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桂兰
简介:
李桂兰(Li,Guilan),
女 ,
37岁 ,
山东省龙口市辛嘉镇大法弟子。大法弟子李桂兰,原供销社职工。学法前体弱多病,脾气急躁。修炼大法后,心性不断地提高,身体健康,严格以“真、善、忍”宇宙法理要求自己,努力做一个好人,做一个更好的人。 一九九九年七二零以后,江氏政治流氓集团编造欺世谎言,迫害大法弟子。李桂兰因坚持修炼法轮功,被勒令下岗。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二日至二零零零年十月,李桂兰四次带五岁的儿子到北京为法轮功说公道话,先后被非法关押在北京三环宾馆、京银宾馆的传达室及龙口市新嘉镇、水利站、敬老院等迫害法轮功学员的黑窝,共非法关押六十天,受到非人的折磨。 一九九九年十月六日,大法弟子李桂兰及尹向阳一家三口等人,到北京向最高人民法院反映大法遭迫害的事实真相。被邪党人员送到拘留所非法关押。李桂兰一个月被连续非法拘留二次。 二零零零年正月初七,大法弟子李桂兰因去北京也同样被关。这次邪党人员找藉口将她关押在镇政府。好几天都不给饭吃,晚上睡在水泥地上。因当时是数九寒天,晚上冻得睡不着。恶徒还将李桂兰铐在窗架上两天两宿,冻的脚上起了冻伤。 二零零零年十月四日,李桂兰被劫持到臭名昭著的王村劳教所非法劳教两年,受尽了各种精神和肉体的野蛮摧残:长时间坐板凳、逼看诽谤法轮功录像;长达一个多月不让睡觉、体罚;冬天故意给扒下外衣挨冻;挂铐、背铐、不让吃饱饭、威逼参加诽谤法轮功活动;多次连续三天不让上厕所、恶毒谩骂、高压电棍电击、关禁闭室、死刑床、扣押信件、胶带封嘴、封耳朵;连续七天七夜酷刑折磨,连续半月劳动体罚不准睡觉;连续十五天白天干活,晚上罚站一宿;罚蹲、经常一天劳动十六小时,脖子被犹大卡的差点窒息。 李桂兰在山东省第二女子劳教所(王村劳教所)曾被恶警周红梅罚蹲,不准上厕所,经血流到裤角,染红了裤子,却不让换洗。 “五月六日正是我儿子生日,恶警曲秀英阴笑道:“儿子生日妈妈受苦。”她还说:“你什么时候不说话再给你打开胶带。”中午,李桂兰来月经了,卫生纸不够,当她向张翠云要卫生纸时,万没想到张翠云说:“炼法轮功还用什么卫生纸!”李桂兰说:“你也是女人你来例假不用吗?不让我用卫生纸,难道顺腿往下流吗?”张翠云奸笑说:“你脚下是下水道,往那流好了”。曲秀英在一旁跟着笑,直至深夜才拿来卫生纸,李桂兰内裤早已被血渗透了。正值夏季,又不让换内裤,不让擦洗身体,换卫生纸时也不给打开手铐,由恶人给提裤子,身上发出臭味。 五月九日李桂兰身体开始浮肿,脚胀的穿不上鞋,恶警连续几天几夜不让睡觉,她头昏脑胀,几乎站不住了。即使这样曲秀英等人还是不罢休,叫嚣道“李桂兰以后不许背经文,老实遵守规章制度。”晚上十一点多李桂兰站不住了,刚刚坐下想休息会,被曲秀英发现把凳子等东西都拿走了,半夜一点多钟当她神志恍惚摔倒在地,头撞在墙上,手铐发出阴森恐怖的喀嚓声时,全身没有知觉,右半身发凉,非法监视她的恶人说:“怎么不会动了?”但是仍没人管,直到凌晨四点多恶警周红梅一看大事不好,这时她全身冰凉,但手铐打不开了。周红梅用了半个小时才打开手铐,原来手铐反拧了两圈,李桂兰差点被他们迫害死。 江氏政治流氓集团利用“精神病人陈福兆用毒药毒死人”来诽谤法轮功的造假录像播放后,李桂兰揭露邪恶的栽赃陷害恶行,被恶警周红梅、张翠云等人铐在打包室北窗口,她们用胶带把她的嘴封住,强行扒光裤子,一丝不挂进行侮辱。 大法学员为了说句真话,被龙口市610恶徒非法送王村劳教所,劳教三年。龙口市的恶徒仍不放过,二零零四年九月六日,李桂兰在果园打工,再次被龙口市“六一零”恶徒阎加运、刘永来、邹林、北乡城治保主任李振珊绑架,非法进行抄家,深夜劫持到张家沟看守所非法关押,遭到了残酷的折磨。