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竹茵
唐竹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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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唐竹茵(Tang,Zhuyin),
女 ,
70岁 ,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法轮功学员,哈尔滨钨铂材料厂退休职工。一九九五年,开始修炼法轮功。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一日早上,唐竹茵去炼功点炼功,刚炼一会儿,哈尔滨动力区哈平派出所的警察就把录音机给抢走了,把大法弟子们押送到哈尔滨动力派出所,说不准在外面炼功,唐竹茵说大法弟子们没有触犯国家任何法律。为什么要抓他们,那些警察也不听,说上级的命令。最后关押了三个小时才让大法弟子们回家。 一九九九年九月,唐竹茵去北京上访,到北京还没上访就被便衣警察绑架了,抢走唐竹茵刚花三千元买的手机,然后把唐竹茵送到北京朝阳区看守所。 进去就让每人花一百八十元钱买被褥,一进号间一帮犯人凶神恶煞把唐竹茵的衣服扒光,一盆冷水从头浇到脚。衣裤又被那帮犯人搜索一遍,睡觉时犯人头把全屋人挤在很窄的地方。第二天被哈办事处的人接走,单位书记和一个警察把唐竹茵押回哈市,被非法关押在哈市第二看守所,关押十五天。 二零零零年一月初,唐竹茵又进京和平请愿,在天安门广场被绑架,直接被绑架到哈尔滨驻京办事处,后被哈尔滨动力区中山派出所两个警察劫回,在哈尔滨市第二看守所被非法关押一百天。 二零零零年九月和十月,唐竹茵两次去北京,被绑架到北京朝阳区看守所和市郊区看守所,都是当天半夜放回来的。 二零零零年一月初,唐竹茵又去北京替大法说句公道话,在天安门广场又被绑架,直接送到驻哈办事处,当时去北京的人,只要是炼法轮功的就都抓。唐竹茵等五个大法弟子被哈尔滨动力区中山派出所的两个警察给押送回来,把他们五人挤在两个铺位上让他们每人交二百元钱,回来后直接押送到哈尔滨第二看守所,被关押一百天,在这期间家属给交了二百元洗澡费,也没让洗澡。唐竹茵回家时看守所还管家属要六百元钱说是伙食费,二百元洗澡费也没给退。 哈尔滨香坊分局政保科王胜利让唐竹茵家属交三千元钱,说一年后你妻子不去北京就把钱还你,什么凭据也没给。一年后唐竹茵家属去找王胜利要钱,王胜利不但不给钱,还让唐竹茵去香坊分局政保科,问唐竹茵还炼不炼,炼还要抓呢,就这样三千元钱也不给了。 二零零一年四月八日唐竹茵去贴真相资料,被哈尔滨南岗分局绑架,非法劳教两年。 哈尔滨市大法弟子胡爱云、唐竹茵、范春燕等二零零一年七月份被投入万家劳教所第十二大队,刚进劳教所。几名大法弟子坚修大法心不动,3天之后,暴徒让她们每天坐硬塑小板凳,从早五点到晚九点,二十四小时不准离屋,保持一个坐姿,腿肿,大小便限时几分钟。 七月份大夏天,十几个大法弟子被关在一个小屋里,不让开窗,还让一些“转化”的人包夹他们。 二零零二年,万家劳教所所长卢振山去马三家劳教所,学如何迫害、“转化”法轮功学员,回来就开始迫害。每个号间的法轮功学员都由一个男大队长和三个男警察,从早上起床一直到晚上睡觉,都在男警察的看管下,不穿号衣和胸卡,就被男警察带到小号迫害,做“转化”。 第二天,薛队长和一个警察把唐竹茵带到小号里,让唐竹茵双手反背蹲着,他们俩人用大号电棍电唐竹茵的头和手,那时唐竹茵全身长满了疥疮,加上关小号电击,唐竹茵非常痛苦,他们还叫嚣“这是上面的命令,我们是工具,要说理去找江泽民,我们是吃这碗饭的没办法。” 