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利辉(张丽辉)
简介:
张利辉(张丽辉)(Zhang,Lihui(zhanglihui)),
女 ,
54岁 ,
四川省泸州市纳溪区护国镇法轮功学员,泸州市纳溪区人,自由职业。二零零二年六月十一日桂大律被管仓的公安刘小玲指使刑事犯把她的双手反铐于背后一个星期,生活不能自理,吃饭都要别人喂,解手要别人穿、脱,睡觉只能俯卧一会儿,手腕都勒肿了。 被非法关押在纳溪看守所期间,张利辉遭受到看守所的迫害。 二零零六年十二月至二零一八年六月,雷正云担任泸州市中级法院审委会专职委员期间,与泸州江阳区、龙马潭区、合江、泸县、古蔺、叙永法院合伙构陷、枉判泸州地区的法轮功的学员有:张利辉、巫德蓉、巫显珍、杨太珍、魏凤鸣、罗水珍、桂大律、杨明、梁文德、易群仁、冯德群、唐明海 罗玲蓉、张自琴 、罗正贵、舒安清,杨太英、李延钧(成都法轮功学员)等,不完全统计,至少二十多名法轮功学员遭泸州市中级法院二审诬判。 张利辉于二零零九年六月二十四日下午在纳溪东门口街上讲真相被恶人诬告,被纳溪国安“六一零”队长邓松等人将其绑架上车,劫持到纳溪看守所非法关押。“六一零”队长邓松与陈木金(音)在提案询问时,张利辉知道自己修炼法轮功及讲真相都是合法的,没有错,因此就堂堂正正的对他们说:我没什么向你们说的。面对非法询问,她一直是零口供,零签字。 被非法关押在纳溪看守所期间,张利辉遭受到看守所的迫害。二零零九年六月二十六日,张利辉想到自己是好人,便脱掉了强加在身上的罪犯标志——囚服,于是看守所警察刘小玲命令看守所在押犯人给张利辉戴上六公斤重的脚镣和手铐,关小间禁闭四天。 张利辉回到八号监室,恶警刘小玲又指使犯人周世明(音)等人对张利辉毒打、辱骂。整天不分时候,想打就打,全身乱打,着重打腰部,叫做“抖腰花”。张利辉不承受这般无理的折磨,正告坏人们:你们再这样打下去,我要绝食抗议。 二零零九年十一月二十五日下午,张利辉被通知上庭,在纳溪法院的法庭上,张利辉正告法庭:我没有犯法,你们不要对我下毒手。当天没有宣判。 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二十二日,张利辉被泸州市纳溪区法院非法判刑三年。 二零一零年元月二日新年的第二天上午,刘小玲打开牢门叫张利辉出去,随即命犯人给张利辉戴上脚镣、手铐,并宣称:七天以后才解铐。元月七号,纳溪法院通知张去法院拿判决书,已上了六天的镣铐才解开。 张利辉于二零一零年五月十四日被劫持到简阳养马河监狱迫害。 二零一六年八月七日,张丽辉在赶集时,因向当地一名中学生讲真相,被这名学生诬告,随即被当地派出所警察绑架,二零一六年八月十九日被非法批捕。张丽辉被非法关押在四川省泸州市纳溪区安富桥看守所。二零一六年八月十九日被纳溪法院非法批捕。 在看守所关押期间,遭到在押人员包夹的变态打骂、用膝盖击双肾,被戴上脚镣。天天在被辱骂、遭戏弄的精神折磨。提审人员陈目(木)金(因)欺骗他说,把事情的经过说清楚,七天后就放他回去。后来纳溪法庭非法庭审,不但起诉内容都是编造事实、一派胡言,而且张利辉一发言自辩就被法官阻止;并且没有通知家属开庭,无人见证开庭过程。不久后张利辉被被非法判刑三年。 张利辉提出上诉,泸州中级法院的法官信口开河,没有法律程序。张利辉在法庭上证实法轮大法好,法官吼叫他不要说了,国家不允许的。二审仍维持原判。 二零一七年,泸州地区梁文德、罗水珍、张光先、张利辉、唐天敏、刘云芳、冯德琼七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现在,六名法轮功学员已在二零一七年年底前,全部被劫持到监狱,除刘云芳因血压高,监狱拒收仍非法关押在看守所。 二零一七年二月二十日,张利辉再次被纳溪区法院诬判四年,关在成都龙泉女子监狱。 二零二零八月,张利辉冤狱期满回家。 七年中共牢狱之灾,张利辉受尽残酷折磨。黑监狱为逼迫她放弃信仰,即所谓的「转化」,每天强迫她面壁站立十八个小时,双脚肿得鞋都穿不上了,肾病复发腰部剧烈疼痛;不准上厕所,不准喝水、剥夺睡眠,七天七夜不准合眼;吊铐:双手高吊在车间警官办公室走廊的铁窗上,像跳芭蕾舞似的脚尖沾地,整个身体的重量全部承受在手和脚尖上。大约两个多小时,张利辉喘不过气来,双肾剧烈疼痛;再有暴晒、暴打等等,毫无人性的肉体折磨,与极端严酷的精神高压,身心的摧残,严重毁坏了张利辉的健康。张利辉第一次从冤狱出来,仅四十来岁的人,就已头发花白,记忆衰退。 