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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月霞

简介:
陈月霞
(Chen,Yuexia), 女 , 五十多岁 , 浙江宁波霍山县法轮功学员。1997年下半年修炼法轮功。

陈月霞因修炼法轮大法曾多次被中共迫害,遭非法劳教两次,而且被她所在单位镇海电厂实施经济迫害。

1999年7 月20日,中共恶党发动了对法轮功的迫害,陈月霞多次遭受迫害。2000年7月23日至8月10日,陈月霞被刑事拘留在镇海区看守所,被拉到医院强制灌食。

2000年8月11日~2000年11月底,陈月霞由刑事拘留转为监视居住,12月1日解除监视居住。这期间,陈月霞都在镇海电厂原岗位正常上班,镇海电厂不但不发工资,2000年12月27日还发出行政记过处分同时发给《解除劳动合同警告通知书》。

2001年7月14日至8月14日,陈月霞被刑事拘留在镇海区看守所,被强制戴上手铐、脚镣。

2001年8月14日至2003年6月22日期间,陈月霞被关押在浙江省莫干山劳教所两年。

2001年8月14日,一进浙江省莫干山劳教所,马上就被带到禁闭楼里关禁闭、严管,连续一周不让洗澡。每个禁闭室是个大概2~3平方的黑暗小房间,吃喝拉撒全在里面,所谓的床是高于地面一块砖的距离,厕所就在旁边,上完厕所后,里面不能冲水,要喊禁闭室外面监督岗的劳教人员冲。

饭菜是包夹打过来的,一块饭,一点汤水,因此陈月霞被饿的四个月没来例假。四个包夹二个一组轮流对她24小时包夹,把她的一言一行记录下来,换岗时向狱警汇报,晚上坐在旁边翻书看、说话、吃东西,吵的她睡不了。白天连续罚坐十几个小时的小板凳,一直坐着不许动,眼睛也不许闭上,否则就左一推右一拉,戳她、打她、谩骂。禁闭楼设有监控室,有狱警在监视,包夹对待遭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越凶,越会得到狱警的表扬。

2001年厂里分房,规定中级职称有80平方,镇海电厂不但不承认陈月霞的中级经济师职称,还在2001年7月份,镇海电厂周文海、沈炳荣等伙同镇海公安分局警察郑立强,趁陈月霞在单位上班时,到工作岗位上把她绑架到镇海派出所关押一整夜,第二天又到陈月霞家中非法抄家,并将陈月霞刑事拘留,镇海电厂伙同镇海公安将二万元钱送给浙江省莫干山劳教所,以陈月霞修炼法轮功的名义把陈月霞劳教。

2001年至2003年期间,陈月霞被劳教所非法拘禁,限制人身自由两年。2003年陈月霞劳教期满后回镇海电厂,被安排在当时全厂工资、奖金最少、岗级最低的岗位。

2009年,镇海电厂新上任的保卫科长方予安,半夜三更打电话骚扰陈月霞,并利用职权亲自到陈月霞上班场所来挑衅、造谣、诽谤、打人,并经常叫嚣你去告好了,镇海电厂总经理胡松如无理拒绝与陈月霞沟通说:“你没资格同我说话。”

陈月霞被逼无奈,在2009年9月23日至25日,请假后到宁波市政府信访办、宁波市公安局信访办及浙江能源集团公司反映情况。

2009年9月24日下午,陈月霞父亲和她一起去的杭州。第二天,9月25日,见到了浙能集团的徐小平和办公室主任楼晶,楼晶主任说等过了十一上班,他就亲自到镇海电厂来解决问题。省府司法厅的王锦耀处长,劝说陈月霞和她父亲所谓要顾全大局,先回家。还说对法轮功学员的劳教已经没有了。2001年至2003年陈月霞在浙江省莫干山劳教所受迫害折磨的情况,可写信向他反映,等等。但这些原来是一场骗局,陈月霞一到家就被24小时监控、盯梢、非法跟踪。

镇海电厂为阻止陈月霞去上告,不许她请假,请假就被旷工,只能利用年休假。陈月霞于2009年12月11日,再次到杭州,去浙能集团公司去找楼晶、徐小丰,他们仍是推托,不肯到镇海电厂来解决问题。第二天陈月霞在杭州与老百姓聊天,杭州市公安局西湖区公安分局周剑锋和九莲新村派出所叶敏与镇海公安和镇海电厂联系后,将她行政拘留十天,并且将行政拘留单寄给了镇海电厂保卫科长方予安。应该通知家属的行政拘留单却没有寄给。

