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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文德

简介:
梁文德
(Liang,Wende), 女 , 62岁 , 四川泸州法轮功学员,原工商局公务员。

在江泽民迫害法轮功后,梁文德被开除了公职,被关洗脑班迫害五次、非法抄家五次、非法拘留三次、非法劳教两次、非法判刑四年半、遭到监狱酷刑折磨,直接经济损失几十万元。严酷的迫害使梁文德的身心受到摧残,亲人也受到株连迫害。

一九九七年修炼法轮功后不久,她一身的病痛彻底好了。在法轮功真、善、忍法理的启悟下,她明白了应该怎样处处为他人着想,才能做一个真正的好人。她改变了工作作风,成为了一个有口皆碑的工商干部。

一九九九年七月,江泽民出于私愤,出于对“真善忍”普世价值的仇恨,一手发动了对法轮功群体灭绝性的大迫害。梁文德因坚定信仰、坚持修炼被开除了公职;关洗脑班五次,遭到强制改变信仰精神的迫害;被非法抄家五次、非法拘留三次、非法劳教两次、非法判刑四年半;遭到监狱饥饿、殴打、罚站、蹲、跪、铐、捆绑、灌凉水等等种种酷刑的摧残;经济损失数十万元……

一次,在苦难中长大成人的儿子对着母亲放声大哭,他说:妈妈呀,你不知道我这些年是怎么熬过来的哟!

原四川省泸州市江阳区工商局局长林皿、副局长李吉华等,积极执行恶党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指令,指使和纵容下属刘建国长期监视该局的法轮功修炼者梁文德,多次将梁文德劫持到洗脑班、监狱关押,并配合610国安整梁的黑材料,将梁文德两次送资中女子劳教所劳教,并开除公职,对外却宣称没有开除谁,是梁自己辞掉工作,致使梁失去工作没有生活来源,长期流离失所。

二零零零年五月九日,国安大队李正辉、刘××未出示搜查证就非法进行抄家,到处乱翻后,找到了二份答记者问和一张她记有市场管理收费情况、背面有法轮功字样的废纸碎片拼好,作为她“煽动扰乱社会秩序”的依据,又将她送黄荆山治安拘留十五天。被拘留的当天下午,单位为了免受牵连,到拘留所逼她签开除公职的字。她从此失去了工作和经济来源。

二零零零年八月二十二日,周德华、林敏、李正辉把梁文德从黄荆山拘留所押回家里,没有搜查证便强行抄她的家,她不准他们像土匪似的狂翻乱抄,他们便叫她单位的张治蓉、饶吉两人把她强行按在沙发上。

二零零零年十一月二十七日深夜,南城派出所周指导、杨旭等三人来梁文德家,要她在劳教书上签字后,强行将她送到黄荆山拘留所关押,二零零零年十二月一日,又将她送资中楠木寺劳教所五中队关押,由吸毒犯冯萍(曾用铁管子打昏死大法弟子张四清的凶手)十二月二日被转到七中队。

二零零一年十月下旬起,恶警把梁文德送进顶楼严管室,吃、住、屙、睡、洗全在一间屋子里,没有放风时间、不能见阳光、每天坐军姿,从早上起一直坐到晚上八点,不准说话、不准乱动、不准与外界接触、不准午休、共用一盆洗手水,让长有疥疮的互相传染,限制洗澡等,大、小便气味弥漫整个监室。梁文德满身长满了疥疮,痒痛难忍,加上坐烂了的臀部化脓流着黄水,苦不堪言。这样的迫害长达三个多月。

二零零一年十一月二十九日解教的当天,梁文德被江阳区公安局、“六一零”办公室孙××等将直接送三华山看守所继续非法关押了五十六天。回家后,身份证被没收,每天要到社区签字报到,出外要请假,继续限制人身自由