在万家迫害两年,二零零三年三月底,唐竹茵期满才回家。 二零零六年八月,唐竹茵去同修家,被哈尔滨南岗分局六一零给绑架,唐竹茵当时手里拿了一个电脑笔记本,被抢走了,价值四千多元钱。身上有两百多元钱也给抢走,被非法劳教一年半,又被送进哈尔滨万家劳教所。 到集训队的第二天,警察于芳丽把唐竹茵带到一个专门迫害大法弟子的空屋子,把唐竹茵的手反捆在一起,让她站到凳子上,男队长吴洪勋把绳子吊到铁栏杆上,一直往上拽绳子,警察关杰把唐竹茵的双腿捆住,把凳子撤掉,唐竹茵就被吊起来了。吴洪勋在上铺床上用电棍电唐竹茵的头,于芳丽在下面电唐竹茵的手、胳膊,关杰使劲摇捆绑唐竹茵双腿的绳子。 不知过了多长时间才把唐竹茵放下,后来唐竹茵的左胳膊和手很长时间不好使。 唐竹茵被调到七大队,在七大队每天要干超负荷的活,完不成任务不让睡觉。每天唐竹茵都是一、两点钟才能睡觉,后来又被转到哈尔滨前进劳教所。就这样,唐竹茵於二零零八年期满回到家中。 二零零八年非法劳教回家后,哈尔滨香坊六顺派出所的片警赵警察要唐竹茵每星期去派出所一趟,社区和街道委主任也经常去家骚扰。唐竹茵就去女儿家住了。后来,女儿家的片警又去女儿家骚扰,给女儿造成很大的伤害。没办法,唐竹茵只好自己租房子住。 二零一五年六月,唐竹茵两次控告江泽民对她与家人的迫害。本地区派出所的片警还给唐竹茵女儿捎话说,控告江泽民的法轮功学员都要拘留,关押十天到十五天。唐竹茵就给他写了一封信,并告诉他起诉江泽民是合法的、是公民的权利,法轮大法是佛法,百利而无一害。希望他们明白大法的真相,别参与迫害,给自己选择美好的未来。 两次去北京回来后,哈尔滨动力区六一零的人还叫唐竹茵单位的厂长要罚唐竹茵四千元钱,被厂长给拒绝了。唐竹茵几次被绑架,家人为了让她早日回家,到处托人找关系花了很多钱。这么多年在经济上给唐竹茵家庭造成了很大的损失。 二零二零年四月八日下午,多名用手机讲真相的法轮功学员在公滨路与南直路交口处被大庆警察蹲坑绑架。现已知被绑架的法轮功学员有唐竹茵、蔡秀英、朱鸣镝、李艳清、焦其华、赵丽华、霍晓辉、丁燕、郎宝华,有两名法轮功学员因年纪大,被放回,七人被劫持至大庆市所属的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泰康县)看守所非法关押。 后来,李力壮(男)、霍晓辉(男)被非法关押在大庆市肇州看守所;唐竹茵、李艳清、丁燕、焦其华、赵丽华五位女学员被非法关押在大庆市第二看守所。这七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批捕(家属未接到批捕通知书),构陷到大庆市让胡路区检察院。 七名法轮功学员被胡路区检察院构陷到大庆市让胡路区法院。据悉,此次迫害行动是由黑龙江省公安厅反×教总队处长杨波、顾松海等人恶意操作,指使大庆市公安警察跨地区实施绑架的。警察还以疫情为借口,不告知关押地、不准家属探视、不给存钱、存换洗衣物、日用品。 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二十九日下午,原定大庆让胡路法院非法庭审因打真相电话而被绑架的哈尔滨七名法轮功学员,在法庭内外经过大约一个多小时僵持后,法院临时决定延期开庭。在开庭的前一天,律师例行公事,多次给白景权院长、魏副院长、刑庭庭长、副庭长及主审法官打电话沟通第二天开庭事宜,但奇怪的是所有电话一律无人接听。 遭受一年多的非法关押,唐竹茵老人身心受到巨大伤害,身体不堪负荷,目前已经住进医院。 二零二一年六月二十二日,从上午九点多钟到下午五点多钟,大庆市让胡路区法院非法视频开庭审理李力壮、唐竹茵、霍晓辉、丁燕、赵丽华、焦其华、李艳清等七名法轮功学员。 