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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向会

简介:
胡向会
(Hu,Xianghui), 女 , 49岁 , 天津市宁河县法轮功学员,原天津市宁河县农村信用社职工。

一九九九年十月二十四日,法轮功学员胡向会为证实大法去北京上访,在天安门广场被便衣警察绑架到北京双城看守所迫害, 一九九九年十月二十四日,被宁河县公安局从双城看守所劫持到宁河县看守所拘留十五天。女警赵洪霞等参与迫害。

一九九九年十一月十四日,被天津市宁河县农村信用社工作人员从看守所挟持到单位进行洗脑(所谓双规”双规”教育),24小时监控。逼迫胡向会放弃修炼法轮大法,并扣押了身份证。

二零零一年四月,宁河县“六一零”,(专门迫害法轮功的机构)把胡向会等法轮功学员招集到县邮电局大厅,人人过关,强迫放弃修炼法轮大法,胡向会不放弃修炼,又被劫持到大于洗脑班迫害近一个月,参与迫害的有, 闫淑荣、吴凤江、李军峰、李克霞等人。

二零零四年八月二十六日,胡向会向“六一零”人员讲真相被举报,宁河县公安局国保恶警孟宪功等人,身穿便衣非法将胡向会从单位劫持到芦台派出所威逼、恐吓后劫持到宁河县看守所拘留十五天。

二零零七年十一月六日下午,宁河县公安局国保杜明远恶警身穿便衣带着两个便衣警察,闯入胡向会办公室,没有出任何身份证明强行把胡向会带到芦台派出所,非法审问,参与迫害的有国保队长高立生,杜明远、孟宪功等恶警,在当日晚上九点,警察抄了胡向会的家,把计算机、U盘等有关大法物品抄走。至今不还。

二零零七年十一月二十一日上午,宁河信用联社把法轮功学员胡向会从看守所直接劫持到单位,天津联社保卫科来了两人,逼迫胡向会放弃修炼法轮大法并让胡向会揭发检举法轮功人员,逼迫她写悔过书等,并每天写汇报。

二零零八年十二月十八日,宁河信用联社下发了宁信联字(2007)33号对胡向会处理文件,下发到各单位,内容是”给予胡向会行政处分留用察看一年,并扣罚60%的效益工资,剩余40%的效益工资根据其表现按年酌情予以发放,留用察看欺瞒,表现好,态度端正,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并明确表态,与法轮功彻底决裂,恢复为正式员工,反之,则另行处理”。在年底扣发了胡向会工资、奖金近五千多元。

二零零八年一月二十四日,宁河信用联社理事长姚宝健主持会议,多人参加, 姚强迫胡向会与法轮功决裂,否则,就调离工作,找她丈夫单位,找她儿子大学学校,并威胁说 “你应该知道后果”。谁都明白 这在用邪党的株连政策。胡向会不放弃修炼,当天就把胡向会调到离家七十里路,全县效益最差最偏僻的东棘坨信用社,然后派联社主任单顺永、人事科科长胡志靖到胡向会丈夫单位施压。她丈夫承受不了打击,家庭面临破裂。

就是这样一个好人,因坚持信仰,多年前,被单位强制开除。这次骚扰开始,邪党施压身为公务员的丈夫,丈夫因邪党压力太大,要求与妻子离婚。前几日(二零二零年十月),他们去了民政局办理了离婚,同时邪党人员还威胁在市里上班的儿子,若其母亲不“转化”,工作也保不住。

二零二零年十一月胡向慧因拒绝签字,公务员的丈夫压力很大,前几天住院治疗,健康堪忧,儿子与儿媳压力都很大。

迫害类型:
绑架/劫持非法关押非法拘留敲诈/掠夺/破坏财物非法扣压身份证或者不给办理身份证洗脑/送洗脑班非法强制离婚无故开除、辞退或使下岗迫害亲属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二零二零年十一月九日大陆综合消息-414868.html#20118232436
天津市宁河区邪党人员骚扰迫害法轮功学员
天津市宁河县法轮功学员遭迫害案例

责任单位及恶人:
宁河区公安分局局长 赵刚(现任):13902179186、022-69591252<br>天津市公安局宁河分局政委 苗立勇(现任):13001388555<br>副局长赵国悦13702122009<br>副局长李铁强13820305665<br>副局长刘志新13902099994<br>副局长郑顺红 02269573053住址:宁河县芦台镇唐宁里4-2-302 : 高利生吴凤江杜明远孟宪功
芦台镇政府(董庄乡政府)董庄乡政府(现改为芦台镇政府) : 李军峰
宁河县妇联 : 阎淑荣张克霞
宁河信用联社 : 单顺永姚宝健

更新日期: 2020年12月4日 0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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