穆洪玲
简介:
穆洪玲(Mu,Hongling),
女 ,
32岁 ,
山东诸城枳沟镇薛家官庄大法弟子,迫害时间待查,她去北京上访,恶警对她拳打脚踢,后关在铁笼子里,严刑逼供后,把潍坊大法弟子每四个人铐在一起。不但不给饭吃,还把她身上仅有的160多元钱掏走。关了一天一夜后,在往回遣送的途中,诸城市公安大队长朱鹏德、诸城市副市长、枳沟镇孙所长等,把她们铐在一起看着,它们拿着百姓的钱财大吃大喝。之后把她们送进刑事拘留所关一个月。期间,诸城市恶警曹金辉打她耳光,逼迫她放弃修炼不成,又一顿暴打。他曾多次到她家,共向其丈夫讹诈勒索了5000多元钱,使她们一家三口无法生活。 她再次进京上访,在半路被抓回枳沟派出所里被铐住双手,曹金辉打得她死去活来,边打边骂娘。又抄起一根棍子,让她跪着,把戴着手铐的手举到头顶,一直打个不停,打的她昏了过去,送到医院治疗,说伤势严重。她的下身被打的全是紫黑色,皮肤肿的老高。醒来后一会又痛昏过去。 接着她又被关押到了村大队办公室,三、四个人连同大队干部24小时轮流看管。在她被严重打伤的情况下,还不让睡床,期间她与3岁的儿子伴随着寒冷、吃着冷馒头、喝着凉水,渡过了苦难的5个月。原本胖胖的儿子被折磨的皮包骨头,儿子还时常被打的哭个不停。它们不断的讹诈、恐吓,说要劳教她,并挑拨她公公、婆婆、丈夫跟她离婚。又多次抄家,家里所有的财产都被洗劫一空,连价值2元钱的本子都被拿走。 2001年4月的一天晚上10点多钟,她和公婆打麦子刚到家,市公安局、镇派出所的恶警狂吼着对她丈夫说:“抓的就是修‘真善忍’的,只要炼法轮功就犯法。”它们还要把不炼功的丈夫抓走。恶人走后,她丈夫说:“这个家你不能呆了,这些恶魔是不会放过你的,你赶快逃命去吧。”她只好离家出走,四处讨饭。不过四天,又被诸城恶警抓到市公安局。 曹金辉见到她后,狂吼着冲上来就要打她,被别人制止了。后把她关进国宾馆二楼内室,铐在铁椅子上,既不让吃饭,也不让说真话,一开口就是一顿毒打,用尽各种手段迫使她妥协,并用酷刑威逼。墙上挂有电棍、警棍,这哪是宾馆,竟是邪恶迫害法轮功学员的黑窝。 她抗议非法的迫害,被送往医院伙同恶医先是一番恐吓,接着女恶警将她头发剪下来拧成细绳,直捅鼻孔。在灌食时,小指头粗的管子从鼻孔一直插到胃里,灌的不知是甚么,又痛又恶心。并用大针扎她的大腿,从上一直扎到脚底刺个不停,扎得如同马蜂窝般。然后恶人把她送进转化班。 在转化班里,利用犹大假意关心她,接着就换上打手。打手们说:上级指示,像你们这样的打死白打死。”、“再炼功就劳教你。” 24小时轮流看守,使她无法走脱。某日她从被关的三楼窗子跳下去,下来她感到透不过气来,五脏六腑都搬家了,当时要不是本村妇女主任在场,它们很可能会趁机杀人灭口,制造假象。它们还故意拖延了三个小时,看她没死才送去医院。之后经医院检查腰椎等处粉碎性骨折,情况种严重下,这群邪恶之徒便逃之夭夭。 在医院20多天,不给治疗,家中的三五千元钱也早被讹诈去了,由于时间拖的太久,已失去了进行手术治疗的机会,大小便功能也全部丧失,小便只好靠插管,大便干硬的像石头,一次大便一个多月,而每次必须用手抠,痛苦是无以言表的,一秒钟比一年还长,尿管只能用一周,却每次插很长时间,小便有时五天五夜都不排一次。肚子大的像怀了孩子,痛得满床爬,直到爬不动为止,若非炼功人,真是会死去的,在医院是无法解决了,于是她要求回家。在家中呆了十多日,曹金辉便派转化班中的恶徒去她家利用微型录音机套她的录音后用做推卸责任欺骗之用。 就这样在痛苦中度过了四个多月;那些邪恶之徒见她又活过来了,不但不知悔改,在2002年9月的一天,又将她绑架了,在没办任何手续的情况下,把她和三名大法修炼者送到了臭名昭著的王村劳教所。在劳教所如不转化,就强制洗脑,不让睡觉的。只要一闭眼,不是掐就是打,如果继续不转化,就让蹲小号,在小号里想蹲蹲不下,想站站不直,拉、尿都在里面,用铐子铐在里面,死活也不管。冬天扒光衣服挨冻,夏天扒光衣服喂蚊子……由于长时间不睡觉,人都会神经错乱。有几个大法学员被它们这样折磨成精神病了。 她在劳教所坐的是三条腿的小板凳,时间长了臀部都坐烂了一个深深的洞,没有了知觉,腿脚肿得老粗。由于长时间的折磨,32岁的她看上去像个60岁的老太太;最后,邪恶看她被折磨的快不行了,又只好放回家。她现在是流离失所、无家可归。 二零一一年十月十四日左右,山东临沂市兰山区法轮功女学员薄桂芹和老年女学员陈慕修,乘坐法轮功女学员穆洪玲驾驶的电动三轮车,在临沂罗庄区发真相时,被人恶告,遭到罗庄区朱陈派出所绑架。 穆洪玲被转到临沂市看守所关押迫害,因为遭受迫害严重,穆洪玲现在行走困难,臀部溃烂,并且烂出了洞,但恶人仍拒绝放人进行救治。
迫害类型:
毒打/殴打;
关铁笼子;
手铐/脚镣;
敲诈/掠夺/破坏财物;
逼迫放弃信仰;
勒索钱财;
人身侮辱;
监视/跟踪;
迫害亲属;
威胁/恐吓;
抄家;
摧残性灌食;
针扎;
关押期间,剥夺大法弟子基本生活条件;
绑架/劫持;
非法劳教;
洗脑/送洗脑班;
剥夺睡眠;
关小号;
冷冻/灌凉水/凉水澡/浸水;
喂小咬;
坐小板凳;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山东临沂市三名女法轮功学员被绑架迫害
山东诸城公安局恶警暴行:用大针从大腿扎到脚底
责任单位及恶人:
诸城市公安局
:
朱鹏德,
曹金辉
北京警察
诸城市政府
山东王村劳教所
枳沟镇派出所
:
孙某某
枳沟镇某村大队办公室
罗庄区朱陈派出所
更新日期: 2011年11月18日 0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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