行政拘留十天后,宁波市公安局镇海分局派一名姓朱的警察到杭州九莲新村派出所说:“回到当地去解决,他会出面和镇海电厂协调好的”,将陈月霞骗回镇海。

陈月霞在2010年1月向杭州市公安局申请复议后又提起行政诉讼,于2010年2月20日向杭州市西湖区法院起诉,起诉杭州市公安局西湖区公安分局2009年12月行政拘留处罚一案,法院于2010年2月26日受理,经办理后,送达开庭通知书,通知书上说明是在2010年3月25日开庭。

就在预定的开庭日期的前二天,即2010年3月23日,陈月霞在单位上班,镇海公安分局警察柴亚玲带了一帮人到单位来,以找陈月霞谈话为借口,却直接把她绑架到镇海看守所,说材料已经准备好了,在没出示逮捕证,在无任何搜查证的情况下,抢走陈月霞手机,强行搜身后,拖入监室,不容申辩,马上就将陈月霞刑事拘留了。公安整个抓捕陈月霞的过程没有任何法律程序。在陈月霞被关押在看守所的第二天,即2010年3月24日,杭州市公安局西湖区公安分局法制处姓蒋的工作人员,通过公安的内线电话,打到镇海看守所,问陈月霞第二天法院还准不准备开庭,陈月霞说:“你们怎么知道我在这儿?”他说这你就不要问了。

2010年3月25日,本应是陈月霞起诉杭州市公安局西湖区公安分局2009年12月行政拘留处罚一案的预定开庭日期,但是当天公安机关忙着串通联系,为了掩盖他们的罪证,达到继续关押的目的,竟然在3月25日对陈月霞非法劳教1年6个月。

陈月霞第二次被关押在浙江省莫干山劳教所,后来在劳教所她收到通知,关于她起诉杭州市公安局西湖区公安分局2009年12月行政拘留处罚一案,杭州市西湖区法院于7月中旬作出杭州市西湖区法院(2010)杭西行初字第15号裁定书中写道:本院认为公(西)行字[2009]第1212号行政处罚决定,不属于行政审判权限范围。这也从另一个侧面说明了这些限制陈月霞人身自由的行为都是出于报复陷害。

由于陈月霞向浙能集团公司反映情况,所以镇海电厂保卫科方予安利用职权骚扰、诽谤、打人,镇海电厂以“旷工”处罚她,陈月霞被待岗,停发奖金、扣发工资,名义上待岗,实际上在原工作岗位照常工作,按时上下班,不能请假,请假就定为“旷工”,以待岗为借口被连续停发7个月奖金、扣发工资,工资卡上只有400多元,厂方涉嫌严重违反劳动法。

2010年3月26日至2011年9月24日期间,陈月霞被劳教1年6个月,关押在浙江省莫干山劳教所。

劳教所警察指定了几个劳教人员专门负责看管她。上一次厕所要报告两次,晚上洗漱、洗衣服总共只给2~3分钟的时间。至于被包夹辱骂、训斥更是家常便饭。马莉亚和李小军这几个包夹都是以前在浙江省莫干山劳教所专管中队包夹过法轮功的劳教人员。为了讨好劳教所警察、争取更多减期,马莉亚特别卖力的迫害陈月霞。她不同意陈月霞上厕所,陈月霞就不能上厕所,实在憋不住小便的时候,陈月霞自己走到厕所去,刚踏上台阶,就被包夹马莉亚拖下来,殴打陈月霞。中队长孙俊警察不但不处分马莉亚,还对陈月霞加期处罚。

在2010年4月13日,晚饭的菜是南瓜汤,轮到陈月霞是最后一个盛,菜桶里明明还有,但是劳教所的警察朱丹就是不许陈月霞盛南瓜汤,还命令打饭的杂工把桶里的南瓜汤都倒掉。回到小组后,朱丹又赶到小组,训斥陈月霞,不许陈月霞说话,还对着陈月霞喷辣椒水,后又指使多名劳教人员关上门窗,把陈月霞按到床上后,他们都退到门外,让陈月霞一个人在里面闻喷出来的辣椒水。陈月霞被折磨的两天都吃不下饭 。接着她们还趁陈月霞身体虚弱的时候在医务室强行按住抽血两次。陈月霞又被饿的四个月没来例假。

