翟玉玺
简介:
翟玉玺(Zhai,Yuxi),
男 ,
69岁 ,
泰安市泰山区地质矿产局副局长。翟玉玺一家坚持修炼法轮大法“真、善、忍”,十五年来,受到中共恶徒的长期监视、绑架、抄家;翟玉玺被非法软禁多次、在洗脑班迫害四十五天、拘留三次、劳教两年;妻子张宪梅在中共长期高压迫害下,抑郁成疾含冤离世。 七月二十二日晚,单位开始不让翟玉玺回家,强迫观看央视污蔑法轮功及其创始人的谎言录像,并安排二人陪住在单位办公室。当天晚上,机关党委书记赵炳源和单位主要负责人将翟玉玺叫到泰山区委一小会议室,由区委书记杨忠海、区五大班子和组织部负责人对其集体“谈话”,逼其放弃修炼法轮功,但始终未能动摇翟玉玺坚修大法的决心。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三日上午,泰山区公安分局政保科副科长刘化文把翟玉玺叫到东关派出所,问话、录音、做笔录,并非法扣留在派出所一天一夜。晚上,由所里一女指导员与其谈话,逼迫其放弃对法轮功的信仰,未能得逞。后又把他软禁在通天招待所数天,也没有达到他们的目的。 二零零零年一月(腊月初八),翟玉玺去北京为法轮功说句公道话,在天安门广场被警察绑架到广场派出所,后由泰安市公安局驻京办事处警察沈大勇等人劫持到所在宾馆迫害。在去宾馆的路上,沈大勇对翟玉玺脚踢、扇耳光、辱骂,满嘴脏话。到宾馆后,他们把翟玉玺和其他被抓到这里的法轮功学员一起铐在厕所的水管子上,蹲不下,站不直,整整一个晚上。第二天上午,翟玉玺单位的两个人和东关派出所的一个姓孙的警察过来,把翟玉玺双手铐着,坐火车带回泰安。 回泰安后,他们把翟玉玺直接软禁在泰山区机关招待所,由泰山区公安局政保科副科长高传峰带一帮人非法审讯、看守。在十多天的时间里,区机关党委书记赵炳源和单位负责人亓景恒经常去招待所与翟玉玺“谈话”,让翟玉玺放弃信仰。翟玉玺一直向他们讲法轮功真相,讲大法的美好,祛病健身的奇效,讲修炼法轮功对国家、社会、家庭和个人有百利而无一害。可是他们不听,反而说:只要你说不炼了,马上让你回家;否则,开除党籍、撤销职务,还要拘留你。现在你是要党员还是要法轮功?由你选择。翟玉玺毅然选择了法轮功。他们说翟玉玺是顽固分子,最后把翟玉玺送进市看守所非法关押。 一进看守所,翟玉玺就被脱光衣服搜身检查。一进监室,就被那些社会渣滓一阵拳打脚踢,然后面壁罚站。同时天天逼看污蔑法轮功的电视,写认识。每顿饭给两个发霉的玉米面窝头或小馒头,半碗水煮白菜或萝卜。在零下十几度的腊月天气里,嫌犯早上用脸盆端冰冷的水给翟玉玺从头上往下浇,冻得翟玉玺直打寒颤。 在看守所非法关押一个月后,又被区公安分局政保科副科长刘化文、高传峰等人,劫持到泰山区政法委在大津口云海度假村宾馆办的洗脑班上继续迫害。翟玉玺在此被非法关押四十五天,勒索六千多元。 二零零零年十月二十六日晚上八时许,泰山区公安分局青年路派出所指导员张国强带领几个警察突然闯入翟玉玺的家,非法查抄。抢走了大法书籍、师父法像、炼功带、讲法录像带等私人物品,并强行把翟玉玺绑架到青年路派出所。张国强不让他睡觉,还强行向他灌输污蔑大法的邪恶言论。翟玉玺一直对其讲法轮大法真相。第二天上午,把翟玉玺劫持到市看守所非法关押迫害一个月,并勒索家人一千元。 二零零一年四月的一天上午,几个警察来到翟玉玺家敲门,妄图再次绑架他。他一直不给他们开门,僵持一段时间后,他们灰溜溜地走了。