又捏造假事实非法将李桂兰判刑五年。 二零零四年十月二日,罪犯李美娜开始疯狂的暴力毒打李桂兰,还不让她吃饭,用脚狠狠踹她腰部,痛得她腰部像断了似的,刘永来对李美娜道:你们就打她!因此李美娜嚣张的嚷道:就算打死你,也不用偿命,我们家有的是钱。凳子、馒头、拖鞋等都成了她的凶器。我报告给管教,管教也不管。李美娜还猖狂的说马道堂、王克贵、邹某都是她家的关系户。三日下午,李美娜一拳头把李桂兰从监室打到牢笼,腰被打得坐不起来,即使这样,代班长杨世军还让李桂兰保证以后再不大声背经文。十月二十八日,李桂兰问大队长单成果:李美娜暴力毒打她可是你下的命令?他说:“只要在牢笼里,愿怎么打就怎么打,打成什么样我们不管。” 二零零四年十一月烟台市公安处领导来时李桂兰反映情况,被韩永军、邹某挂铐。罪犯张爱珍、冯颖因他讲真话、背经文,开始不让吃饭,协助王克贵、于洁迫害大法弟子。冯颖连续7天毒打他。 二零零四年十二月三日,龙口市人民法院张洁、石强等人非法判李桂兰5年有期徒刑。二零零四年十二月六日,李桂兰向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却在二零零五年一月十七日被毕秀艳等恶人拨回上诉,维持原判,并终审裁定,不准高院上诉。 二零零四年十二月七日,王克贵怕省公安厅大检查时,李桂兰揭露他们的恶行,一面虚假的向她道歉,一面利用罪犯冯颖、张爱珍向她施暴。见李桂兰仍不屈服,在二零零四年十二月九日省检察厅来见检查那天,将李桂兰转移到警犬训练基地,上午李桂兰趁恶警刁永利、孟某及另一女警不注意的情况下,挣脱脚镣、手铐、铁链,跑到公路上,由于三天没吃饭,全身发虚,被三人追上,又被施以酷刑背铐六个多小时,导致李桂兰全身麻木,之后全身疼痛不止,两臂觉得血倒流,刁永利看到她被折磨得不行了,才打开手铐,当她被拉回看守所时,管教韩永军继续用挂铐折磨她。 二零零四年十二月十日,全世界人权日,恶警修得胜、张增强在牢笼里对我施用挂铐酷刑。二零零四年十二月十四日下午,李桂兰写控告信被发现,遭张爱珍、冯颖等四人惨无人道的毒打,头部、耳朵、牙、后脑等部位打成重伤,牙根疼肿,牙疼,直至二零零五年二月中旬,左边脸还肿得很高,疼痛不止。犯人战永波把控告信烤干后给了冯颖、张爱珍,冯颖为邀功请赏将控告信交给了狱警修得胜等人。她又被犯人张爱珍、冯颖等人挂铐。罪犯张爱珍等因为给马道堂、王克贵卖命,受到表扬,还封为文明个人,发点心奖励。真是黑白颠倒,正邪不分!” 二零零四年十二月三十三日,李桂兰被龙口市法院张洁、石强等人非法判刑五年,李桂兰上诉,烟台市中级法院毕秀艳等人于二零零五年一月十七日非法维持原判。 在“集训队”被关了好几年,一直很坚定。恶徒们就一直严重迫害她。二零零八年五月二十三日,恶徒邱秀欣等因逼李桂兰“转化”未果,又开始殴打她,其中值岗的朱惠芬拿鞋打李桂兰的脸,王晓然将笤帚都打断了,后来十几个人摁住李桂兰的手,在提前逼迫别人写的“转化书”上摁手犯,然后声称她自愿“转化”。
迫害类型:
铐在某处上;
非法劳教;
绑架/劫持;
抄家;
摧残性灌食;
“背扣子上大挂”;
非法判刑;
非法拘留;
非法关押;
冷冻/灌凉水/凉水澡/浸水;
体罚;
无故开除、辞退或使下岗;
毒打/殴打;
逼迫放弃信仰;
抄走大法书、师父法像、真相光盘;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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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及个人:
主要参与迫害的恶人:
