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零零年十二月十五日进京上访在天安门广场被警察抓捕,然后由当地派出所警察接回。送县看守所非法关押3个半月,受尽管教的虐待。出来时被勒索伙食费900元。回到江湾乡后派出所两次搜去4000元无任何理由。二零零零年十二月十五日被县政保大队的张有明勒索3000元押金,搜身时搜去400多元。被江湾乡派出所的叶小东二次搜走4000元。
迫害类型: 勒索钱财; 敲诈/掠夺/破坏财物; 非法关押; 要求交押金;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黑龙江省杜蒙县
责任单位及恶人: 杜蒙县看守所
更新日期: 2010年7月12日 10: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