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站地图 || 明慧网 | 英文明慧 | 图片网 | 多语种明慧 || 订阅
   
实事报道


首页 > 实事报道 > 更多迫害案例 > 名单及案情

刘萍

简介:
刘萍
(Liu,Ping), 女 , 33岁 , 黑龙江省大庆高级石油技校生活服务中心职工。

2000年4月21日,大法弟子刘萍依法行使公民权利,想为法轮功说明事实真相,说句心里话进京上访。在车上被原单位派人找到报告车警。到北京站即被带到站前派出所,后被大庆驻京办事处接回,又被学校领导接回大庆。在京站前派出所被非法罚款1000元。单位人员来往路费3千余元由刘萍承担,并且非法拘留15天。回单位上班,扣发岗位工资、奖金(每月扣500多元),声言什么时候写保证什么时候给发。上、下班安排人跟随,每天专人打电话向保卫科报岗。这些人都得到“奖励”。

刘萍经常被找谈话,正常的工作生活受到干扰。还强迫写保证,不写又拿来诽谤师父、污蔑大法的话强迫签字。否则被送到安达洗脑班。所谓洗脑班,其实就是限制自由,利用一切手段强迫放弃修炼。

2001年4月13日,刘萍被管理局驻京办事处的山松勒索1000元;被大庆石油技校的王革勒索3450元。

迫害类型:
非法拘留无故扣工资/剥夺福利待遇勒索钱财非法罚款逼迫放弃信仰绑架/劫持监视/跟踪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黑龙江省大庆市大法弟子被非法关押、虐待、勒索的部分事实(一)

责任单位及恶人:
大庆石油管理局610 : 山松
大庆石油技校 : 王革

更新日期: 2010年7月14日 07:38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2004-2022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