上午,七十岁的唐竹茵因身体极度虚弱,身体坐不直,无法支撑,却被强迫带着引流坐轮椅出庭。律师建议,这种身体不宜出庭,不是人性化执法,不讲人道。法官薛强说,出了问题他负责。 唐竹茵的女儿看到母亲无力支撑痛苦万分,向法官请求,不要让母亲参加庭审。法警粗暴将唐竹茵的女儿带出法庭。 预定开庭的时间到了,大庆市让胡路区检察院公诉人封光迟迟不到庭,将近一个小时后,却在视频里出现。 公诉人封光不出示本案大多数证据,仅仅出示一份所谓“证据”,竟然谎称全部证据出示完毕,也未见任何物证出示。公诉人在未出示本案绝大多数证据情况下,以各被告人如果承认指控他们拨打反宣电话的条数认罪认罚就降一档量刑建议3到5年,否则就是七年以上,具体到七到八年、八到九年、九到十年、十到十一年等。李力壮的辩护人质证中提及公诉人欺骗法庭,公诉人勃然大怒,但未做解释。 检察院公诉人封光诬陷说,几名法轮功修炼者,在二零二零年一月到四月期间有组织的,每个人拨打了几万个号码。但连法官和下面的律师、家属都知道,那是不可能的,疫情期间有很长时间都限制出门,几天只能出一次门,出门还限制很短的时间,从二零二零年一月一日到四月八日被绑架,不到100天的时间,而且中间正是疫情高峰,限制出行的时间和次数,怎么可能有时间打出几万个号码?违背常识啊!检察院公诉人还不断威胁说:“认罪,承认自己拨打了几万个号码,就少几年,否则就多判几年。”而且所谓几万个号码,即没有拨打的手机卡号码,更没有在通讯公司调出的通话记录,也没有收到电话的人证,一个人证物证都没有,无凭无据,就要重判,荒唐至极。 大庆市让胡路区法院、检察院,置冠冕堂皇的法律和各种规定于不顾,当庭践踏法律,诬陷法轮功学员,演戏走形式的开庭。而这种所谓“开庭”,在中共统治的中国大陆,是见怪不怪,习以为常…… 九月十八日看守所告知唐竹茵女儿,唐竹茵病情严重又住院了。九月二十六日看守所多次给唐竹茵女儿打电话,追问与法院沟通结果,再次说唐竹茵现在情况非常危险,不能拖着。九月二十八日看守所一天给唐竹茵女儿打8次电话,说唐竹茵病情十分严重,随时都有生命危险!不能再拖!这是人命关天的大事! 面对母亲生命危在旦夕,唐竹茵女儿心急如焚,连续十多天给薛强打电话,他都不接听。最后找到让胡路区法院白院长反映情况,薛强才用了一个新的电话(15776502201)给唐竹茵女儿回了一个电话。说让找区政法委(管法轮功的)姓常的(0459-6338122)人。唐竹茵女儿立即打电话给常姓官员反映她母亲危在旦夕的情况,常姓官员答复说:法院是独立办案,只要符合条件就办,我们(政法委)没有规定(向我们请示),不会干预。并说当天他就与薛强通了电话,说了这个意思。 九月二十八日唐竹茵女儿再次与薛强通电话,这次薛法官态度还可以,强调不是因为疫情的原因,他们在九月二十三日就开庭了。他坚持开庭后家属可以申请监外执行或申请保外就医。家属强调唐竹茵随时有生命危险,最后薛强让家属给法院邮寄“变更强制措施”申请,他十一长假后再向领导汇报,现在没有其它办法。 二零二一年九月二十三日周四上午9点,大庆市让胡路区法院预谋,对哈尔滨市香坊区七名法轮功学员李力壮、霍晓辉、唐竹茵、李艳清、丁燕、焦其华、赵丽华非法开庭。因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出现疫情,大庆市让胡路区法院通知延期。 三次开庭,均因公安办案机关罗织的“犯罪”事实不清,无根、无据,以及公诉人封光及法官薛强履职缺失法律准绳,行为存在严重违法,遭到律师、家属的控告、抗议,使得审理不得不终止。七名法轮功学员家属联名向大庆市、让胡路区两级人大、纪检、监察、政法委、大庆市中级法院等部门,提出要求让区检、法两院更换公诉人封光和法官薛强,并要求其退出员额检察官、员额法官,依法追究他们的刑事责任。