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艳华
简介:
吴艳华(Wu,Yanhua),
女 ,
59岁 ,
黑龙江省大庆石油管理局物业一公司学府所职工。大法弟子吴艳华原是一名幼师,一九九九年十二月因在“法轮大法好”的横幅上签名,被单位调到维修队当清洁工。 二零零零年四月进京上访,在火车上被截回,遭到警察打骂,被非法拘留半个月,单位给降一级工资,让交押金,不交就从工资中强行扣除,每月只给开275元。 二零零一年三月单位让写保证书,不写被单位非法处以开除厂籍留厂察看一年的处分。在此期间每月扣公积金、养老保险等,每月只剩一百多元的生活费。 二零零一年十月份,管理局买断公龄,不写保证不让买。 吴艳华于一九九九年十二月被物业一公司的孙英波勒索900多元。一九九九年十二月被物业一公司学府所勒索5000元做抵押金;二零零零年四月物业一公司的尤洪生勒索1000元;二零零零年五月至八月被物业一公司的尤洪生勒索2935元;二零零零年八月至二零零一年三月被物业一公司学府所的孙英波、曹景义、尤洪生勒索 8712.50元。 二零零三年,吴艳华被绑架到洗脑班迫害,每天被逼迫看诬陷大法的录相,逼迫放弃修炼。 二零一八年十一月九日早上八点多钟,家住大庆新村滨州华府的吴艳华去交物业费,被物业所人员无理扣押,随后被高新区分局多个警察绑架。下午一点多钟,吴艳华的丈夫关心涛见妻子迟迟未归。就去物业所询问,也被绑架。然后警察拿着他们家的钥匙进行抄家,把法轮大法书籍等物品抢劫走。晚上,把二人绑架到高新区公安分局。11月11日,送进大庆市看守所关押至今(2018年12月)。吴艳华家人到高新区分局询问要人,警察态度恶劣,还恐吓、威胁、推诿。目前所谓案件被推到大庆市公安局。由于封锁消息,吴艳华、关兴涛夫妇在看守所的情况家人不知,又听说杨波、冯海波滥用职权,亲自到看守所“督审”,有的法轮功学员被酷刑迫害致生命出现危险,家人甚是担忧他夫妻二人的生命安危。 黑龙江省公安厅国保处副处长杨波在大庆负责督办和推动迫害。大庆公安局国保大队冯海波非常主动积极布署绑架、拼凑组织及上报15位法轮功学员的构陷卷宗。 二零一八年十二月十四日,关兴涛、吴艳华夫妇遭让胡路区检察院非法批捕,让胡路区检察院已将构陷卷宗退回到高新区公安分局进行所谓补充证据。吴艳华、关兴涛已被非法关押已近两个月,一直被非法剥夺会见律师的权利,家人没有他们在里面的任何消息,检察院、开发区分局互相推诿。 警察日前已将构陷都业成、关兴涛、吴艳华的案卷送回到大庆市让胡路检察院起诉科。 二零一九年三月二十九日,大庆市法轮功学员吴艳华、关兴涛、都业城被构陷的卷宗第二次返回高新开发区公安局。四月二十八日,被第三次返回让胡路区检察院 ,办案人丁宁说还要审核一个月。 二零一九年六月十一日,大庆市法轮功学员都业成、关兴涛、吴艳华被让胡路区检察院构陷到让胡路区法院。三人被构陷的卷宗,曾三次退回高新开发区公安局,现在被构陷到让胡路区法院。 二零一九年八月十二日,大庆市让胡路区法院非法开庭,吴艳华、关兴涛、都业成三位法轮功学员的亲属共二十五人进入法庭旁听。关兴涛和吴艳华夫妇的家人为他们请了律师做辩护。原定是十点开庭,拖到十一点三十分,审判长张新乐宣布开庭。三位法轮功学员,吴艳华、关兴涛、都业成,戴着手铐,穿着拖鞋,进入法庭,他们虽然都消瘦了,但精神还好。律师请求把当事人的手铐去掉,并让他们坐下,审判长张新乐并没有让法警去掉手铐,只是让三人坐下,然后分别询问三名法轮功学员的年龄、工作单位和家庭住址。 众亲属看到九个月未见的亲人站在了“被告席”上,难免有些心酸,都业成的老母亲不自觉地脱口而出:“我的好儿子!”却被法警立即制止并警告。接下来,公诉人构陷三位法轮功学员,在拼凑的一百多页的卷宗中,无非都是三人合法拥有的书籍、手机、电脑等私人物品。 接下来审判长问吴艳华的律师有什么要问的吗,律师问吴艳华:“你修炼法轮功有组织吗?”吴艳华说:“没有组织,只是自己在家学炼,祛病健身,我没有犯罪,只是想做个好人。”审判长张新乐说:“你们总说做个好人,我们都在‘做好人’。”之后叫吴艳华出去。 审判长又分别叫关兴涛、都业成回答提问,律师又问了关兴涛相关问题,关兴涛平静地回答了律师的提问。都业成也回答了法官的提问,并提出了有异议的地方。 中午十二点四十五分,审判长张新乐宣布休庭,二十分钟后,继续开庭。 