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忠燕
简介:
崔忠燕(Cui,Zhongyan),
性别待查 ,
年龄未知 ,
黑龙江省东宁市法轮功学员。东宁县公安局勒索大法弟子的钱财:大法弟子姜敏善:3000元;大法弟子韩林涛:5000元;马玉明:3000元;马青:3000元;赵淑华:3000元;韩善庆:5000元;崔忠燕:3000元;孙伟丽:3000元;康桂芝:5000元;刘英华:5000元;金锦善:5000元;张秀芳:3000元;王淑贤:3000元;颜秀华:3000元;肖华:4000元;黄金凤:3000元。 2024年3月23日,东宁市法轮功学员崔忠燕在自家小区发放真相资料时,被本小区一李姓警察夫妇恶意举报。此警察已恶意举报三个法轮功学员了,其中一位当年被非法判了劳教。崔忠燕当时给他们讲真相,并告诉他们这样做会有因果报应,对自己不好,警察回答说;不怕报应,就是要举报。 3月23日,崔忠燕被恶意举报后,随后遭到东宁市光明派出所警察绑架并非法抄家,抢走了大法师父的法像、大法书、大法经文、真相资料和不干胶等物品。在派出所里,崔忠燕不断的发正念和讲真相,无论警察问什么,一概不配合,当天被放回家。 但在3月28日,东宁光明派出所警察又打电话,让崔忠燕到派出所去一趟,如果不去就把她姑爷拘留十五天(因23日崔忠燕被放回时,派出所警察要求她姑爷(常人)签了什么保证书)。 当崔忠燕来到派出所后,警察说:你说出这些资料是谁给你的,就可以回家,若不说就拘留十五天。崔忠燕拒绝回答,就这样被拘留十五天,并勒索罚金一千元。 2024年4月12日,崔忠燕被放回家。
迫害类型:
勒索钱财;
绑架/劫持;
抄家;
抄走大法书、师父法像、真相光盘;
非法拘留;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二零二四年七月二十一日大陆综合消息-479933.html#24720224550
黑龙江省东宁县警察毒打、勒索大法弟子的部份事实
责任单位及恶人:
东宁县公安局
东宁第二派出所(光明派出所)
更新日期: 2024年7月26日 2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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