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殿国
简介:
张殿国(Zhang,Dianguo),
男 ,
四十多岁 ,
辽宁省锦州市义县大法弟子。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早上七点,大法弟子张殿国刚从义县大佛寺炼功点炼完功回到家,便被镇东派出所及政保大队十几人房前屋后团团围住,不由分说疯狂抄家,抢走大法资料若干并将他绑架。在镇东派出所非法传唤关押至第二天凌晨一点。期间受到当时任义县公安局政保大队副队长郑忠臣的非法审问。完全剥夺人身自由,给家人、孩子、亲朋好友带来巨大精神伤害,造成很恶劣的社会影响,给他打击巨大,影响了诊所生意,间接经济损失无法统计,也无法挽回。 一九九九年八月七-九日,张殿国又被锦州市公安局一处处长徐某、科长刘某强制带到义县人民政府招待所非法审讯,恶警私设公堂,非法体罚,强制长时间站立,非法审讯十八小时,剥夺一切人身自由,不给饭吃,第二天中午才放回家。 一九九九年九月中旬,因下乡送大法资料,被义县公安局非法治安拘留十五天,然后又非法转为刑事拘留二十二天,期间受到恶人杨玉祥,张国忠等人非法审讯,张国忠对他拳打脚踢,逼供、虐待。每天两个玉米面窝头,白水煮白菜,并讹诈高额伙食费每人每月三百六十元。按国家政策每人月应收伙食费九十元 。关一天,也强收三百六十元,关十天也强收三百六十元,当时收款负责人是义县看守所副所长曹丽华。释放时高额收取非法押金三千元,镇东派出所收二千元,街道收一千元,没有任何收据。 一九九九年十月二十七日,进京上访返回家后,被义县镇东派出所非法拘留,因时任政保科长的杨玉祥向他敲诈钱财五千元,他被迫害得生活已经很困难,拿不出这笔钱,杨玉祥便把他从行政拘留转刑拘。他被刑拘二十八天,行政拘留二十五天,共五十三天,期间受到非人的待遇,在号中受尽凌辱、歧视。政保科向张殿国夫妻每人勒索二千元,共四千元,伙食费每人七日二十元,计一千四百四十元。 二零零零年十月左右,义县义州镇党委书记蔡汝丽派代镇长(锦州来的姓李)到张家监控,软禁二十四小时,监控长达二十二天,白天三个人,晚上二个人,在张家住,李某某等三人住在张家床上,让张和家人住地下,外面还有流动人员,剥夺人身自由,打乱了正常生活,上街买菜都得跟着,街道主任梁丹天天上门干扰,并且无数次向上级汇报监控情况。 二零零一年十一月,长春市农安县公安局刑事警察大队长李某、恶警张某,在义县公安局镇东派出所及政保大队杨玉祥的配合下,将张殿国非法抓捕,将他铐上铁铐,双手背铐,坐车一千多里,押至吉林农安县,并对其残酷毒打,大嘴巴无数个。车行途中,恶警用腿、肘顶胸部。手铐直到铐到张殿国的肉里,直到现在还留有伤痕。张殿国在农安县看守所被非法关押十八天,被恶警毒打二次,刑讯逼供多次,强制劳动,整天劳动,每天二个窝头,白水煮土豆、烂萝卜,每天睡潮湿的水泥地上,铺盖是草帘子,受到非人虐待,度日如年。 二零零二年八月份,张殿国与外地学员往大连运送大法书,因外地学员被跟踪,受牵连,被辽宁省公安厅、锦州市610恶警李协江、锦州市国家安全局张某某等三人及义县公安局政保大队长张彦复、恶警王占林等绑架,劫持到义县公安局政保大队,刑讯逼供一宿,审讯负责人:李协江、张彦复、王占林、李春雨、周某某、景学民、王君林等政保大队全体恶警。 审讯并双手铐上铁铐一宿,抢夺大法书 《转法轮》十一箱,五百二十八本,价值六千三百三十六元,运输车辆同时被扣押,没有任何收据、清单等手续,然后刑事拘留十一天,罚款人民币一万五千元,政保大队罚款没开收据,钱交给大队长张彦复,同时非法抓捕大法弟子多人。 二零零二年十月二十四日,因中共召开16大,义县县委县政府、政法委、公安局层层密谋,疯狂抓捕全县大法弟子八十三人。张殿国也在其中,同时被抄家,镇东派出所全体出动参与,以诈骗诱其到派出所,然后直接拘留,并扬言16大开完就无条件放人,全部被拘留二十三天,每天两个窝头、白菜汤,住潮湿地板。 