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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井华

简介:
马井华
(Ma,Jinghua), 女 , 年龄未知 , 吉林省德惠市大法学员。

二零零零年三月一日,德惠市杨树镇派出所对进京上访被遣送回来的学员施行“经济上截断”的高额罚款手段,对坚定的大法学员也进行大肆的钱财勒索:大法弟子吴俊霞,2000年在家被抓,非法拘留半个月,被非法罚款500元。2001年2月进京上访,在天津被抓,杨树派出所恶警在她身上“翻”去300元,并被非法教养一年。大法弟子高文芝,因开法会被非法拘留15天,罚款500元,2001年因进京上访被抓,在身上“搜”去700元,后又被勒索3000元。

其他以“罚款”为由而被勒索的大法学员分别是:沈丹被勒索1500元;邹术花3000元;张立3000元;路俊艳3000元;马井华3500元;于海英4500元;陈佳梅500元;孙玉瑛3500元;常亚芬3000元;候国英500元;陈佳英500元;程纯芳2000元;董德芹500元;石井凤500元;王洪华500元;马莉3000元;于世晶3000元;江文英6000元;孙玉珍5000元;韩春艳3000元;李洪珍3300元;王忠华1500元;宋淑杰1000元;老程太太1000元;马桂华2000元;李宝昌500元;李春艳500元;王国财300元;郝桂芹500元;高秀波500元;李凤梅500元。

邪恶之徒已人性全无,利欲熏心,如果家属交不起钱,就对大法学员长期非法关押,或送教养。大法学员程纯芳的家属因拒绝无理罚款,恶警竟把程纯芳的丈夫抓到派出所非法关押,直到交了钱才放人。參與迫害大法學員的德惠市杨树镇派出所的主要責任人:所长张永臣、副所长张也地、干警王旭、李波。

二零二三年十一月二十二日,大房身镇杨树派出所一伙人到法轮功学员常亚芬、马井华、路亚军家骚扰,照像,按手印。

迫害类型:
非法罚款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二零二三年十一月二十八日大陆综合消息-468725.html#231127205950
吉林省德惠市杨树镇派出所迫害大法弟子的事实

责任单位及恶人:
吉林省德惠市杨树镇派出所 : 李波王旭张永臣张也弟
大房身镇杨树派出所

更新日期: 2023年12月2日 08: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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