龚凤兰
简介:
龚凤兰(Gong,Fenglan),
女 ,
六十多岁 ,
河北省承德市双桥区法轮功学员。二零零零年十一月十一日,龚凤兰在承德县头沟镇发真相材料时,遭绑架,关押在承德县看守所一个月,罚款四千元,没给收据,承德县刑警队于树毅经手。 二零零一年八月二十三日晚十一点多,龚凤兰被警察绑架到牛圈子沟派出所,铐在暖气管子上,一个恶警狠狠的打她耳光,当时她就被打的眼冒金星,一口鲜血喷出去两米多远。紧接着把她拖进一个套间,一群恶警把她围在中间,对她拳脚相加,龚凤兰就象一个球一样被打过来踢过去,一个恶警手举大皮鞋拍她的头。他们还用用台球杆打她,用铜线扎她的后背。他们轮番的打,直打到第二天上午九点钟。她被打的遍体鳞伤,浑身满脸是血,全身皮肤呈黑褐色。 后来他们把她拖上警车,押送到承德市大老虎沟看守所继续迫害,她绝食抗议,绝食第四天,开始给她灌食。由十几个刑事犯人把她按在椅子上,然后用大号螺丝刀撬开她的牙,用医院妇科用的刮宫器,刮住她的嘴,用大拇指粗的黑管子,狠劲往她的嗓子眼里插进去。一口玉米面粥灌下去,她的头就耷拉了,脸也青了,呛过去了,恶人害怕了,立刻把黑管子拔掉,好半天她才缓过来。 大约二零零一年十二月,龚凤兰血压为零,在医院抢救了三天,又送回看守所关押。迫害并没停止,看守所恶警把她绑在“死人床”上(就是将一个人死死的捆绑在铁板床上,手铐在床邦上,灌食、拉、尿都在床上,每半个月松绑一天。此刑具是看守所长徐亚峰去外地取经学的)。她绝食四个多月身体极度虚弱,法院在看守所非法开庭,判她三年有期徒刑(缓期三年执行)。 二零零四年九月二十三日下午两点左右,牛圈子沟社区居委会的人以办户口为名把龚凤兰骗到居委会,后绑架到“转化班”,她被送到转化班后就由国保大队的卢峰和刘明成接管,以很快的速度到法院办好她的手续。三天后她就被送到大老虎沟看守所。河北省承德市双桥区人民法院的“执行通知书”从二零零四年九月二十七日起执行,非法判处她有期徒刑三年。随后把她关押在大老虎沟看守所。二零零四年十月二十日她被送往保定高阳劳教所继续迫害。 国保大队的卢峰和刘明成到法院办理了原来的“判三缓三”的撤缓手续,把龚凤兰送保定满城太行监狱。 在监狱里,恶人用熬鹰的办法迫害龚凤兰。不让她睡觉,不许与别人接触,不许与任何人说话。 熬鹰达不到目的,就让她长时间坐小板凳。这小凳大约八厘米宽,高十厘米,长不足二十厘米。第二天,她开始绝食。绝食两天开始吐血,同时伴有高烧,血吐了两个多月才停。身体稍有好转,新的迫害又开始了。 他们把她关到地下室,潮湿的地面上只放了一张床。一只便桶放在墙角,散发著臭味,吃喝拉撒睡全在屋内,还有蚊虫叮咬。长期被困在这间潮湿、闷热、霉暗的屋子里。 到了冬天,又把她从地下屋搬到二楼,阴冷的屋子,没有暖气,有一张床一个便桶。有窗户,可没有玻璃,半个月后,她的手、脚、脸都冻坏了。十二月份、一月份,经常冻得整夜睡不了觉。 二零一二年八月二十四日上午,双桥区国保大队的刘明成带领五、六个警察再次绑架了龚凤兰,在绑架过程中他们大打出手,龚凤兰全身多处瘀血、受伤,后被关押到承德县南山公园洗脑班。
迫害类型:
绑架/劫持;
私闯民宅;
威胁/恐吓;
抄走大法书、师父法像、真相光盘;
非法判刑;
非法劳教;
铁器撬开牙;
非法关押;
非法罚款;
死人床/大字板/上大板/十字架 ;
摧残性灌食 ;
毒打/殴打 ;
剥夺睡眠 ;
坐小板凳 ;
关禁闭;
洗脑/送洗脑班;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河北承德市部份法轮功学员遭迫害案例
承德市双桥区法轮功学员龚凤兰遭迫害的情况
责任单位及恶人:
大老虎沟看守所
高阳劳教所
河北保定满城太行监狱
双桥区法院
双桥区公安分局
:
刘明成,
卢峰
承德县南山洗脑班
更新日期: 2013年8月28日 02:5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