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莲霞(连霞)
简介:
薛莲霞(连霞)(Xue,Lianxia),
女 ,
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西海岸法轮功学员。迫害日期待查,法轮功学员薛莲霞多次被非法拘留,抄家,罚款近2万元,为抵制邪恶洗脑班,被迫流离失所。 二零一一年一月十五日晚,山东胶南四名法轮功学员刘慧敏、张树花、薛莲霞、付爱先及一名常人司机王宗利,在大村镇毛家庄附近被人恶意构陷,遭胶南市大村镇派出所恶警绑架。 二零一一年一月十六日下午,刘慧敏的姐姐法轮功学员刘美芹前去大村镇派出所要人,又被非法扣留。在大村镇派出所内,董启强侮辱、谩骂法轮功学员,与恶警尹政一起野蛮毒打刘美芹、张树花、付爱先等人,毒打三人的脸部,致使三人满脸红肿,面目皆非。刘美芹的眼底被打出血。董启强还扬言要重判法轮功学员。 一月十六日,刘美芹等五人被送往到青岛大山看守所,刘美芹、张树花、薛莲霞、付爱先四人因体检不合格,已于当天返回大村镇派出所。刘慧敏则被非法关押在青岛看守所。 二零一一年一月十七日,警察去了法轮功学员家非法抄家,并将五位法轮功学员刘慧敏、张树花、薛莲霞、付爱先、刘美芹全部劫持到青岛大山看守所非法关押。恶警扬言非法判刑。现已知司机王宗利与前去要人的妻子一同被一辆白色小车送回。 一月二十二日,刘美芹、张树花、付爱先三人在体检不合格的情况下,还是被董启强等恶警强行劫持到青岛看守所。 二零二零年十一月六日,薛莲霞在大珠山某小区发真相资料时被一青年人恶意举报,大珠山派出所调监控,查到薛莲霞居住的小区。 二零二零年十一月十日晚上,警察曾扮作查换热器的要求薛莲霞开门,薛莲霞没开。第二天,薛莲霞外出时,发现有二人跟踪。十一月十一日上午,大珠山派出所警察绑架薛莲霞,抄走小草屋钥匙,抄走一百多份真相资料。 二零二零年十一月十二日上午,薛莲霞被取保候审,女儿去派出所交了5000元保证金。 二零二一年五月十四日,黄岛区检察院电话告知案子已到检察院,要走法律程序。五月十七日,青岛西海岸检察院电话通知薛莲霞五月十八日下午两点去检察院。五月十八下午薛莲霞去了检察院,被要求签字,薛莲霞拒绝,最后不了了之,就让薛莲霞回家了。 六月九日,薛莲霞接到电话下午去了法院,薛莲霞不签字,检察官很生气,让薛莲霞隔天上午再去,并告知二十一日开庭,到时会电话通知的,让她准时到场,第二天上午薛莲霞没去。 二零二一年六月二十一日下午,薛连霞被胁迫去了黄岛区法院,结果被扣押非法关押在大珠山派出所隔离14天。公安局叫薛连霞在逮捕书上签字,薛连霞拒绝,就让她女儿签。 六月二十一日当天,薛莲霞被青岛黄岛区法院非法开庭后,接着隔离14天,虽体检身体不合格(患有高血压、肾囊肿、子宫肌瘤),七月八日又被送到青岛城阳看守所隔离14天,法院也没有告知家属审判结果。 目前,薛莲霞在普东即墨看守所,家人没有收到判决书,女儿打电话问法官(书记员尹成淼接的电话),口头传达是5年,家人已经提起上诉。 二零二一年九月二十七日,青岛市中级法院不顾事实真相,作出“维持原判”的终审判决。薛莲霞被非法判刑五年、罚金八千元。 一审(黄岛区法院)责任法官:欧晓斌,书记员:尹成淼。 二审(青岛市中级法院)审判长:丛日新,审判员:张晓昆、王科,法官助理:刘静,书记员:栾树君。 薛莲霞在本市不同的看守所关押近七个月后,于二零二二年元月五日被送到济南女子监狱,现隔离中。
迫害类型:
洗脑/送洗脑班;
非法拘留;
抄家;
非法罚款;
毒打/殴打;
绑架/劫持;
交保证金;
非法判刑;
非法关押;
诽谤/造谣、污蔑/栽赃、罗列罪名;
非法起诉;
监视/跟踪;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山东青岛市法轮功学员薛莲霞被枉判五年
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薛莲霞被非法关押2个月
二零二一年七月二十日大陆综合消息-428402.html#2171921930
被胁迫去法院 山东青岛市薛莲霞被判刑三年
山东青岛西海岸新区法轮功学员薛莲霞被关押在大珠山派出所隔离14天
二零二一年五月十八日大陆综合消息(2)-425840.html#21517213551
二零二零年十一月十五日大陆综合消息-415140.html#201114224044
二零二零年十一月十三日大陆综合消息-415055.html#201112233218
山东胶南市法院枉法陷害五位法轮功学员
山东胶南市大村镇派出所所长董启强恶行
山东胶南五法轮功学员遭绑架 恶警威胁判刑
山东青岛胶南市大法弟子被迫害情况
相关单位及个人:
责任法官 欧晓斌,电话18563901861、15969832999、
书记员 尹成淼, 电话 18563901868 。
大珠山派出所电话:0532——84121002、0532——57786514、
大珠山派出所所长:孙勤伟、副所长:李华、
参与责任人:大珠山派出所警察 张敬波 警号 022797
判薛连霞的法官,是个女的很凶,姓丁,电话 13864810317
青岛西海岸新区大珠山派出所电话:0532—84121002、0532—57786514
派出所所长:孙勤伟 副所长:李华
胶南市大村镇党委办公室 05325111036 山东省胶南市大村镇大村中村55号 266417
胶南市大村镇政府办公室 05325111036 山东省胶南市大村镇大村中村55号
胶南市人民法院大村法庭 05325111041 山东省胶南市大村镇 266417
责任单位及恶人:
青岛市中级法院
:
王科
黄岛区法院
黄岛区检察院
胶南市大村镇派出所
:
董启强,
尹政
大珠山派出所
更新日期: 2022年1月25日 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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