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明艳
简介:
杨明艳(Yang,Mingyan),
女 ,
48岁 ,
吉林市法轮功学员。二零零一年一月四日,杨明艳去北京。在距离北京还有一站时,突然一帮警察出现在车厢里直奔杨明艳而来。让杨明艳出示身份证,八个警察把杨明艳围了起来进行盘查后,送到了北京前一站的铁路警局。 一个女警察戴了一副长长的胶皮手套,把杨明艳的羽绒服和头巾拽了下来。从上身摸到下身。又从头顶摸到脚下。当翻到一个印有“法轮大法好”的条幅来,就把杨明艳和另一个刚刚确认的大法弟子一人戴一只手铐连在一起,送到了吉林驻北京办事处住了一个晚上,就被警察看着坐火车送回了原地。在火车上,警察给买了卧铺票。但却让杨明艳等四个人挤在一个卧铺上。然而却每个人要交一张卧铺的票钱。 回来后,因当时怕给单位添麻烦,杨明艳就没有说有工作。他们把杨明艳送到一个铁路派出所。后来又和居住所在地联系,得知杨明艳有工作单位,就让单位领导来接人,和单位领导要了一千元,说是路费和给买饺子的钱。在以后的日子里,领导又把这笔钱在我的工资里扣除。 单位领导把杨明艳接回的当天晚上就送到了公安局进行登记。在没有任何法律程序、没有通知家属和没有任何人签字的情况下,被送进了监狱的看守所。在那里经受了前所未有的非人待遇。二十多个人在没有任何铺盖的水泥地上睡觉。人多大家只能象刀鱼似的侧身而卧。寒冬腊月满墙的白霜被那么多人的哈气熏得哗哗往下淌水。吃的是窝窝头,喝的是碗底下一层泥沙的白菜汤。就这样还强迫每月交伙食费。 由于没有转化,在看守所被关了十八天后,杨明艳又被送到了长春黑嘴子劳教所。 在劳教所里,每天要干十五、六小时的奴工。管教们为了创收和挣黑心钱,每天加班加点;大声的呵斥谩骂声更是不绝于耳。刚开始由于长时间不让睡觉,双脚肿的一按一个坑,半天不起来。后来由于每天身体上的超负荷劳动和精神上的压力,使得杨明艳修炼大法后已经痊愈了的病又卷土从来,特别是失眠引起的功能性心脏病非常严重。 在将近一个半月多的时间里,杨明艳每天白天晚上都无法入睡。人也越来越瘦,说话有气无力,走路直打晃。每每犯病时,浑身冰凉冒虚汗,四肢没知觉。有几次舌头都硬了!后来发展到每到午饭后都要抢救。在被关押到八十天时,一次弟弟去看杨明艳。警察对弟弟说:你姐已经不行了!你快让她们单位领导和公安局的人来,把人领回去吧!弟弟听说后,第二天又去了劳教所,把已经瘦的皮包骨、走路不稳的杨明艳接了回来。回来的路上公安局的人还试图想把杨明艳弄去看守所,被弟弟严词拒绝了! 在杨明艳被绑架关押期间,两个儿子在外求学,每天吃不好睡不安,每天在担心和焦虑中度过;丈夫本来身体不好,为了供孩子上学,不得不在单位破产的情况下,去东奔西跑做生意,得知杨明艳被抓后他几次放声大哭,还曾一度悲伤过度休克过;每每见到人就说家里象塌了天一样! 在被关押期间和回家后的一年里,单位每月只给杨明艳二百元的生活费,并且每到所谓的敏感日单位领导和居住地的警察打电话骚扰,给杨明艳及家人在身心上、精神上和经济上都遭受了极大的损失和伤害。 吉林市八名法轮功学员(许传林、郑明霞夫妻,梁宝范、刘俊梅、梁晶一家三口,王文君,关辉,杨明艳),近日控告迫害元凶江泽民,把“刑事控告书”寄到最高检察院。 二零一五年六月十七日,杨明艳被吉林市高新区“610”绑架。前一天,当地派出所在得知杨明艳已邮寄诉江控告书的情况下,以查户口为名,打电话问她家情况,第二天就去她家实施绑架,先被关押在吉林市船营区沙河子洗脑班。同时家也被抄,非法抄走电脑一台、打印机三台,外置刻录机一台,切纸刀两台。还有一套大法书等其它物品。现被非法关押在吉林市看守所。杨明艳被判缓。
迫害类型:
非法劳教;
绑架/劫持;
非法关押;
敲诈/掠夺/破坏财物;
非法罚款;
关押期间,剥夺大法弟子基本生活条件;
骚扰;
洗脑/送洗脑班;
抄家;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控告元凶遭报复-吉林市十几位法轮功学员被冤判
2015年吉林市法轮功学员被迫害综述
吉林市二十位诉江公民被骚扰、绑架、抄家
吉林省舒兰市部份被非法劳教的大法弟子名单
吉林省舒兰市被非法劳教、关押大法弟子名单(部份)
责任单位及恶人:
黑嘴子女子劳教所
吉林市驻京办事处
吉林市看守所
沙河子洗脑班
高新区610
更新日期: 2016年9月10日 0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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