(二零二一年十月) 二零二一年十一月十七日,大庆市让胡路区法院在侦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等情况下,枉法对哈尔滨李力壮等七名法轮功学员下达非法判决:李力壮被非法枉判十年八个月,勒索罚金八万;唐竹茵被非法枉判九年四个月,勒索罚金五万;赵丽华被非法枉判七年五个月,勒索罚金四万;霍晓辉被非法枉判七年三个月,勒索罚金四万;丁燕被非法枉判四年二个月,勒索罚金三万;焦其华被非法枉判四年,勒索罚金三万;李艳清被非法枉判一年十个月,勒索罚金二万。 李力壮、唐竹茵、霍晓辉等法轮功学员不服非法判决,已上诉。 参加非法庭审人员有:让胡路区检察院赵岩松、封光;让胡路区法院审判长薛强;陪审员程立、张喜艳;书记员陈帅等。 二零二一年十二月十日,大庆市中级法院匆匆下发裁定书,(2021)黑06刑终261号,对让胡路区法院枉法对哈尔滨李力壮等七名法轮功学员非法判决维持原判。 二零二二年一月七日,唐竹茵、赵丽华、丁燕、焦其华四名女法轮功学员被劫入黑龙江省女子监狱;二月十七日,李力壮、霍晓辉两名男法轮功学员被劫入呼兰监狱。 亲人无辜身陷冤狱,李力壮、唐竹茵的家属决定依法申诉,为亲人讨回公道。二零二二年一月底,他们以邮寄形式向大庆市中级法院递交了刑事申诉书,希望大庆中院重新审理此案。 二零二二年三月底,家属收到了大庆市中级法院寄来的「驳回申诉通知书」。 二零二二年四月初,家属电话联系了大庆中院审监庭的法官陈浩,和她沟通,认为驳回申诉的理由不成立,这么明显的冤案不应驳回。陈浩心虚地回避案情,急忙说自己在开会,就挂断了电话。 二零二二年一月七日,唐竹茵被劫入黑龙江省女子监狱八监区六楼。 唐竹茵被劫持到六楼五组,组长是吴桂茹。吴桂茹一直参与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吴桂茹不但迫害本组的法轮功学员,还迫害其他的法轮功学员,当看到有法轮功学员不转化,或炼功、背经文、与其他法轮功学员说话了等等,不论与她有没有关系,吴桂茹就立刻上前与恶犯一起迫害法轮功学员。 六楼的法轮功学员每天被逼迫看诬陷法轮功的视频强行洗脑,看邪党的新闻联播、酷刑坐小凳子,被贴身包夹,不写邪恶的“四书”,还被弄到小件室、水房、厕所等没人的地方酷刑、毒打、体罚等等迫害。迫害法轮功学员的骨干有:高文涛(从九监区转来的,50岁,哈尔滨人,很邪恶)、王敏、原竟芳、孙晶、陈洋、辛晓蕾及各组的组长。 监狱非常支持迫害法轮功学员,最大的事就是转化法轮功学员,无论是警察还是犯人,迫害法轮功学员转化的多,迫害的越残酷给予的奖励越多,给奖金、给物质、给加分、给减刑、给接见、电话、通信等等,对犯人来说最想得到的就是减刑回家,监狱里的生活非常难熬,都想早日离开,八监区就抓住了犯人的心理加以利用,对法轮功学员不择手段的侮辱、虐待及惨烈的酷刑摧残。组长、帮教都是挑选心狠手辣的犯人,监狱利用犯人的凶、狠、霸、毒、匪来摧残善良的法轮功学员。转化法轮功学员,监狱就与警察的政绩、奖金挂钩;帮教、组长也同时得到奖励,以此减刑早日回家。很多犯人争抢当帮教、组长来迫害法轮功学员,在监狱的教唆与支持下,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更加肆无忌惮。 在黑白颠倒的人间地狱里,每天的肉体和精神残酷折磨,使唐竹茵的身体很差,特别是胆疼的很厉害,犯病的时候,痛苦的生不如死。八监区硬性规定每天晚上都去大厅坐小凳看新闻联播、唱红歌,每星期还有一整天到大厅集体洗脑,看歌颂邪党及法治的视频,进行洗脑。狱警不管人能不能吃饭、能不能睡觉,身体弱的怎么样,只要扶着、把着还能坐住的都被撵着到大厅去强行洗脑。唐竹茵身体虚弱的实在起不来床,周围人拽着、把着坐都很困难,就只能在监舍躺着。
迫害类型:
非法劳教;
坐小板凳 ;