二零零二年六月十一日,梁文德在龙马潭区金龙乡讲真像时又被龙马潭区国安唐映秋、谢××抓去关在泸州市灯杆山看守所,因炼功她被恶警吴××、李××打骂后,恶警用几十斤重的脚镣和手铐脚手铐在一起,有教育学院68岁的退休女职工陈远贵,汽矿的退休女职工桂大律。将她们炼功的3人上死刑犯都没有用的工字铐刑罚,身子铐成九十度,二十四小时只能躬着腰,不能直立,不能上厕所,不能上、下床,不能洗澡、洗脸、穿、脱衣服吃饭、睡觉、解手都得别人帮忙,晚上只能蜷起侧睡一会儿,觉多睡一会儿全身就会疼痛难忍。

二零零三年二月九日,队长张小芳采用了二分队包组干事毛玉坤的灌水毒计,不妥协的学员开始全部被灌水,两个小时灌一杯,每杯二斤多,不吃就强行灌,有的耳朵里、衣服上、颈子上、背心里都是水,而且灌后禁止大、小便,不准屙、不准睡,只准站着,不准乱动,屎尿屙在裤子里、棉裤、棉被上,打湿了包夹人员就扔,强逼用干衣服脱来擦地下的尿,擦后扔掉,有的衣服、被子都被扔完了。还要罚买帚帕拖地。

“六一零”办公室先后以所谓的“治安罪”非法判大法弟子劳教,其中梁文德(三年),被投进四川(资中楠木寺)女子劳教所。

二零零四年,梁文德回家后向各级政府、公检法机构递交了申诉,控告泸州国安、“六一零”无耻迫害大法弟子,揭露楠木寺女子劳教所对法轮功学员极其残酷的、惨无人道的迫害。梁文德正当、合法的申诉引起泸州市国安、“六一零”的极度恐惧,于是下手再次迫害,梁文德被迫流离失所,国安、“六一零”四处追找,跑到梁文德妹妹的工作单位去施威施压,下令停止其工作一周交出梁文德。

二零零七年元宵节夜晚,流离失所两年多的梁文德回到家中,泸州市江阳区龙泉社区管段民警杨文武即刻上门骚扰,并叫来国安、“六一零”人员李正辉、姚泸敏、社区主任、保安、南街综治办主任陈兴德。杨文武对梁文德说,要管五年(从监狱回来的),不准到处走,走哪里要报告,不准宣传等。李正辉、姚泸敏声称是前来看望、关心、帮助、解决困难的,但对梁文德进行如此的询问:出生年月、姓名,这几年在外面做什么,并笔录要求签字。

梁文德在签名时堂堂正正写道:你们公安办案人员对法轮功从来不讲法律(因为江泽民下令对法轮功不讲法律,打死算自杀,不查身源、直接火化),我做好人没有错,从此后请你们不要再迫害法轮功,迫害大法弟子。立即停止迫害!给你们自己选择一个美好的未来 。

二零零七年十月一日前,梁文德在龙马滩区双加镇讲真相被非法抓捕,被关押在泸州市纳溪看守所。六一零恶警林敏、龙马潭区公安、国安、小区片警到梁文德家中强行抢走手提电脑、大法书、MP3、MP4、电话本等,还把梁文德侄女学习用的计算机没收,一包香烟也拿走。

二零零八年二月二十六日,四川泸州市龙马潭区邪党法院对法轮功学员梁文德进行所谓开庭,邪党法庭的法官竟以梁文德的自我辩护与案情无关为借口,终止了梁的辩护。梁文德的书面诉状被法庭收去。江阳区六一零头目王旭在现场指挥拍照、摄像,甚至追着人拍照。却剥夺梁文德的自我辩护权利,最终将大法弟子梁文德非法判刑。

二零零八年,双家镇街长谭仁明诬告法轮功学员梁汶德,致使梁汶德被中共当局非法判刑三年。

二零一二年十一月五日上午九点钟左右,一伙歹徒闯进梁文德的家,抢走梁文德的大法书籍,光盘,大法资料等,然后将梁文德绑架到纳溪建陶山庄非法拘禁。梁文德遭非法搜身侮辱,非法剥夺人身自由 十一天。

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二十五日早上,梁文德在在家门口被泸州市江阳区南城派出所警察绑架到南城派出所内,而后关押进泸州纳溪看守所。

