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文华
简介:
李文华(Li,Wenhua),
女 ,
年龄未知 ,
四川省成都市法轮功学员,前二医院职工。曾先后在金堂县看守所遭受迫害五次,在新津洗脑班遭受迫害两次,在楠木寺劳教所遭受迫害一年。 一九九九年十月二十二日,到北京上访,被金堂县恶警黄步明一行接回金堂县看守所超期治安拘留十六天,除去飞机费用外,带去的二千五百至五千五百元钱剩余的全部被扣押。回到单位后,又向家属勒索三千七百多元。 十多天后,李文华被绑架到金堂县看守所进行折磨三个多月之久。恶警威逼恐吓其家属,恶警庄天厚用恶毒、污秽的语言侮辱李文华。三个月后,并向李文华的家属勒索了二千五百元才放人。至此,恶警共敲诈李文华及家人一万多元人民币。 二零零零年六月二十四日,淮口派出所以谈话为由将李文华骗到派出所关了一夜,二十五日早晨将她送到金堂看守所进行无理关押,十余天后因绝食才被放出。七月二十三日,外出几天刚回家,就被强行送到看守所关押至八月下旬。九月初,李文华到白果乡讲清法轮大法受迫害真相时被抓,未经一切法律程序,被非法判刑一年半。 二零零零年八月二十八日,被人举报又被非法关押。恶警勒索其家属五千元不成,于是,恶警黄步明和检察院的李小俊等于某日中午亲自到二医院,要家属请吃饭,并陪他们打麻将,叫家属故意输掉六百元钱给他们。又将李文华送去劳教,被迫失去工作,并威胁恐吓家属和她的丈夫,不可再让李文华发传单。 二零零零年十月,在楠木寺劳教所,每天由两个刑事犯监视包夹,不能睡觉,其间不许和任何人说话,不许随便上厕所,长期不许洗脸、刷牙、洗澡,只能一月洗一次,不许换衣服,包括内裤,还强迫看诽谤法轮功的电视、书刊。 为了生活她只好到外地打工,在二零零四年的五一前夕,淮口的恶人彭恢志伙同派出所、单位保卫科到大英县骚扰,并将她交给当地派出所看管,为了避开迫害,她于六月份来到新都干修所上班,刚上班第二天,金堂县610和彭恢志等八个恶人将她强行绑架到新津县洗脑班,她趁恶人睡着正念走脱后,恶警到处抓她,被迫流离失所。 二零一一年五月十九日,达州市公安局人员到李文华上班的达州市柴荆医院,他们到她上班的科室进行搜查、拍照,当时搜走一本大法书,还在李文华本人不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私自闯入宿舍搜查。 由于未得逞,他们就威胁柴荆医院主管,扣压李文华四月份的奖金三千元,五月份工资三千元,共计六千元。还勒令医院扣押李文华的医师执业证一本,妄想从经济上截断,让她失去工作机会。 二零一八年二月十二日,成都大法弟子李文华在外面讲真相时,被恶人绑架,现在非法关押在郫县看守所,时间大概是30天。 金堂县610人员冒充政府工作人员,在于二零一九年十月一日之前,多次跑到大法弟子李文华的儿子所在单位,骚扰、恐吓、威胁其儿子,说什么,你妈觉得的法轮功好,就在家里炼,我们管不了,如果她再去外面发资料被发现,就要被判刑,你的工作要受影响,晋升也要受影响,甚至还对她孙子上大学、参军受限制,给他儿子及媳妇造成很多精神压力和伤害。几次在她儿子正上班时,610人员不顾他工作需要,找到院领导,把她儿子叫到办公室,多方打听询问李文华的下落,询问无果,就开始威胁恐吓。
迫害类型:
勒索钱财;
绑架/劫持;
迫害亲属;
人身侮辱;
关押期间,剥夺大法弟子基本生活条件;
无故开除、辞退或使下岗;
逼迫放弃信仰;
不准上厕所;
骚扰;
非法关押;
非法判刑;
无故扣工资/剥夺福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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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11月1日大陆综合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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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单位及恶人:
成都金堂县公安局
:
黄步明,
庄天厚
资中楠木寺劳教所7中队
淮口派出所
:
彭恢志
郫县看守所
四川省金堂县610
成都市法制教育中心(新津洗脑班)
金堂县检察院
:
李小俊
金堂看守所
柴荆医院
达州市公安局
更新日期: 2020年3月25日 1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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