当天晚上,翟玉玺为了躲避中共恶徒的迫害,被迫离家出走,流离失所。后被泰山区公安分局高价悬赏通缉。 二零零一年十一月的一天晚上,翟玉玺又被绑架到市看守所。 市公安局国保支队副支队长亓可银、泰山区公安分局政保科长张继轩先把翟玉玺弄到一间屋里非法审问,并扬言说:你现在说“不炼了”还来得及,马上送你回家。翟玉玺坚定的说:大法这样好,我决不会放弃,一定坚修到底。张继轩气急败坏,一拍桌子站起来,大吼道:马上把你送进去,拘留你。翟玉玺厉声喝道:你说了不算!张继轩又说:现在就是我们说了算。就这样,翟玉玺又被非法关押在看守所迫害一个月。 在过渡监室里,嫌犯因有警察授意撑腰,有恃无恐,一进门就问:怎么进来的?一说是炼法轮功的,牢头就指使一个嫌犯叫翟玉玺蹲下,他不配合,渣滓们上来就一阵拳打脚踢,并猛踹他的腰部,被踹伤的腰一直疼了好几个月。平时只要不配合,就被面壁罚站,还罚他倒马桶,不让家人接见。 在看守所一个月到期后,在家人不知道的情况下,他们用一辆红色面包车,把翟玉玺强行劫持到淄博王村劳教所非法劳教两年。入所查体时,查出了心脏病、心律过速等,劳教所拒收。送他去的警察想方设法买通劳教所人员,强行收下。 翟玉玺先是被关押在九大队,后又调到十一大队。每天逼看污蔑大法的邪恶录像、报纸,罚坐小板凳,不让与别人说话,上厕所有人跟着。晚上睡觉,有人看守。还被逼迫做奴工,如用铜线缠线圈、做小灯笼、剪衣服线头等,每天十几个小时。由于入所时就查出心脏病等,做奴工时几次晕倒。 二零零二年五月,一天下午二时许,正被罚坐在小板凳上的翟玉玺,突然一阵眩晕倒在地上,不能动了。眼睛流泪,鼻子流水,手脚无知觉。旁边的人立即叫来警察,又叫来医生。一看情况危急,立即送去医院抢救。在医院急诊室里,几个医生会诊后说:心脏、大脑都有问题,初步诊断为冠心病,随时都有生命危险,要住院进一步检查。 病房里住了三个人。翟玉玺在中间床位,另一个是所里派的一名陪护人员,门口床上住的是一个警察。为进一步确诊病情,一天上午,由几名警察把翟玉玺送到淄博一四八部队医院做脑CT。检查结果是左脑部大面积梗塞,情况十分危险。 在此之前,妻子张宪梅多次给所里警察打电话要求放人,并告诉他们:如果不放人,翟玉玺出现任何问题,你们要负完全责任。每次打电话,妻子要求让本人接电话,他们都不允许,说翟玉玺现在挺好的。 上午在医院做了脑CT,确诊为冠心病和严重脑梗塞。劳教所觉得翟玉玺现在生命垂危,随时都有生命危险,又怕担责任,就迅速给翟玉玺家人打电话,让马上来接人。下午五时许,大队长郑万新到医院告诉翟玉玺说:刚才已给你家中打过电话了,要家里马上来接你。翟玉玺说:今天这么晚了(已是下午五点,我家距离劳教所近百公里)夜里能来吗?明天来不行吗?郑万新说:不行,咱这里医疗条件差,已经给你家里打电话了,现在就得来接。妻子张宪梅听说叫去医院接人,感到问题严重,赶快让儿子找了车,晚上八点从泰安出发,一直到深夜十二点半,才到达劳教所医院。 一个晚上,警察、医生、劳教所相关人员,都在各办公室等着给翟玉玺办理出所手续。他们认为只要人出了劳教所,不管发生了什么事,都与他们没关系了。从医院到劳教所有几公里路程,翟玉玺儿子带去的车往返数次才办完手续,最后让翟玉玺儿子签了字,才放人出来。因司机对路不熟悉,夜间赶路,到家时已是早上五点四十分了。 回家后,这样的身体,泰山区“610”的人还让翟玉玺去报到。翟玉玺向单位要工资,单位的人说:你还来要工资,610说你没转化,还得让单位看着你。 