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丽杰
简介:
张丽杰(Zhang,Lijie),
女 ,
38岁 ,
大庆市大法弟子,中油股份东北销售大庆分公司,家住大庆龙凤区凤阳路50号。1999年7月20日以后,大法弟子张丽杰经常被公安机关传唤,强迫说出法轮功有什么组织,并逼迫写什么不炼功保证。1999年12月由于在“法轮大法好”的条幅上签字,被公安机关扣押半天,单位扣发3个月的奖金,并被龙凤区610办公室强迫收取保证金5000元(责任人:龙凤区610办公室的黄玉田),至今(2002年1月27日)未还,不给任何罚款收据等。 2000年6月,张丽杰进京和平上访在锦州被本单位截回,公安机关强行送大庆看守所非法关押2个月,并收取10000元的保证金(责任人:龙凤区公安分局的马云峰),单位给予开除厂籍留厂察看2年的处分,扣发工资、奖金,只发生活费260元。工作由原来的重要岗位换下来,安排别人都不愿做的工作。 2001年5月,张丽杰因单位举报贴“法轮大法好”的小条幅,被派出所民警从单位非法带走并抄家,送大庆看守所非法关押2个月。家人承受了巨大的压力。为了将亲人早日从非法关押中解救出来,请吃饭、托关系、走人情,花了一万多元。单位又延长了留厂察看的时间,继续发生活费。每月工资、奖金1600多元,只发给260元的生活费。2年来扣发的工资、奖金29532.32元(责任人:大庆分公司的张永田)。被迫于2001年10月买断工龄。
迫害类型:
勒索钱财;
无故扣工资/剥夺福利待遇;
非法关押;
逼迫放弃信仰;
非法罚款;
交保证金;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黑龙江省大庆市大法弟子被非法关押、虐待、勒索等部分事实
责任单位及恶人:
龙凤公安分局
:
马云峰
大庆市看守所
龙凤区610办公室
:
黄玉田
中油股份东北销售大庆分公司
:
张永田
更新日期: 2010年7月9日 1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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