四川泸州市江阳区六十二岁的法轮功学员梁文德女士被绑架、非法关押纳溪看守所已经半年,据悉构陷她的所谓“案子”已送法院。

梁文德曾在劳教所与监狱遭到饥饿、挨打、罚站、蹲、跪、铐、捆绑、灌凉水,不准大小便等等酷刑折磨。

二零一六年七月十一日上午,泸州市江阳区法院在泸州纳溪区看守所内,对被非法关押了半年的梁文德女士非法庭审。法官不准律师携带工作包入庭,律师被阻挡庭外,没能为当事人辩护。

庭审的当日下午,律师赶往纳溪看守所去会见了当事人梁文德。梁文德女士委托律师为她递交控告书与庭审意见,其大意是:此次庭审,没有公开审理,我的家属、亲朋无人被允许进庭旁听;孙华、梅益法官公然违反法律规定,封闭式审判,禁止律师出庭辩护,虽经我要求,仍禁止律师出庭。这是对我法定诉权的非法剥夺。法官梅益才是破坏法律实施的犯罪者。由于庭审存在严重违法,此次庭审无效……

当日,法官不准律师携带工作包入庭,律师被阻挡庭外不能为当事人辩护。律师连续发出三条短信与主审法官沟通,大意是:“法院审判不让辩护人进入法庭这是违法的;”“旁听完全被禁止,是违法的;”“不准律师使用电脑是违法的,”“梁文德一案如果这样审判,这是非法审判。违背法定程序制造冤案,必将受到制裁。”当日,梁文德与律师对法官的违法行为提起控告。法官是江阳区法院的梅逸、孙华。

二零一六年十二月十三日,梁文德被江阳区法院诬判五年零六个月,处罚金一万元。

制造梁文德冤案的部份责任人:江阳区法院审判长孙华;代理审判员李焕庭、梅益;江阳区检察院公诉人曾强、陈卓。

二零一七年四月二十日,泸州中级法院已对梁文德非法庭审,庭审的构陷情况暂不清楚。

二零一七年四月二十四日,泸州市中级法院下达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迫害梁文德的部份责任人:泸州市检察院检察员钱光润;泸州市中级法院审判长程怀武;审判员李瑞亮、徐智宏;书记员田夏

端午节前(二零一七年五月底),梁文德也被劫持到成都女子监狱。这是梁文德女士第二次被非法判刑迫害。梁文德女士,共遭到两次非法劳教、两次非法判刑迫害。

二零一七年,泸州地区梁文德、罗水珍、张光先、张利辉、唐天敏、刘云芳、冯德琼七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现在,六名法轮功学员已在二零一七年年底前,全部被劫持到监狱,除刘云芳因血压高,监狱拒收仍非法关押在看守所。

2006年12月至2018年6月,雷正云担任泸州市中级法院审委会专职委员期间,与泸州江阳区、龙马潭区、合江、泸县、古蔺、叙永法院合伙构陷、枉判泸州地区的法轮功的学员有:张利辉、巫德蓉、巫显珍、杨太珍、魏凤鸣、罗水珍、桂大律、杨明、梁文德、易群仁、冯德群、唐明海 罗玲蓉、张自琴 、罗正贵、舒安清,杨太英、李延钧(成都法轮功学员)等,不完全统计,至少二十多名法轮功学员遭泸州市中级法院二审诬判。

迫害类型:
毒打/殴打摧残性灌食戴脚镣/连体脚镣强行施药非法关押绑架/劫持不准上厕所剥夺睡眠罚站不给穿衣服非法劳教抄走大法书、师父法像、真相光盘敲诈/掠夺/破坏财物非法判刑无故开除、辞退或使下岗洗脑/送洗脑班非法审判非法剥夺大法弟子的辩护权利抄家非法拘留非法审讯非法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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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及个人:
泸州市检察院检察员钱光润; 泸州市中级法院审判长程怀武;审判员李瑞亮、徐智宏;书记员田夏

