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秀娟
简介:
何秀娟(He,Xiujuan),
女 ,
57岁 ,
河北肃宁县寨北村法轮功学员。一九九九年的一天,凌晨三点多钟,肃宁县公安局不法人员在没有任何手续和理由的情况下,把何秀娟绑架到公安局拘禁十多个小时。为此她到北京信访局上访,却遭到恶警打耳光,还把随身带的一百五十元钱抢光,后又被带到肃宁交警队关押十五天。 二零零零年七月的一天,被公安局保安大队不法人员非法抓进公安局关押在看守所三十天,罚款二千元。十二月份再次进京上访。被县公安局不法人员劫持到公安局非法关押在看守所一年之久,遭受非人待遇。期间,610保安大队以李臣祥、许秋立、赵友等为首的不法人员非法开庭审讯,还给她戴脚镣手铐,又以莫须有的罪名给了一个劳教一年的证书才释放,停发了她的退休金,剥夺了她人身最基本的生存权利,县公安局还勒索现金三千零五十元。 二零零零年,何秀娟因传送材料,被关押一个月并罚款2000元,押金4000元。二零零零年十一月十七日因进京讲真相,证实法,被北京恶警残酷殴打,十一月二十四日被肃宁公安押回关进了看守所,丈夫和儿媳被肃宁县社主任齐金生停发工资一年,何秀娟被开除公职。 二零零一年,由沧州签发了批捕证,三月十三日肃宁县法院既不通知本人也不通知家属便偷偷开庭,正好我们在街上看到路过的一辆红色面包车里有何秀娟,我们就跟着去了法庭。旁听的共20多个,证据全是假的。 宋体心、裴贵雪、李艳俊三人听说何秀娟蒙冤时,她们赶到法院去找审判官黄志成要求撤回伪证,黄志成拒绝接待,态度非常恶劣。 二零一五年十一月,法轮功学员邢明凤、何秀娟也城关派出所遭警察骚扰,逼签字,两人都没签,给警察讲了大法的真相。
迫害类型:
绑架/劫持;
非法关押;
毒打/殴打;
敲诈/掠夺/破坏财物;
非法罚款;
非法审讯;
手铐/脚镣;
无故扣工资/剥夺福利待遇;
勒索钱财;
骚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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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单位及恶人:
肃宁县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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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臣祥,
赵友,
许秋立
肃宁县法院
肃宁县城关派出所
肃宁县看守所
更新日期: 2016年1月1日 0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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