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春兰
简介:
李春兰(Li,Chunlan),
女 ,
33岁 ,
家住大庆市采油八厂。99年7月20日,大法弟子李春兰因为法轮功上访,被大庆市采油八厂送到八厂三矿301队非法关押一周;2000年6月21日因坚持修炼,被康泰公司送到采油八厂农工商车队非法关押一个月。由于拒绝写保证书,被康泰公司强加给一个开除厂籍留厂察看一年、每月生活费500元的不合法处分。并强迫家人交一万元的押金。 2001年1月23日寒假期间,康泰公司小学书记强迫她在学校值班。因拒绝写保证书,被单位领导送到高平派出所,继而又被送到大同拘留所非法关押半个月,并强迫家人交400元。期间康泰公司教培中心及小学领导做出决定,暂时不允许上班,由家人看至5月1日。5月9日,李春兰到单位要求上班,校长陈俊玲因她不放弃修炼,当即做出决定:(1)不允许上班;(2)扣发生活费。为了生存,李春兰被逼于6月9日外出谋生。7月27日返回家中,7月30日与付校长在单位见面,8月份期间与领导多次协商上班之事,却被告之不写“保证”就开除。而且公司党办主任迟庆宝多次打电话给大同公安局、高平派出所,妄图将李春兰再次送进拘留所继续迫害。11月7日被康泰公司以所谓的“无故旷工”为由将她非法开除。 2000年7月20日,李春兰被康泰公司领导勒索一万元;2001年2月5日被大庆市大同拘留所所长勒索400元。
迫害类型:
绑架/劫持;
非法关押;
逼迫放弃信仰;
要求交押金;
无故开除、辞退或使下岗;
勒索钱财;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黑龙江省大庆市大法弟子被非法关押、虐待、勒索的部分事实(一)
责任单位及恶人:
大同区拘留所
大庆石油管理局创业集团康泰公司
更新日期: 2010年7月9日 07: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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