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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英华

简介:
刘英华
(Liu,Yinghua), 性别待查 , 年龄未知 , 东宁县公安局勒索大法弟子的钱财:大法弟子姜敏善:3000元;大法弟子韩林涛:5000元;马玉明:3000元;马青:3000元;赵淑华:3000元;韩善庆:5000元;崔忠燕:3000元;孙伟丽:3000元;康桂芝:5000元;刘英华:5000元;金锦善:5000元;张秀芳:3000元;王淑贤:3000元;颜秀华:3000元;肖华:4000元;黄金凤:3000元。

2001年10月6日,东宁县第一派出所由刘民为首的四个恶警在打大法弟子谢林丽的同时,又毒打了大法弟子刘英华两个小时。用电棍专往脸部电、打。使刘英华面目皆非,嘴里溃烂流水,很长时间不能进食。

迫害类型:
勒索钱财毒打/殴打电刑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黑龙江省东宁县警察毒打、勒索大法弟子的部份事实

责任单位及恶人:
东宁县东宁镇第一派出所地址:黑龙江省东宁县东宁镇<br> : 刘民
东宁县公安局

更新日期: 2010年7月12日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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