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乐珍
中共酷刑示意图:吊铐
酷刑演示:折磨性灌食、野蛮灌食(绘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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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王乐珍(Wang,Lezhen),
女 ,
44岁 ,
武昌铁路小区大法学员。王乐珍因坚持“真善忍”信仰,多次遭中共绑架,被非法劳教、判刑,家庭也被拆散。 二零一五年六月二十四日,王乐珍向最高检察院和最高法院控告元凶江泽民发动迫害法轮功,要求追究其刑事罪责。 以下是王乐珍在《刑事控告书》中自述部分遭迫害的事实: 【非法劳教】 二零零一年十月二十二日,武昌铁路小区大法学员王乐珍(女)和财大附近大法学员小黄(女)在某大学附近贴发真相资料时被邪恶非法抓捕,判一年劳教,被非法关押在何湾劳教所。 ******************** 二零零一年十月二十五日,王乐珍在武汉理工大学发法轮功真相资料时,被学校保安胁持非法拘留。当晚,二、三十人在场对王乐珍进行殴打、逼供,并摄像,致王乐珍身心巨创。王乐珍被武汉市公安局文保分局喻家山派出所非法关押在第一看守所。王乐珍无罪不背监规,不穿牢服,看守所以王乐珍不背监规为理由,把她铐在床铺的铁门上二十四小时站着,不能蹲,不能睡,不能上厕所,不能洗漱。 二零零二年,王乐珍被劫往武汉何湾劳教非法劳教一年。王乐珍被关禁闭室,每天二十四小时两个吸毒犯包夹,每天长达十六个小时以上五、六个人围攻,强行洗脑“转化”。每天被体罚坐小板凳,臀部坐烂,身心饱受摧残。王乐珍绝食反迫害被野蛮灌食。 【非法判刑三年】 二零零八年五月二十六日,王乐珍再次被绑架,遭非法判刑三年。 二零零九年,王乐珍被劫持到武汉第一女子监狱非法关押。 白天和其他人隔离开,单独关小房进行洗脑迫害。时刻承受着包夹的欺凌和辱骂。狱警唆使意两个刑事犯包夹在深夜对王乐珍进行殴打,并面壁罚站。因王乐珍不“转化”,被剥夺探视权,不能购买基本的生活用品,断绝外界通讯,不许说话,不许上厕所等等,不许向纪委或上级写信反映情况。因为狱警的纵容包庇,包夹肆意辱骂折磨王乐珍不受任何处罚,还受到表扬奖励或减刑。包夹不用劳动,靠整法轮功学员捞私利、享特权。 包夹人员被中共集团利用,无知的干着损德违法的事。狱警授权包夹整法轮功学员。直到法轮功学员精神崩溃写 “保证书”、“悔过书”、“揭批书”等五书之后,才开让法轮功学员比照一般的刑事犯”受刑”;犯罪集团整起法轮功学员毫不手软,用尽邪恶手段。包夹勒索法轮功学员钱物,还威胁对外守密。每天向狱警汇报法轮功学员“转化”的情况。再依”指示”的邪恶手段迫害。直到法轮功学员非法刑期结束。 贩毒罪犯胡秋平“包夹”武汉法轮功学员王乐珍,经常故意找茬子整王乐珍,无中生有对她指责,事后报告狱警,让狱警整王乐珍。 王乐珍不配合剪头发,恶警张庆红就不允许王乐珍买生活日用品(洗发水、牙膏、洗衣粉、卫生纸、卫生巾),恶警张庆红和包夹犯人不仅不允许买,恶警张庆红还唆使包夹犯人蒋慧群打王乐珍的耳光。为了“转化”王乐珍,将王乐珍全身揪得青一块紫一块的。 王乐珍三年冤狱的迫害主犯有:监狱政法人员蒋春,三监区杨姓教导员,曹姓教导员,狱警罗芳、杨帆、彭汝琪、其他狱警。刑事犯包夹人员有:胡春萍(贩毒犯)、张慧芳(绑架犯)、刘丽茹(贩毒犯)、蒋慧群(抢劫犯)等。 【家庭被拆散】 王乐珍刚入监时,狱方不告知家人,亲属不知道其下落。王乐珍三天绝食绝水,狱方才通知王乐珍的前夫。王乐珍不妥协,长时间不能与丈夫见面,江泽民犯罪集团份子恐吓王乐珍丈夫,王乐珍与丈夫被迫在武汉第一女子监狱签字离婚。 为逼迫法轮功学员放弃信仰,监狱胁迫配偶以离婚的方式施压。离间夫妻之情,加上江泽民在中国大陆内制造的恐怖环境下,配偶承受不住压力,致使法轮功学员家庭破裂。王乐珍的家庭被破坏是江泽民血腥迫害毁坏千千万万法轮功家庭的罪证。 二零一九年四月十八日上午8点左右,湖北省武汉市东西湖区将军路一法轮功学员徐某某(女,50多岁)在住家附近行走时,被蹲坑的10几个便衣强行抢走身上钥匙,并押着徐某某和一位路上相遇的余某某(女,60多岁)到许某家中,翻箱倒柜,所有私人物品随意乱丢乱放,一片狼藉,最后徐某某的私人的电脑、打印机、钱币、真相资料等等都被抢走。前来探望徐某的50多岁的法轮功学员王乐珍也被绑架,后来一位60多岁女法轮功学员也被绑架。这些蹲坑的便衣有将军路派出所人员,也有东西湖区国保大队的,便衣有男有女。老年法轮功学员余某某被3个女警察强行按在铁椅子上,余某某坚决不配合,派出所警察的询问、搜查、登记、按手印等恶行也不配合,下午5点左右余某某被家人接回家中,家中的大法书籍也被抢走。 二零一九年四月十八日上午8点左右,东西湖区国保大队、将军路派出所便衣又绑架50多岁的徐姓法轮功女学员、王乐珍等4人,并非法抄家。