绑架/劫持;
电刑 ;
敲诈/掠夺/破坏财物;
长时间吊拷 ;
高强度超负荷劳动 ;
骚扰;
迫害亲属;
非法关押;
冷冻/灌凉水/凉水澡/浸水 ;
非法批捕;
诽谤/造谣、污蔑/栽赃、罗列罪名;
非法起诉;
非法关押大法弟子,不在法定的时间内,通知家属;
剥夺大法弟子被探视的权利 ;
非法审判;
非法提审;
非法罚款;
非法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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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大法弟子受迫害纪实
相关单位及个人:
黑龙江省女子监狱八监区六楼五组
组长吴桂茹
骨干:高文涛(从九监区转来的,50岁,哈尔滨人,很邪恶)、王敏、原竟芳、孙晶、陈洋、辛晓蕾
大庆市中级法院:
地址:大庆市萨尔图区东风路8号,邮编:163313
电话:0459-682900X (尾号从001依次至010都是法院领导的办公电话)
代理院长田守明
副院长:王言斌、李卓琳 13359596123、谢洪程 13936939383、沈洪庆
审判委员会委员:
张润柏 13804689560
李树民 13836900002
刑一庭庭长杨晶 0459-6829123、15304860067
刑二庭庭长周广彬 13836950950
民三庭庭长丛海彬 13936887687
闫子路、王东辉、孙文斌
本案直接负责人:
审监庭庭长由艳
法官陈浩 0459-6829159、15304860196
参与迫害的公检法主要负责人及相关办案人员:
1、省公安厅机关反×教总队(中共是地地道道的邪教)
地址:哈尔滨南岗区中山路145号 邮编:150008
总队长:薛世谦13904512211
副队长杨波15945183001
顾松海:13804536212
2、大庆市公安局
地址:大庆市萨尔图区纬二路15号 邮编:163311
局 长 史衍芳
副局长 孙化呈(负责分管龙南公安分局)
副局长 兰乘水(负责分管国保支队)13394663399
国保支队
电 话:0459-6066293
副支队长 华长城18546931348
大队长 冯海波13089051888 15045899010
大队长 刘国栋13836879666
参与了本次绑架的国保警察有:杨振东、张振飞、孙凤文、杨继军、何巍巍、胡啸、王春宇、栾景海
3、大庆市网络安全保卫支队
地址:大庆市萨尔图区秀水街9号 邮编:163000 电话:0459-6374179
参与警察:王泽民、于昊、李迪、孙海洪(涛)
4、大庆市龙南公安分局
地址:黑龙江省大庆市让胡区金盾街1号 电话:0459-5999110
局长 张宝东 13359838341 18945601900 6286166(宅)
政委 葛庆安 18603678686 15304590007
刑侦副局长 姜立波 18945600608 13329503377 6383636(宅)
治安副局长 孙 毅 18945601161 6393381(宅)
社区副局长 栾立江 18603678409 13394650799
纪检书记 王红军 13394653399 18603678926 5591658
办案队长 李 杨 18345408555
办案警察 黄凯辰 13359616605
其他直接参与警察:丁青东、贾鹏成、张冬松13339398555、王皓、张国军、周凤山、高巍、高雪峰13212922596、东晨辉、王作鹏、肖振威、赵贺、尚方剑、马正彬、孙云?、刘扬、齐铁元(光)、孙健、马义航
5、大庆市让胡路区检察院
地址:大庆市让胡区玉门街139号,邮编:163453
