公诉人又走出来所谓的“安检”一下。律师当即指出,公诉人没有带包安检。公诉人说她们没带包。律师说,如果我们发现庭上你们带包了,那我们就申请你退庭回避。这时,刑庭有个叫石岩的法官,催促律师赶紧安检好开庭。律师说:要让我们正常带包我们就进去,所有辩护的东西都在电脑里,没有资料如何辩护?石岩说:不进我们就开庭了。律师们不为所动,最后高志新做出让步,只看了一下律师们的律师证,就让律师们就进庭了。 高志新仍然阻止家属进庭旁听,六位法轮功学员只允许进去十三位家属旁听,其中一位法轮功学员的家属还是找了熟人跟高志新说情才允许进入的。法轮功学员的亲朋四十多人冒着零下的低温而来,却被拒之法院门外。而旁听庭中坐着警察、“六一零”人员等约二十来人,每次都参与迫害的尖山公安局国保队长门永丰这次又来了。 参加此次庭审的有刑庭庭长高志新和助手石岩,检察院牟丹等两名公诉人。 律师们当庭指出:修炼法轮功是合法的。公安部认定的十四种邪教中,没有法轮功。刑法三百条即“利用×教破坏法律实施罪”,不适用本案,与本案无关。律师们还指出,法院程序严重违法: 1、法院超法定职权退补三次,程序违法。 2、把不相干的一些人,捏在一起,打成“团伙”,为加重迫害。 3、严重超期羁押十七个月。 4、不在法律规定时间内安排律师阅卷。 5、不给律师送达开庭通知,也不在规定的阅卷十天之后开庭(七天就开庭)。 6、警察疲劳审讯,超审限违法。 张丽艳、王玉芝等几名学员也都为自己做了辩护,指出修炼法轮功合法,应无条件释放。庭审从上午九点半开到晚上七点十分。 二零一六年十一月二十八日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尖山区法院下达判决,非法判法轮功学员张丽艳七年半、王东生七年、王玉芝四年、郭红霞三年半、单金莉三年、祖万海三年,其中单金莉和王东生是母子,六人上诉已快四个月,双鸭山中级法院至今没有任何说法。 下达判决后,尖山法院刑庭屡次到看守所找几名当事人谈话。十二月七日,尖山区刑庭庭长高志新亲自出马到看守所做法轮功学员“工作”,威胁说上诉对他们(她们)不利,企图阻止上诉。 二零一七年四月二十五日,黑龙江省双鸭山中级法院对超期羁押一年以上之久的十名法轮功学员下达二审不开庭、维持原判。十位法轮功学员是:集贤县法轮功学员齐红玉、于跃波、全占东、孙丽娟;尖山区法轮功学员张丽艳、王玉芝、郭红霞、祖万海、单金莉和她的儿子王东生。 张丽艳、王玉芝、郭红霞、单金莉、齐红玉、孙丽娟已于二零一七年五月十日被非法关押到黑龙江省女子监狱。于跃波、全占东、祖万海、王东生也于五月十日被非法关押到佳木斯监狱。
迫害类型:
非法劳教;
绑架/劫持;
非法关押;
诽谤/造谣、污蔑/栽赃、罗列罪名;
非法判刑;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双鸭山中级法院对超期关押一年有余的十名法轮功学员维持原判
双鸭山中级法院历年来对53位好人维持冤判或加刑
黑龙江六名法轮功学员被诬判-法官阻当事人上诉
双鸭山六法轮功学员被庭审-七律师做无罪辩护
黑龙江双鸭山张丽艳等五人被关押两年
黑龙江双鸭山市五法轮功学员面临非法庭审
黑龙江省双鸭山市法官诬判29名法轮功学员
双鸭山市五名法轮功学员面临被非法庭审
双鸭山市公检法图谋继续迫害法轮功学员(图)
双鸭山市尖山分局国保门永峰的劣迹
黑龙江双鸭山市多名法轮功学员被绑架
被佳木斯劳教所迫害的部份大法弟子名单
相关单位及个人:
双鸭山市公安局国保大队长 张玉波:18846998999、13115698999、15331817999(手机)
双鸭山市尖山公安分局副局长刘乃君 13846966999
双鸭山市尖山公安分局国保队长 门永丰 15804696388(手机)17614690078
原双鸭山市尖山公安分局国保(调到哈市) 杜占一
项目组电话 15246896345
尖山区法院院长:王占林:13339333007(手机)、0469-4288497(办)
副院长室:0469-4285618
刑庭办公室:0469-4284239
执行庭办公室:0469-4284265
行政庭:0469-4284257
民庭:0469-4284292
立案庭:0469-4272631
审监庭:0469-4284282
办公室:0469-4280458
刑庭庭长:高志新15604690678 4284239
所长周平玉:15184667777(手机)
看守所原狱医现副所长:徐恩江 电话:0469-4270680 13359789838(新)
双鸭山市“六一零”办:
主任赵景涛18904690069、13945797979办0469-4286610
副主任王晓东13555150577办0469-4283610
610科员郭华毅、刘志超 双鸭山市尖山区新兴大街劳动就业局四楼
双鸭山市尖山区检察院:
检察长张树立 13664699557
朱维新13351162346(分管公诉科)
黄建中13766680388办0469-6107230
牟丹13305888557
双鸭山市检察院:
检察长刘恒源0469-4625718、0469-4235718 18345825718
公诉处一处处长赵晓东 手机号15344578855,办公室4260014
检察员 王寿琴
双鸭山市中级法院:
电话:0469-4278461
院长王连荣0469-6168001、13903688168
刑庭庭长钱吉臣0469-6168103、0469-4293977、13846999966、13945780047
刑庭副庭长 冯敬坤13504648838(尖山区世纪大道中段)
责任单位及恶人:
佳木斯劳教所(西格木劳教所)
双鸭山市公安局
尖山公安分局
双鸭山市610办公室
:
门永峰
尖山区法院
:
高志新
富安派出所
尖山区立新派出所
黑龙江省女子监狱
向阳派出所
双鸭山市中级法院
更新日期: 2017年5月23日 0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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