迫害类型:
绑架/劫持;
非法关押;
非法劳教;
诽谤/造谣、污蔑/栽赃、罗列罪名;
严管;
单独关押;
逼迫放弃信仰;
洗脑/送洗脑班;
毒打/殴打 ;
打骂;
关押期间,剥夺大法弟子基本生活条件;
剥夺睡眠 ;
不准上厕所;
禁止学员相互说话;
体罚 ;
罚站;
威胁/恐吓;
监视/跟踪;
看管/蹲坑;
剥夺大法弟子被探视的权利 ;
敲诈/掠夺/破坏财物;
勒索钱财;
非法拘留;
非法审讯;
逼迫供出其他大法弟子;
强制拍照并在电视上/游街曝光;
铐在某处上 ;
长时间吊拷 ;
长时间保持痛苦姿势;
不准动;
军训;
坐小板凳 ;
关禁闭;
摧残性灌食 ;
迫害亲属;
煽动对大法弟子的仇恨;
非法强制离婚;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中国大陆又有九名参与迫害法轮功的官员遭恶报
二零一九年五月一日大陆综合消息-385773.html#19430231952
湖北省武汉市4位法轮功学员被绑架
二零一九年四月二十二日大陆综合消息-385435.html#194221659
武汉市女子监狱三监区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手段
武汉女子监狱指使“包夹”犯人行恶
武昌区一数据点被破坏
相关单位及个人:
东西湖区公安分局
地址:武汉市东西湖区吴中街199号
邮政编码:430040
电话:027-85398662
局长 徐扬 局长专线027-85398650
副局长 高进雄
武汉市东西湖区委政法委员会
地址:武汉市东西湖区吴家山街五环路司法局大楼内(东西湖区五环大道49号)
邮政编码:430040
固定电话:027-83210027 027-83891381
武汉市东西湖区委政法委员会在职人员
1 杨翠芳 女 政法委副书记
2 曹斌 男 区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综治办主任,司法局长
3 邓忠民 男 政法委副书记、法治办主任
4 徐彩华 女 法治办副主任
5 王云国 男 区普法办主任
6 余军民 男 区综治办副主任
7 汪粟 男 副主任
8 冯先义 男 区司法局副局长
9 胡锦杰 男 区综治办、维稳办副主任
10 余汉华 男 副调研员
11 刘学文 男 副调研员
东西湖区法院
地址:武汉市东西湖区东吴大道1317号
邮编:430040
办公室:027-83891914 027-83896462
立案咨询:027-83210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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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处 027-83215175
纪检组:027-83215187
行政科:027-83891915
举报电话:17362903161
电子邮箱:17362903161@163.com
民事审判庭:027-83898576 027-83215465
执行庭:027-83891471 027-83894006
立案庭:027-83223991
审监庭:027-83892970
院长 何理
东西湖区检察院
地址:武汉市东西湖区吴中街558号
邮编:430040
电话:027-83895749
检查服务热线:027-12309
检察长 魏号国
副检察长 余俊 易珍荣 张毅 彭顺清
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 林友珍 林汉军
案件管理部主任检察官 肖小霞
检察院第三检察部负责人 袁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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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单位及恶人:
何湾劳教所
武汉市第一看守所(七处一所)
第一女子监狱
:
刘丽茹,
彭汝琪,
胡春萍,
蒋慧群
武汉市将军路派出所
东西湖区法院
东西湖区国保大队
武汉女子监狱(宝丰路女子监狱)
:
杨帆,
蒋春 ,
张慧芳,
胡秋平
武汉女子监狱
:
罗芳
东西湖区检察院
武汉理工大学
喻家山派出所
更新日期: 2024年3月3日 0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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