16大结束后,义县公安局副局长牟桂良与法制科科长杨宝民、政保大队队长李春雨密谋向被拘留的大法学员每人敲诈三千元以上,最多的三万元,并由派出所配合要钱,对16大前的承诺开完16大就放人公然反悔,被敲诈的大法学员们家中都没有钱,因多次被敲诈均已负债累累,所以全是投亲靠友,变卖财产或借款,背上了沉重的经济包袱,到目前仍无缓解。 二零零三年十一月十日晚六点三十分,恶警对义县法轮功学员大搜捕,公安分局副分局长李子森带队非法强行抄家搜查。三台警车开到张殿国家中,恶警十多人,气势汹汹,乱翻乱扔东西。 二零零四年四月二日上午,张殿国从家中被义县国保大队恶警李春雨、干警李刚和派出所王占林等非法绑架到义县看守所。四月十三日被送到锦州教养院非法监禁二年。 几年来张殿国多次被非法绑架、拘留、罚款,经济损失近六万多元。妻子郭桂香曾两次被送马三家教养共三年,二零零四年春节后被释放,刚刚回到家没过几天团圆日子,二零零四年四月二日,张殿国被义县公安局李春雨绑架劫持到锦州教养院非法劳教一年,二零零六年十月被释放。绑架。 在此期间义县公安局义州镇分局李春雷等几名恶警不肯放过郭桂香,多次对其跟踪。于二零零四年九月二十五日,强行将郭桂香非法绑架到县看守所迫害。郭桂香绝食抵制迫害二十多天后,被抬着送往马三家教养院拒收回家。 事隔两个多月,郭桂香身体刚刚恢复。义县公安局政保科王殿洪和义州镇分局李春雷,郭雷等人又于二零零五年一月五日在家中将郭桂香绑架,后被劫持到马三家教养院迫害,直到二零零七年三月二日才被释放。 二零零八年六月二十九日,义县国保大队倾巢出动,由队长姜成、副大队长刘海志和指导员王宁带全队警察马建、毕建国、周化来、冯卫东等,乘两辆轿车闯入法轮功学员张殿国家,将他和他家人绑架到县看守所非法关押。随后抄家,抄走了张殿国的个人手机,一本小挂历,两盘空白带。三十日,张殿国正念走脱。 县国保大队为达到加剧迫害法轮功学员的目的,对法轮功学员张殿国的两名子女进行一天二十四小时的人身监控,完全限制了公民个人的人身自由,侵犯了公民的合法权益,并用诱惑欺骗的手段,让孩子说出都谁与其父来往,孩子未配合。 二零一一年七月初被锦州市国保大队警察绑架。这是张殿国第十一次遭绑架,一生积蓄全被邪党恶警勒索光,锦州市国保大队警察明知如此,仍强行勒索张殿国家人五千元,才放人。
迫害类型:
非法劳教;
绑架/劫持;
非法罚款;
抄家;
敲诈/掠夺/破坏财物;
非法关押;
非法审讯;
体罚;
罚站;
非法拘留;
毒打/殴打;
要求交押金;
监视/跟踪;
骚扰;
戴背铐;
高强度超负荷劳动;
诱骗/利诱;
勒索钱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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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及个人:
李春雨: 宅 7720765 王占林: 宅 7728900 李 刚: 宅 7760188 义县看守所: 办 7721341 义县公安分局 办 7722637
责任单位及恶人:
农安县公安局
锦州市劳动教养院
锦州市610办公室
:
李协江
农安县看守所
义县公安局
:
张彦复,
杨玉祥,
周化来,
王占林,
刘海志,
姜成
义县镇东派出所
辽宁省义县公安
:
马建,
毕建国,
冯卫东
义县看守所
义县公安局
:
杨保民,
王宁,
李春雨,
李刚
义县公安局镇东派出所
:
杨占山
义县公安局
:
张国忠,
李子森,
牟桂良,
郑忠臣,
王君林
义县义州镇党委
:
蔡汝丽
义县看守所
:
曹丽华
锦州国安局
义县人民政府招待所
辽宁省公安厅
更新日期: 2015年7月9日 2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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