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淑华
简介:
王淑华(Wang,Shuhua),
女 ,
年龄未知 ,
康平县胜利乡文华村法轮功学员。二零一一年九月,辽宁省康平县胜利乡哈户村刘军因恶告法轮功学员,遭恶报入狱,妻子车祸死亡,女儿失踪数日后被找回。 二零一零年二月九日(腊月二十六),康平县胜利乡法轮功学员王淑华、齐淑萍为了让人们过一个快乐、幸福的新年,到胜利乡哈户村讲真相、送“福”字,被刘军和另一不明真相的人恶告到胜利乡派出所。胜利乡派出所所长何文清等人把王淑华、齐淑萍绑架,连夜送到沈阳造化看守所,关押迫害一个月。一个月后,王淑华被非法劳教一年,关押到马三家女子劳教所。齐淑萍因血压、心脏都不正常,已不能行走,体验不合格,被送回家。 齐淑萍的子女都在外地谋生,本想回来一起过一个团圆年,结果只能在思念亲人的痛苦中度过。当子女们看到齐淑萍被迫害一个月后已不能行走,不得不把齐淑萍带到外地照料。无奈又将已经备好的用于第二年春播的种子、化肥卖掉,造成齐淑萍家一年没有收入。 王淑华被非法劳教一年后,回到家时,身体已经极度虚弱。在劳教所里,她们几乎每天吃的都是长了绿毛的玉米窝头,菜汤里几乎见不到油水,还要被迫超负荷的干活。 善恶有报是天理。陷害相邻的刘军现已遭恶报。 二零二五年十一月二十五日,王淑华遭沈阳大东区法院非法判刑四年,勒索罚金三万元。十二月三日,王淑华依法上诉至沈阳市中级法院。 二零二六年一月七日,王淑华上诉案在沈阳市中级法院立案,案号为:2026辽01刑终7号。二审法官是孔祥来。当天家属到中法递交亲友辩护人相关手续以及阅卷、会见申请书,没有看到法官,助理出来接收了以上文书,让家属回去等电话通知。 法官孔祥来,1972年7月出生,之前参与过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非法剥夺亲友辩护人在二审阶段的阅卷、会见、辩护等相关合法诉讼权利、百般刁难亲友辩护人。
迫害类型:
绑架/劫持;
恶人举报;
非法劳教;
非法关押;
高强度超负荷劳动 ;
长期不提供食物或者不提供充足食物;
非法判刑;
勒索钱财;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沈阳法轮功学员王淑华的上诉案已在二审法院立案
陷害法轮功学员 辽宁省康平县刘军遭恶报
沈阳市康平县公安局局长牟国明的罪行
相关单位及个人:
相关信息:
沈阳市中级法院
地址:沈阳市沈河区市府大路268号 邮编:110013
联系电话:024-22763999
院长:王志文
副院长:吴冬、高铁军、白云良、陈青、樊志军
巡视员:孙佳宁、田爱群
政治部主任:王亚新
纪检监察组组长:刘书庭
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吴波、巴红岩
刑三庭:电话:024-22763756
刑三庭庭长:贾敏飞 024-22763564
刑三庭副庭长:姜辉 电话:024-22763733
刑三庭法官:温晓霞 电话:024—22763166
刑三庭法官:宋永政 电话:024-22763668
刑三庭法官:孔祥来 电话:024-22763149
法官助理:金梁 电话:024-22763731
书记员:付迪 电话:024- 22763026
责任单位及恶人:
沈阳市看守所(沈阳市第一看守所)(于洪造化看守所)
和平分局胜利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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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文清
马三家女子劳教所
更新日期: 2026年1月13日 06: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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