下午一点三十分,审判长张新乐宣布进行法庭辩护。吴艳华的律师声音清晰、洪亮,首先他肯定吴艳华没有罪,然后逐一说明。 公诉人公诉人封光践踏法律,以“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将关兴涛的私人合法物品:法轮功书籍、电脑、音频、视频等罗列了一百多页的所谓卷宗,非法公诉。封光仍践踏宪法,玩忽职守,枉法建议给关兴涛量刑七~八年、吴艳华量刑五~六年。当律师指出,在国外劫持飞机的也就判5年,公诉人打断律师。关兴涛的律师为他进行辩护,律师希望本案依法公正判决。 都业成没有请律师,他声音清晰洪亮的为自己做无罪辩护,说自己修炼法轮功是为做个好人,没有犯罪,自己平时开店,为了维持生活,有什么能力去破坏法律实施? 法庭自辩时,审判长张新乐习惯性地打断三人的陈述,所谓的自辩成了审判长的“一言堂”。审判长张新乐没有当庭宣判。 法轮功学员都业成、吴艳华、关兴涛,于二零一九年九月二十九日被大庆市让区一审法院以莫须有的“犯罪预备”等罪名非法判重刑,分别为七年、七年六个月、八年,三人不服枉法诬判,上诉到大庆市中院。 二零一九年十一月二十二日,中院非法驳回上诉,维持一审原判。中院审判长张丹,审判员王海燕、赵鹏,书记员徐曼。 大庆市高新区法轮功学关兴涛被非法判刑八年,吴艳华七年六个月,都业成七年。上诉至大庆市中级法院,二审非法维持原判。 吴艳华于二零二零年一月七日被劫持到黑龙江省哈尔滨女子监狱,监狱再三以开亲属关系证明为由刁难家人,不许会见。丈夫关兴涛于二零二零年一月十四日被劫持到黑龙江省呼兰监狱集训队。 吴艳华在黑龙江省女子监狱受尽折磨。监狱迫害法轮功学员的许多手段,隔离、不让吃饭不让睡觉不让上厕所,蹲小号、绑束缚带、坐铁椅子、毒打、坐小凳、冷冻等等酷刑,吴艳华就曾被坐小凳酷刑。 吴艳华已经是近60岁了,扫雪,拔草,扫院子,打饭——抬馒头、抬菜、抬菜汤(挺大的不锈钢桶特别重),搬运超市,挑咖啡棒,挑牙签,搓棉棒,推眼毛等等奴工,分的任务都是超负荷超强度的,跟年轻人一样的任务。加班加点,沒完成任务不让吃饭,不让睡觉,扣分等等。 吴艳华在被非法判刑后,退休金已被停发一年多,家人去吴艳华原单位大庆市石油管理局物业三公司学府三公司去询问办事员王伟,电话说:吴艳华的退休金和所有其它福利待遇,及单位原来每年给退休职工交的取暖费,物业费等全部停发。询问原因,都互相推诿,态度很蛮横。
迫害类型:
非法审讯;
调换工作、职务;
绑架/劫持;
非法拘留;
打骂;
无故扣工资/剥夺福利待遇;
逼迫放弃信仰;
勒索钱财;
非法关押;
剥夺大法弟子被探视的权利 ;
非法批捕;
伪造证据将大法弟子劳教、判刑;
诽谤/造谣、污蔑/栽赃、罗列罪名;
非法剥夺人民應有的权利;
非法判刑;
洗脑/送洗脑班;
坐小板凳 ;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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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一九年五月二日大陆综合消息-385791.html#1951232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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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大庆市大法弟子被非法关押、虐待、勒索的部分事实(一)
责任单位及恶人:
黑龙江省公安厅
:
杨波
大庆市看守所
大庆市公安局
:
冯海波
大庆石油管理局物业一公司
:
孙英波,
曹景义,
尤洪生
让胡路区法院
:
张新乐
大庆市中级法院(大庆市中院)
:
王海燕,
徐曼,
赵鹏
黑龙江省女子监狱
哈尔滨女子监狱(黑龙江省女子监狱)
让胡路区检察院
:
封光
高新开发区公安分局
更新日期: 2023年10月8日 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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