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伟芬
简介:
王伟芬(Wang,Weifen),
女 ,
年龄未知 ,
山东莱芜大法弟子,山东莱芜钢铁总厂职工。现证实在莱芜钢铁总厂厂长姜开文的指示下,该厂又开始了新一轮迫害大法弟子的行动,它们在2000年7月份第一次非法洗脑班和2001年2月的第二次非法洗脑班的基础上,于2001年6月3号又在莱钢(莱芜钢铁总厂)特殊钢厂宾馆开始了第三次邪恶洗脑。 被非法洗脑班封闭关押的大法弟子有:安金,王美,刘冠伟,王良爱,梁胜。另有三人:王伟芬,焦方玉,高云峰一家三口也被该厂银山公安局(该厂公安处)看押。 2001年6月18日,山东莱芜钢铁总厂把6月3日开办的洗脑班里的7名大法弟子送到王村劳教所。 他们是:柏士花、王良爱、刘冠伟、高迎峰、安金、王伟芬、张XX(姓名不详)其中:柏士花4月11日被送入济南劳教所,6月14日解回后被关押4天后又被劳教。
迫害类型:
洗脑/送洗脑班;
非法关押;
非法劳教;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12551p.html#chinanews-06272001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1/6/17/12199.html
相关单位及个人:
参与迫害大法弟子的犯罪分子主要有: 恶首:姜开文山东莱芜钢铁总厂厂长 张灿国该厂组织处讲师团团长 恶警:刘培胜公安处副处长 焦玉其公安处政保科科长 恶人:王开隆烧结厂副书记 李书玉烧结厂保卫科科长 有关责任单位电话: 莱芜钢铁总厂办公室:0634-6820114 莱芜钢铁总厂组织部:0634-6821251 银山公安局(厂公安处)政保科0634-6820838 莱芜钢铁总厂烧结厂书记办公室0634-6824739
责任单位及恶人:
淄博王村劳教所(王村洗脑班)(山东省法制培训中心)
莱钢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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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开文
更新日期: 2010年7月4日 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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