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2月2日,马振林在家被镇政府非法抓进拘留所拘留24天。太平镇政府、集贤县政保科长张景良勒索2000元人民币,拘留所勒索360元所谓伙食费。
迫害类型: 勒索钱财; 非法拘留;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黑龙江省集贤县太平镇大法弟子受迫害事实
相关单位及个人:
责任单位及恶人: 黑龙江省集贤县太平镇政府 黑龙江省集贤县政保科 : 张景良 更新日期: 2010年7月12日 22:06
更新日期: 2010年7月12日 2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