二零二一年十一月七日,张利辉在泸县得胜镇赶场,发给人们真相资料时被得胜镇派出所警察绑架,关进泸州市看守所。 二零二一年十二月,纳溪区法轮功学员张利辉失联一个多月后得知被纳溪区警察非法绑架,关押看守所至今。具体情况不明。 二零二二年二月九日,泸县检察院以“累犯”为由加害张利辉, 将张利辉构陷到泸县法院。 二零二二年七月十三日,泸县法院对张利辉非法庭审。有北京律师依法无罪辩护,张利辉自辩讲真相救人无罪,并告诉法官不要再迫害法轮功了。 二零二二年十月二十七日,中共泸县司法不听善劝,罔顾法律与事实,泸县法院非法判张利辉四年、勒索罚金八千。这是张利辉第三次遭到中共非法判刑迫害。
迫害类型:
毒打/殴打;
戴脚镣/连体脚镣;
非法判刑;
绑架/劫持;
非法关押;
非法批捕;
非法提审;
非法罚款;
罚站;
不准上厕所;
剥夺睡眠;
长时间吊拷;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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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二次遭冤狱-四川泸州市张利辉又被非法判刑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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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二二年七月十四日大陆综合消息-446234.html#22713234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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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二一年十二月十五日大陆综合消息-434850.html#211214233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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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泸州市纳溪区万举修、雷正云等迫害法轮功的事实
2017年四川泸州市七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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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泸州市张丽辉被非法关押在看守所
四川政法系统近两年对法轮功学员血腥洗脑
四川泸州市纳溪区公检法联合陷害张利辉
相关单位及个人:
参与迫害张利辉公检法司人员:
四川省泸县得胜派出所:
电话:0830-8136026
办案警察许晓鹏、李刚
四川泸县检察院:
电话0830-8192652
检察官郑建
四川省泸县法院:
电话0830-8193092、0830-8193081
法官陈刚
四川省泸县得胜派出所办案人员:许晓鹏 李刚
泸县得胜派出所电话:+86 830 813 6026
四川泸县检察院检察官 郑建
四川省泸县检察院 电话 +86 830 819 2652
四川省泸县法院法官 陈刚 电话0830-8193092 8193081
责任单位及恶人:
四川省女子监狱(简阳养马河女子监狱)
纳溪看守所
:
刘小玲
泸州市看守所
纳溪区公安局
纳溪区法院
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纳溪六一零
:
邓松,
陈木金
泸县法院
纳溪区安富桥看守所
成都龙泉女子监狱
泸县检察院
得胜派出所
更新日期: 2023年1月10日 0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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