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萍
简介:
刘萍(Liu,Ping),
女 ,
33岁 ,
黑龙江省大庆高级石油技校生活服务中心职工。2000年4月21日,大法弟子刘萍依法行使公民权利,想为法轮功说明事实真相,说句心里话进京上访。在车上被原单位派人找到报告车警。到北京站即被带到站前派出所,后被大庆驻京办事处接回,又被学校领导接回大庆。在京站前派出所被非法罚款1000元。单位人员来往路费3千余元由刘萍承担,并且非法拘留15天。回单位上班,扣发岗位工资、奖金(每月扣500多元),声言什么时候写保证什么时候给发。上、下班安排人跟随,每天专人打电话向保卫科报岗。这些人都得到“奖励”。 刘萍经常被找谈话,正常的工作生活受到干扰。还强迫写保证,不写又拿来诽谤师父、污蔑大法的话强迫签字。否则被送到安达洗脑班。所谓洗脑班,其实就是限制自由,利用一切手段强迫放弃修炼。 2001年4月13日,刘萍被管理局驻京办事处的山松勒索1000元;被大庆石油技校的王革勒索3450元。
迫害类型:
非法拘留;
无故扣工资/剥夺福利待遇;
勒索钱财;
非法罚款;
逼迫放弃信仰;
绑架/劫持;
监视/跟踪;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黑龙江省大庆市大法弟子被非法关押、虐待、勒索的部分事实(一)
责任单位及恶人:
大庆石油管理局610
:
山松
大庆石油技校
:
王革
更新日期: 2010年7月14日 07: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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