二零零二年十一月,中共“十六大”会议期间,泰山区“610”向翟玉玺单位施压,要二十四小时监控他。单位就派两个人每天到他家里看着。每天早饭后,他们就到翟玉玺家坐着,打扑克、喝茶、聊天。中午就叫餐馆的人送菜上来,喝酒吃饭,下午六点以后才走。晚上,宿舍院门外还有人通宵守着。就这样,直到中共会议结束后一天,才将那两人撤回。 二零零八年八月,邪党奥运会期间,单位派了三个人,将翟玉玺带到一个山区小饭店,软禁一天;妻子张宪梅单位的人也去她家,说是传达上级指示,叫她在家呆着,不能外出等等。翟玉玺家的电话从一九九九年七二零至今仍被非法监听,时常有不法人员在他家周围或宿舍院内对其监视。去市场、进商厦、走亲访友或回老家都有人跟踪。 十五年来,中共恶徒对翟玉玺监视、监控、跟踪、盯梢、软禁、绑架、抄家、掠物、撤销职务、拘留、罚款、扣发工资(长达四年)、剥夺福利(特别是剥夺二零零三年的房改福利住房权)、非法劳教;妻子张宪梅承受不了中共长期迫害的沉重压力,抑郁成疾,于二零一零年二月十二日含冤离世。中共持续的残酷迫害,给他们一家人的身心造成了极大伤害,使他们在经济上蒙受了很大损失,也给他的家庭生活造成了很大困难。 翟玉玺家的电话从一九九九年七二零至今仍被非法监听,时常有不法人员在翟玉玺家周围或宿舍院内监视。去市场、进商厦、走亲访友或回老家都有人跟踪。经常是“610”、国保人员打电话骚扰,但拿起电话来对方不说话,直接挂了,知道翟玉玺在家就行了;有时是收买利用了一些熟人、老乡给翟玉玺打电话,佯装关心,问这问那,给“610”传递消息;有时是派个别邪悟的人,到翟玉玺家探听情况;有一次,居然派经过训练的年轻人在夜间从我家厨房的窗子里潜入室内,寻找影碟机、真相光盘等,企图盗取对翟玉玺加重迫害的所谓证据等等。给翟玉玺家的日常生活造成很大的不便。 二零一五年七月份,翟玉玺向最高检察院邮寄对迫害元凶江泽民的控告状,要求追究罪犯江泽民迫害法轮功善良民众群体的刑事责任;还法轮大法与法轮功学员清白。
迫害类型:
非法关押;
逼迫放弃信仰;
非法拘留;
绑架/劫持;
勒索钱财;
非法劳教;
洗脑/送洗脑班;
抄家;
抄走大法书、师父法像、真相光盘;
非法通緝;
监视/跟踪;
非法罚款;
迫害亲属;
无故扣工资/剥夺福利待遇;
罚站;
毒打/殴打;
坐小板凳;
电话监控;
人身侮辱;
冷冻/灌凉水/凉水澡/浸水;
剥夺大法弟子被探视的权利;
高强度超负荷劳动;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泰安风雨十六年(3)
地质矿产局副局长一家的遭遇
山东省泰安市大法弟子受迫害名单(2000年10月)
责任单位及恶人:
淄博王村劳教所(王村洗脑班)(山东省法制培训中心)
:
郑万新
山东省泰安市公安局
:
沈大勇
泰山区610
泰山区公安分局
:
张继轩,
刘化文,
高传峰
大津口度假村“洗脑班”
泰安市公安局国保支队
:
齐可银
泰安市看守所
泰山区地质矿产局
:
赵炳源
泰山区青年路派出所
:
张国强
泰山区委
:
杨忠海
更新日期: 2015年10月4日 1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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