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九九年十二月十五日,招远市阜山镇政府派出所又抓了上访的法轮功学员刘香、李淑庆、刘明竹等七人,关在地下牢房里,暗无天日。并对她们施用过打、下蹲两手平伸脚跟提起、腿弯处夹棍子、过电等惯用刑罚,在没有任何手续的情况下,至二零零零二月七日尚未释放。
迫害类型: 绑架/劫持; 体罚; 毒打/殴打; 非法拘留;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山东招远地方政府残酷迫害法轮功学员情况新披露(全文)
责任单位及恶人: 招远市阜山镇派出所
更新日期: 2010年7月3日 2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