610大队长刘永来 王可贵 姜医生 邹林 阎加运 王琪 王仁干
北乡城 李振山
徐福公安局 张义
开平 司机 (姓名不详)
龙口看守所(张家沟) 电话待查。
龙口市人民医院(估计到的有关)电话:
冯院长:0535+8527848
姜院长:0535+8527289
傅院长:0535+8527291
隋院长:0535+8527699
办公室:0535+8527187
政工科:0535+8527835
龙口市迫害大法弟子的主要犯罪分子名单及手机号:
阎加运(610):13705356186
孙勇广:13705356116
(区号0535)+8969198
周永贤:0535+8660099
0535+8969196
孙少梁:0535+8969178
战福保:13905454379
0535+8665016
龙口市××党龙口市委员会:
办公室
行政科: 0535+8517270
政法委员会: 0535+8517863
龙口市委市直机关工作委员会
办公室: 0535+8540077
办公室: 0535+8517250
龙口市委市政府信访局: 0535+8517816
龙口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办公室: 0535+8517307
信访办: 0535+8502413
龙口市人民政府
秘书科: 0535+8501775
秘书科: 0535+8501751
参与迫害的主要人员有:龙口市新嘉政府党委书记曲维亮;政法委书记马吉佳;曹镇长、周镇长、唐华、赵强、李福环
新嘉派出所:所长杨俭龙、房崇臣、郑福生、王波、王基玉、李路、薛某等
徐福份局:彭卫胜、史公顺
龙口市徐福镇北乡城村治保主任:李振珊
龙口市公安局副局长:周学军
龙口市610办公室成员:刘永来、王成会、马淑梅、田军、杜君、吴建军、于界军、赵永思、赵强、邹林、王琪、王仁干、闫加运、马衍会
龙口市看守所恶人:所长马道堂;指导员王克贵;大队长单成果;代班长:杨世军、修得胜、韩永军;管教:张增强、刁永利、邹某、梦某;恶人:于洁
龙口市看守所犯人:张爱珍、冯颖(龙口市东江镇王村张家人)、王爱珍(龙口市海岱镇人)、刘黎黎(龙口市东江镇人)、李美娜(龙口市芦头镇中心泊人)、
山东王村劳教所恶人:所长张振国、王勇、所长刘某;管教张某、薛某;副所长王军(女);科长李贵云、肖华、陈某、赵某;大队长:曲秀英、李爱文、徐莉、王永红、张翠云、林月珍;分队长:燕艳、尚宝芝、李红梅、周红梅、刘冬梅、黄怡、黄波、王银、韩信克、丁海英、李瀛、张芳、张桂荣、张文波、赵肖敏、刘红梅、孙燕华、牟秀琴、张春霞
责任单位及恶人:
龙口市公安局
:
于界军
龙口市610办公室
:
李振山,
邹林,
阎加运,
姜某,
孙幸延,
刘永来,
马淑梅
山东王村劳教所
:
韩信克
山东省第二女子劳教所(王村女子劳教所)
:
周红梅
龙口市看守所
:
刁永利,
孟某某,
曲秀英,
冯颖,
王银,
张翠云,
李爱文,
王克贵,
马道堂,
单成果,
江某,
吴建松,
张爱珍,
修得胜,
张增强,
战永波,
于洁,
杜君
徐福镇政府
新嘉镇政府(新加镇政府)
新嘉610
:
邢某,
田军,
吴建军,
刁永利,
赵永思,
李振珊
新嘉派出所(新加镇派出所)
:
马吉佳,
房崇臣,
王基玉,
王波,
薛某某
龙口市法院
:
张洁,
石强
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
:
毕秀艳
北京三环宾馆
京银宾馆
更新日期: 2023年4月16日 0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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