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青林
简介:
王青林(Wang,Qinglin),
男 ,
五十多岁 ,
内蒙古赤峰市法轮功学员,赤峰翁牛特旗供销社干部。一九九九年七月之后,王青林被当地国保队长毛树和恶警朝格图等人绑架到乌丹看守所非法关押一个月。 二零零零年六月二十六日,因进京证实大法,被翁旗国保朝格图等人再次绑架到乌丹看守所非法关押十一个月。 二零零一年五月,在翁旗公安局长牛建民,旗委副书记张俊昌,610头目巴特尔直接参与下,王青林被翁旗法院枉判三年徒刑,理由是:宣传法轮功;参加“四•;;;二五”上访;进京证实法。 二零零一年七月,非法关押在赤峰四监狱入监队迫害,被强迫挑豆子、干基建活等。奴工时间每天长达十二小时左右,有时达二十个小时。 二零零一年十一月,赤峰市610组织派人进驻入监队,四监狱教育科长任振志、入监队指导员恩格图、一监区主任钱友存和副主任刘刚等多人直接参与使用酷刑迫害十一名法轮功学员。刘刚他们用手铐把王青林的双手反铐在铁床上,蹲不下站不起,或双手抱头蹲在地上。十几个服刑犯人二十四小时看着,不配合就收拾服刑犯,七天七夜不许他睡觉。直到所谓“转化”为止。现在王青林的左腿仍数处于血和肿胀。 二零零一年五月,王青林的老伴也被翁旗610和公安局送呼市劳教所非法劳教三年(检查出传染性肝炎于二零零一年十一月提前释放)。 二零零三年六月三日期满回家后,翁旗610和公安国保人员朝格图等还经常到他家骚扰。 二零零三年九月,王青林和老伴到赤峰市平庄给儿子看孩子,赤峰市和翁旗610、国保人员又数次找到平庄问他还炼不炼法轮功。 二零零七年五月,在平庄煤业集团水电热力公司工作了十一年的儿子王大鹏突然被公司书记姜建华和供电段书记韩成龙分别找去谈话,说根据平煤集团公司610人员姜学志指示要求他负责“转化”父亲。 儿子拒绝后被停止工作,把他关在单位逼着看揭批法轮功的资料并在保证书上签字。儿子不配合,公司610和派出所人员就多次想从单位绑架他,王大鹏曾经三次机警的走脱(其中有一次是从单位二楼跳下)。 二零零七年八月,平煤公司以旷工违反劳动纪律为由非法解除了他的劳动合同。只因为想做好人,父子二人却因此失去了工作。 二零一四年一月十四日,法轮功学员王清林在发放真相台历时被国保大队刘彩军等警察绑架。随后又到王清林家里抄走大法书籍和一些真相资料,后王清林被非法关押在翁牛特旗看守所。
迫害类型:
非法判刑;
非法关押;
监视/跟踪;
高强度超负荷劳动;
剥夺睡眠;
毒打/殴打;
电刑;
骚扰;
迫害亲属;
铐在某处上;
蹲铐;
绑架/劫持;
抄家;
无故开除、辞退或使下岗;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内蒙古第四监狱的暴行
内蒙古赤峰市翁牛特旗多名法轮功学员遭绑架、骚扰
2014年内蒙古赤峰市法轮功学员被迫害案例
赤峰血泪(四)-亲人遭难-家庭被毁
大陆各地前期迫害案例汇编(2011年10月22日发表)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6/25/104745.html<p>内蒙赤峰监狱勾结610迫害被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0/11/86332.html
责任单位及恶人:
赤峰市公安局
:
牛建民
赤峰监狱
:
刘志国,
钱有存,
恩格图,
任振志
赤峰市翁牛特旗委
:
张俊昌
翁牛特旗公安局
:
毛树,
朝格图,
刘彩军
呼和浩特市女子监狱
:
刘刚
翁牛特旗看守所
翁牛特旗610办公室
:
巴特尔
翁牛特旗派出所
:
高久雷
更新日期: 2016年7月21日 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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