在2011年1月的一天早上,出去排队的时候,包夹和陈月霞争论了几句,劳教所警察胡雪冲过来把陈月霞拖出队伍,狠狠的把她摔倒在地,造成陈月霞肩胛骨骨裂,一直还会隐隐作痛,后来劳教所警察胡雪还指使包夹说陈月霞是自己不小心摔倒的。

2015年11月23日,宁波市镇海区公安分局国保林坚民、王志山等7人,绑架陈月霞到派出所,要陈月霞保证以后不再诉江,剥夺公民的最基本的权利。陈月霞表示对这种违反国家政策、法律、法规的无理要求是不能保证的,于是林坚民、王志山写申请非法拘留陈月霞,从11月24日到12月4日,陈月霞在宁波市拘留所被非法拘留10天。

戎雅萍、夏爱芬、周润秋、蔡希平、陈月霞等多名法轮功学员被威胁要送精神病院。这些人的家属已经知道了宁波市公安局政保科在精神病院迫害法轮功学员时所干的罪恶勾当,所以,他们都拒绝签字。结果,这些法轮功学员都被非法劳教了。(二零二一年九月七日)

迫害类型:
非法劳教绑架/劫持非法拘留逼迫放弃信仰摧残性灌食非法剥夺公民的户籍权无故扣工资/剥夺福利待遇手铐/脚镣关禁闭关押期间,剥夺大法弟子基本生活条件长期不提供食物或者不提供充足食物监视/跟踪非法关押毒打/殴打加期(延期)/超期关押用刺激物涂抹眼部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浙江宁波市法轮功学员遭迫害情况
浙江宁波法轮功学员陈月霞遭受的迫害
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陈月霞被非法拘留10天
安徽女子劳教所中部份被劳教学员名单

责任单位及恶人:
西湖区法院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西路9号 邮编:310012<br>叶青(女)党组书记、院长(2021年12月刚刚提拔为杭州市中级法院副院长)<br>陈敏 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br>倪惠岗 副院长<br>潘波 副院长<br>吴畏 纪检组长<br>高瑛 副院长<br>陈瑜 政治部主任<br>陈雪梅 执行局局长<br>杨志敏 上泗法庭庭长<br>朱光明 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br>黄倩 审判员<br>何亦波 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br>郑颖 刑事审判庭庭长<br>时恩霞 民事审判三庭庭长<br>吴俊洁 行政审判庭庭长<br>法官:朱冠琳 书记员 周燕芳 电话:057188497959 057188497992<br>大厅值班电话:057188497848<br>传真电话:057188497992 (院办)<br>咨询热线:12368<br>信访电话:057188497901<br>监督电话:057188497897(西湖区法院监察室)<br>刑庭其他办公电话:057188497959、057188497960、057188497870、057188497957、057188497958<br>审判管理办公室:057188497923、057188497842、057188497930、057188497924<br>法院办公室:057188497866、057188497967、057188497850、057188497898、057188497931
杭州西湖公安分局地址:杭州西湖公安分局<br>
安徽女子劳教所(合肥女子劳教所)主要参与迫害责任人:<br>政委李某:安徽省女子劳教所第一责任人,此人2005年调回女教所,继续延用潘磊的那套酷刑迫害大法学员。<br>所长潘磊:主犯,主要责任人。<br>科长刘某:主要迫害者之一。<br>二大队队长林芸:<br>二大队副队长周鸣凤:主犯。<br>盛诗琴:二大队分管“思想教育”的股长,也是主要迫害者之一。<br>其他还有:邓祖霞、许礼红、黄书英、过军、罗毅、张燕、慈宁宁、王璐璐、范贝贝等。 : 李雪
宁波市公安局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中兴路658号 邮编:315000<br>(1)黎伟挺 市委常委、党委书记、局长 办公室号码89280500 工作手机13957810099<br>(2)罗利达 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局长 办公室号码89280502 工作手机13805876188<br>(3)柴大科 党委委员、副局长 办公室号码89280508 工作手机13906606878<br>(4)孙钜焕 警察保卫部主任 89280535 13805878076<br>(5)陈金宝 国保支队政委 工作手机13957881610<br>(6)国保支队支队长吴坚刚 办公室号码 89280517<br>(7)国保支队教导员江蓉<br>(8)网安支队负责人 管海旻 电话:87062731
镇海看守所
镇海区公安分局国保 : 林坚民王志山

更新日期: 2021年9月8日 0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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