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华
简介:
肖华(Xiao,Hua),
女 ,
52岁 ,
黑龙江省牡丹江市东宁市道河镇小地营村法轮功学员。二零零零年十一月,法轮功学员肖华给东宁镇政府邮寄了一封真相信,内容是法轮大法真相及自己修炼体会,被镇政府人员把信交给了东宁县公安局。十一月三十日,东宁县国保警察绑架肖华,将她非法关押到看守所,警察林晓伟暴力逼供时打肿了肖华的脸。肖华被非法关押七十二天,被勒索四千元钱。 二零零四年十一月底的一天,肖华被国保警察林晓伟绑架,并非法关押二十二天,期间被犯人殴打。国保警察林晓伟还跟肖华说,自己为了养家糊口也没办法,这辈子干坏事下辈子重新做人吧。肖华听后,为这些可悲的警察流下了同情的眼泪。 二零一一年二月二十四日上午,肖华在道河镇买手机卡时遭人恶告,被警察绑架到当地派出所,后被劫持到县绥芬河看守所非法拘留十天,于三月六日回家。 二零一二年一月九日晚,王喜和驾驶自家的面包车,拉乘法轮功学员曹文波、梁君志、许以利、肖华、吕玉兰、张桂芹等人,到道河镇的西河村、岭后村、跃进村等发放法轮功真相数据,在跃进村林业检查站附近,道河公安边防派出所所长王巍、副所长张文贞、警察王路平等绑架了法轮功学员许以力、曹文波、吕玉兰、张桂芹、肖华、王喜和、梁军志等七人,掠走车内大法资料等,非法关进东宁县看守所。一月十日上午恶警对被绑架的学员非法抄家。 二月二日上午,家属再去公安局要人时,警察又绑架了陪同家属要人的法轮功学员苗福。六月二十七日,东宁县法院八位法轮功学员非法开庭,五位北京律师出庭为法轮功学员做正义的无罪辩护。 二零一二年八月九日,黑龙江东宁县法院在家属不知情、五位辩护律师也不知情的情况下,秘密在看守所内对八位法轮功学员进行非法判决:苗福七年,曹文波、王喜和、肖华各三年,吕玉兰、梁君志各两年,许以力、张桂芹各一年半。 因法轮功学员不承认有罪,请了五名律师上诉至牡丹江中级法院。中级法院庭审官柳冬梅接的此案。但他们没有经过开庭就宣布维持原判。 在黑龙江省女子监狱,肖华每天被迫干奴工活十五、六小时,受尽劳役之苦。 二零二三年九月十九日上午,肖华在外给一名军人讲真相时遭恶告,被警察绑架。国保警察打电话骗肖华的女儿到公安局取她母亲的东西。肖华的女儿到公安局后,三、四个警察拿着从肖华身上搜到的钥匙,逼着肖华的女儿带路,闯到肖华租住处非法抄家,抢走了师父的法像、大法书籍及真相优盘等资料。肖华遭非法刑拘,当天被劫持到牡丹江看守所。九月二十七日,家人去存钱和衣物时得知,肖华已经被海林市检察院非法批捕。 由于肖华出现高压210的症状,被绑架到牡丹江市医学院附属二院十七楼(俗称公安医院,门前挂着牡丹江看守所的牌子)监管区病房。 家属得知,肖华已经被东宁公安局国保构陷到海林市检察院,现被迫害的血压一直很高,办案单位仍拒绝放人。 二零二三年十一月十九日,办案单位企图将肖华送到牡丹江看守所,一体检高压230;低压140,看守所拒收,又被绑架回公安医院。 被东宁市公安警察绑架的女法轮功学员肖华,在牡丹江公安医院被强制灌药,肖华被迫害的高压230,低压140,公安警察拒绝放人,几次欲送看守所,看守所怕担责任拒收。 东宁公安警察将肖华案子交到海林,海林检察院已非法起诉,案卷已到海林市法院。 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二十二日(星期五),黑龙江省海林市法院将对东宁肖华非法开庭。肖华被迫害的住进牡丹江市公安医院,警察拒绝放人,仍要对其非法开庭。肖华女士遭诬判三年半,已提出上诉。 黑龙江省牡丹江市东宁市道河镇六十四岁的法轮功学员肖华女士二零二三年九月十九日在讲真相时遭警察绑架、非法关押构陷,在牡丹江看守所关押期间被迫害出了高血压,有时高压达到240,在病重的情况下,于十二月二十二日遭海林市法院非法判刑三年六个月。肖华依法提出上诉,但中共邪党法院不顾肖华的死活,在二零二四年四月十五日非法维持原判,现肖华已经被劫持到哈尔滨女子监狱继续非法关押迫害。 肖华等七位法轮功学员2二零一二年一月九日,被道河镇派出所所长王巍绑架,被非法关押到东宁县看守所。警察编造非法审问肖华的口供,后来肖华被非法判刑三年,在黑龙江省女子监狱每天被迫干奴工活十五、六个小时,受尽劳役之苦。
迫害类型:
勒索钱财;
绑架/劫持;
非法审判;
非法判刑;
抄家;
非法关押;
非法批捕;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黑龙江牡丹江市东宁市肖华被劫持入冤狱
原黑龙江省牡丹江市委书记张晶川遭恶报被审判
黑龙江东宁市法轮功学员肖华女士遭诬判三年半
黑龙江省海林市法院将对东宁肖华非法开庭
黑龙江省东宁市肖华仍在牡丹江市公安医院被迫害
律师去公安医院会见了东宁法轮功学员肖华
二零二三年十月二十日大陆综合消息-467298.html#231019203824
黑龙江省东宁市法轮功学员肖华被构陷到海林市检察院 现被关押在医院
曾遭诬判三年-黑龙江东宁市肖华女士又被非法批捕
黑龙江省牡丹江地区东宁市法轮功学员肖华遭绑架
2012年中共邪党迫害牡丹江法轮功学员综述(上)
黑龙江苗福等八名法轮功学员遭诬判后上诉
请记住“君子不立于危墙之下”—— 写给黑龙江东宁县法院庭长王传发及司法界人士的信
律师为黑龙江东宁县多名法轮功学员做无罪辩护
黑龙江东宁县公安局副局长赵占东恶行
黑龙江省东宁县警察毒打、勒索大法弟子的部份事实
相关单位及个人:
东宁市公安局:
地址:黑龙江省牡丹江市东宁市河北新区景明路1号,邮编157299
电话:0453-3673820、0453-3623102
主管迫害法轮功的公安副局长赵占东13845386188 13359699988 宅电0453-3624128
国保大队大队长林晓伟13946388110 办公室0453-3673870
国保大队长尹莉莉15504532660、13946318581
国保大队副队长程休海13089865988
国保副大队长杨某13836399190
国保大队教导员杨庆峰15504532663
六一零头目崔润涛 13351731169 0453-3669610
责任单位及恶人:
东宁县公安局
:
林晓伟,
赵占东
黑龙江省女子监狱
牡丹江看守所
海林市法院
牡丹江公安医院
东宁县法院
绥芬河市看守所
道河公安边防派出所
:
王巍,
张文贞,
王路平
海林市检察院
阳明区法院
:
柳冬梅
更新日期: 2024年7月22日 0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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