责任单位及恶人:
资中楠木寺女子劳教所区号:0832<br>传真:5212057<br>总机:521205l、5212052<br>办公室:5212057<br>地址:资中县公民镇楠木寺 邮编:641200<br>所长:王保军 5212189(办)<br>教育科科长:李志强<br>八中队队长:李奇<br>七中队队长:张小芳 : 庄小玲
楠木寺劳教所第七中队队长 张小芳 : 冯萍张君林毛玉坤陈凌燕潘溶章燕
龙马潭区国安 : 谢某周德华唐映秋刘某
泸州市灯杆山看守所 : 吴某李某
南城派出所 : 周某某杨旭刘安泰
泸州市工商局江阳分局 : 张治蓉饶吉
泸州市“六一零” : 王旭林敏
黄荆山拘留所
纳溪看守所 : 刘小玲
成都女子监狱(原名川西女子监狱)地址:成都市龙泉驿文安镇大包村  邮编610109<br>监狱教育科袁科长 电话:028-84长:骆利丽<br>四川省成都女子监狱狱政科副科长:李阳<br>898233  狱政科李科长<br>值班室电话:028-84898942<br>四川省女子监狱六监区<br>江雪13880607161屈琴18096389363彭佳毅18583613820<br>冯新媛13880251327朱丽18181379676李钰杰18080562167<br>何晓丹18181348207何凤霖18096389338曾清18982992935<br>陈倩茜18080562192顾娟18980387282陶廷兰18181365200<br>姚宗惠18982992981孙烨18181373876周丽18980387281<br>陈惠惠18080562171
泸州市江阳区龙泉社区 : 杨文武姚泸敏陈兴德
江阳区公安分局 : 李正辉
三华山看守所
江阳区610
泸州市纳溪看守所
龙马潭区法院
江阳区法院 : 孙华梅逸
泸州市中级法院电话0830-3190567<br>泸州市江阳区酒城大道三段一号、邮编646001<br>院长吴洪讯0830-3127799、男、出生1965年2月<br>副院长文耀全0830-3106677、男、出生1970年9月<br>副院长徐斌0830-3105731、女、出生1970年9月<br>副院长张明勇0830-3103529、男、出生1978年10月<br>书记靳泰雨0830-3109175<br>副书记蒲卫东0830-3116712、男、出生1967年9月;何扬0830-3103723<br>政治部主任聂卫0830-3108613<br>副主任游晓芳0830-3192601<br>纪检组长李华超 0830-3100605<br>执行局长王宏 0830-3111602、男、出生1967年6月<br>副局长汪小川 0830-3108631、男、出生1972年6月<br>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陈志超0830-3118230、男、出生1969年9月<br>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简兴超0830-3112165、男、出生1971年6月<br>孙帅0830-3109613<br>立案一庭刘莹0830-3129049<br>二庭邹波0830-3129024<br>刑事一庭庭长陈刚0830-3196373、男、出生1973年9月;李旭东、男、出生1971年11月;万晓波、男、出生1976年11月;<br>二庭庭长雷刚0830-3109113、男、出生1974年6月;徐翻翻、男、出生1982年7月;程德朋、男、出生1983年4月;李瑞亮、男、出生1976年12月;<br>未成年庭长余琦0830-3109101<br>民事一庭长刘剑0830-3193962<br>二庭庭长林乐斌0830-3111821、男、出生1973年6月<br>知识产权庭长张朝云0830-3191060<br>赔偿委员会曾令敏0830-3102492<br>行政庭庭长张玉红0830-3109615、男、出生1970年10月<br>审判监督一庭庭长李斌0830-3196351、男、出生1967年10月<br>环境资源审判庭长程怀武0830-3111709、男、出生1968年1月<br>审判管理办公室曾莲0830-3111612<br>政策法律研究室马黎0830-3101315、男、出生1968年11月 : 李瑞亮徐智宏田夏程怀武
江阳区工商局 : 刘建国林皿李吉华
泸州市检察院 : 钱光润
江阳区南城派出所

更新日期: 2020年1月22日 0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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