Email:jcy5974777@163.com
检察长 阮之华 0459-5974999
副检察长 赵岩松13359590310(主管)
侦察监督科(负责批捕)0459-5974401
科长 朱赤红 13359590355
刘笑臣18104592167
公诉科
公诉人 封光0459-5974007 0459-5974201 18645990001 13351196789 13089060016、13159835666
丁宁 15904596306
其他参与人员:周俊颖、郑弼勇、祁晓丽、王钊、孙钰琦
6、大庆市让胡路区法院
地址:黑龙江省大庆市让胡路区西苑南路西苑街301号 邮编:163453
院长 白景权 0459-5509009 5509001 13936708080
副院长 魏文斌 0459-5997575 13359596118(管刑事案)
副院长 张书琦(女)0459-5977552 13359596011
庭 长 施宏滨13359596012
办案法官 薛强13836990471
法 官 张欣乐13359596629
书记员 陈 帅13936855473
陪审员 程 立 张喜艳
大庆市龙南分局
电话:0459-5999110
局长:张宝东 13359838341、18945601900、0459-6286166(宅)
政委:葛庆安 18603678686、15304590007
刑侦副局长:姜立波 18945600608、13329503377、0459-6383636(宅)
治安副局长:孙毅 18945601161、0459-6393381(宅)
社区副局长:栾立江 18603678409、13394650799
纪检书记:王红军 13394653399、18603678926、0459-5591658
办案警察:黄凯晨 13359616605
办案队长:李杨 18345408555
肇州看守所:0459-8522861 8522831
张警察15765893451 卞德坤 15164588018
大庆市第一看守所 4596036006
所长 温晓光 18945601869
狱警 于静、张志宏、彭丽峰、迟娜
大庆市龙南分局:
地址:大庆市让胡区金盾街1号 区号0459-5999110
局长张宝东 13359838341 18945601900 6286166(宅)
政委葛庆安 18603678686 15304590007
刑侦副局长姜立波 18945600608 13329503377 6383636(宅)
治安副局长孙毅 18945601161 6393381(宅)
社区副局长栾立江 18603678409 13394650799
纪检书记王红军 13394653399 18603678926 5591658
办案警察 :黄凯晨 13359616605
办案队长 :李 杨 18345408555
责任单位及恶人:
哈尔滨市(女子)第二看守所(鸭子圈看守所)
黑龙江省公安厅
:
杨波
朝阳区看守所
大庆市公安局
哈尔滨万家劳教所
:
关杰 ,
于芳丽 ,
卢振山,
吴洪勋
朝阳看守所
让胡路区法院
大庆市中级法院(大庆市中院)
黑龙江省政法委
:
顾松海
黑龙江省女子监狱
六顺派出所
哈平路派出所
南岗区公安分局
前进劳教所(前进戒毒所)
大庆市公安局龙南分局
大庆市第二看守所
香坊区中山派出所
泰康镇看守所
哈尔滨市香坊分局
:
王胜利
让胡路区检察院
:
封光
动力区六一零
更新日期: 2025年1月4日 0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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