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怀玉
简介:
李怀玉(Li,Huaiyu),
男 ,
48岁 ,
山西省侯马市法轮功学员。二零零零年十月二十五日晚,恶警王吉贤带领数名恶警到山西侯马市大法弟子李向前饭店中将其非法劫持到五一路派出所。同时被绑架的还有李怀玉及其他数名大法弟子。两日后非法刑拘。二零零一年五月三十一日侯马法院诬判李向前、李怀玉及其他数名大法弟子三年有期徒刑,缓刑五年执行。检察院起诉科以郭彩霞为主,法院以郭晓龙为审判长。因李怀玉、李向前兄弟俩同时被迫害七个月,其父母承受不住打击,先后得病住院。 二零一零年三月二十五日晚,李怀玉应不修炼的朋友支军之邀去其家中教功时,被支军之子诬告,当地路东派出所警察绑架了李怀玉,侯马政保科员警随后到李怀玉家抄家,抄去电脑主机。侯马市检察院无理指控李怀玉涉嫌犯“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上诉法院。 北京周世锋律师事务所程海律师和北京市道衡律师事务所梁小军律师,二零一零年六月三日在为山西省侯马市法轮功学员李怀玉作无罪辩护时指出:信仰、交流甚至传播法轮功无罪。 在庭审时检察员郭彩霞又杜撰出一个李怀玉“浏览敌对势力网站罪”,律师指出这“与法无据”。程、梁两名律师指出侯马市公检法部门在办理此案时严重违法。 侯马市公安局办案人员赵建林、看守所所长刘瑞平、局长李胜先后拒绝律师会见被告人李怀玉,没有任何法定理由,破坏刑诉法、律师法和警察法的正确实施,侵犯律师依法执业权、剥夺被告人聘请律师提供法律帮助的权利。开庭时,法警多次粗暴翻搜律师的公文包,违反最高法院关于律师不用安检的规定。 在法庭上开庭前,审判员郭晓龙对两名律师说,不得对法轮功性质发表辩论意见,否则发言会被禁止,严重的还要驱逐出庭,严重侵犯律师的辩护权。律师认为这是公然破坏刑诉法、律师法和法官法的正确实施。律师并请求法院依法查处郭晓龙上述违法行为,并将查处结果告诉辩护人。 最后,程海和梁小军律师总结说:指控李怀玉犯罪,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应当判决无罪。后侯马市法院执法违法,对李怀玉非法判刑三年。 李怀玉的母亲年已八旬,思儿心切,不理解政府为何迫害好人,于二零一一年九月二十八日含冤离世。李怀玉的妻子因承受不住精神打击和家庭生活的压力也于同年十月去世,与婆婆两人前后相差十七天,留下一个十八岁正上中学的孩子。 二零一五年三月三日,李怀玉从北京办完事回侯马,中途准备在太原下车去探望岳母。在下车前,在车厢口被截住查看身份证,李怀玉正念告诉他们是炼法轮功,翻包没有翻出他们想要的,就不知给哪儿打电话说:什么也没有,就放了李怀玉。这是李怀玉从去年到今年已经三次出门被警察拦截。去年第一次是侯马火车西站被截,第二次是十一月去重庆参加朋友开业庆典,在飞机场被截耽误2个小时。 二零一七年五月至七月,山西省侯马市公安国保、各派出所、社区不断骚扰当地法轮功学员。七月梁陈英、燕海梅、李怀玉、李向前、李翠平、郭素玲在家被骚扰。参与人有:国保队长赵建林、李伟、杨涛、董英杰、薛景峰、政法委景鹏等。
迫害类型:
绑架/劫持;
非法关押;
抄家;
非法审判;
非法判刑;
恶人举报;
敲诈/掠夺/破坏财物;
勒索钱财;
非法起诉;
骚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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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律师在山西庭辩:信仰、交流、传播法轮功无罪
责任单位及恶人:
路东派出所
侯马市公安局
:
李伟,
杨涛,
董英杰,
薛景峰,
岳柱恩,
赵建林,
王吉贤
侯马市检察院
:
郭彩霞
侯马市法院
:
郭晓龙
五一路派出所
侯马市政法委
:
景鹏
更新日期: 2018年7月28日 0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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