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明英
简介:
李明英(Li,Mingying),
女 ,
七十多岁 ,
齐齐哈尔市大法弟子。双合女子劳教所暴徒们对抵制邪恶迫害的法轮功学员还超期非法关押,扬言说只要一天不决裂,就一天不放,同时剥夺会见亲属的权利,致使大法弟子李春华、杨淑兰、王建芳、李明英、侯亚倩、王秀英、李爱英未经法律程序被非法关押一年又被劳教所非法超期关押10-11个月之久,最后黔驴技穷被释放。 2000年5月份,双合女子劳教所恶警黄晶伙同直属队副队长赵丽娟将大法弟子李明英家中捎去的5斤大枣和8斤苹果掠夺为己有。 2001年5月19日,双合女子劳教所直属队恶警搜抢大法弟子的大法书和经文,将大法弟子捆绑背扣在床上,恶警队长王岩,管理科长郭丽等乘机将大法弟子王花荣床头下面的25元钱掠走;李明英右裤袋里155元钱掠走,后要回69元,实际掠走86元,其旅行袋里的新袜子、松紧带一捆也均被掠走。 李明英从黑龙省江齐齐哈尔市来女儿家串门,由于向世人邮寄真相信、发真相资料,被当地不明真相世人构陷迫害。 2011年新年期间,李明英在湖州市内向世人邮寄真相信,被当地公安蓄意摄像,并在其向世人面对面讲真相,在居民区发放大法真相资料时跟踪。 2011年2月24日23时许,浙江省湖州市经济开发区公安分局一群恶警与恶人非法闯入李明英老人居住的大女儿家,进行非法抄家、绑架。后来在李明英的正义抵制下,警察将李明英释放。 参加绑架的公安恶警有李雪雪、吴阳、刘晓刚等。他们让李明英在传呼证上签字,李明英坚决不签。之后当李明英看到传呼证上写着“涉嫌利用××扰乱社会秩序”的字样时。 恶警们一看李明英坚决不签,便开始抄家,非法抢走计算机两台、打字机三台、大法数据、手机和MP5各一部、U 盘三个。被抄的物品中有一半是不修炼女儿家的孩子的。恶警强行抬李明英走。李明英被绑架到湖州市经济开发区公安分局,恶警对李明英进行审问,李明英全然不配合。 不久李明英身体状况出现异常,血压高过二百多,警察们只好给她张罗打针和吃药,还要打“120”急救车, 李明英一概拒绝,并说:“你们怎么把我抬来的,怎么把我送回去,把抢的东西还我,我才回去。”恶警说:“东西明天再说。”就这样恶警把李明英又送回大女儿家,之后做了所谓的“取保候审”。 第三天恶警李雪雪和姓黄的、姓张的三人又到李明英大女儿家叫李明英继续签字,她坚决不签,没办法恶警只好让她的女儿(常人)签了字,并威胁她女儿说:“你妈再有什么行动就给你开除公职。”李明英及家属遭受非法监视和迫害。为了摆脱中共进一步的迫害,李明英只身流落他乡。 李明英曾被龙沙公安分局政保科警察王兆山和湖滨派出所姓伊的警察反铐住双手,往下狠摁着头,并乘势骑到脖子上往下压,另一人则猛踢她的腿和脚,把腿劈成一字形后,人就倒在地上了。然后再提着手铐把人拽起,拽起后再进行劈腿。就这样劈倒了被提起来,提起来又被劈倒了,一直持续折磨了一上午。致使李明英的双腿肌肉被严重拉伤。
迫害类型:
抄家;
非法劳教;
加期(延期)/超期关押;
抄走大法书、师父法像、真相光盘;
绑架/劫持;
敲诈/掠夺/破坏财物;
诽谤/造谣、污蔑/栽赃、罗列罪名;
监视/跟踪;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李明英被迫流落在外
中共酷刑:劈腿(劈胯)
浙江湖州市警察对李明英老人的迫害
齐齐哈尔市双合女子劳教所恶警的犯罪事实
责任单位及恶人:
齐齐哈尔市劳教所
:
赵丽娟
龙沙公安分局
:
王照山
齐齐哈尔市双合劳教所
:
黄晶,
王岩,
郭丽
齐齐哈尔市双合女子劳教所
湖州市经济开发区公安分局
:
李雪雪,
吴阳,
刘晓刚
更新日期: 2011年11月15日 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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